中秋夜,妻子和男助理開走了我的房車_第五章 十二月十七日的訂單下面
第五章
十二月十七日的訂單下面,還有三項附加消費。
雙人晚餐,一千二。
營位佈置,八百六。
跟拍服務,兩小時。
備註欄裡寫著:
“不要聯絡同行人,想給他一個驚喜。”
訂單掛在我的家庭賬號下,付款用的是我繫結的銀行卡。
但從這句話裡看,準備驚喜的人顯然不是我。
我把訂單打印出來,連同十五筆異常消費帶去了律師事務所。
律師周嶠將材料按日期排開。
“房車什麼時候買的?”
“領證前一年。購車款、登記證和保險都在我名下。”
“這些營地消費呢?”
“家庭賬號預設從我的卡里扣。林舒寧有使用許可權。”
“共同賬戶有沒有異常?”
“還沒查完。”
周嶠把訂單推回來。
“現階段先做三件事。儲存原始記錄,關閉非必要代付,核對共同賬戶。別轉移財產,也不要公開她的私人資訊。”
我當場取消家庭賬號的免密支付,又把未來三個月的預約全部匯出。
除了週年旅行,還有兩處我從沒聽說過的營地。
預訂人都是林舒寧。
同行備註都填著兩位成人。
我逐筆申請退款。
週年營位臨近出發日期,只退回了六成。損失的兩千四百元,我自己承擔。
晚上,我回家拿購車合同。
客廳裡攤著兩隻登山包。
林舒寧跪坐在地毯上,將保溫杯、露營燈和新買的藥箱往包裡裝。
靠牆那隻包的肩帶上,掛著賀銘常用的銀色水杯。
她看見我,只問了一句:
“車什麼時候修好?”
“最快下週。”
“來得及。週年旅行推遲兩天,不影響後面的路線。”
我走進書房,取出購車發票、登記證和結婚證。
出來時,她盯住我手裡的檔案袋。
“拿結婚證幹什麼?”
“核對財產取得時間。”
“誰要核對?”
“律師。”
她站了起來。
“你找律師,就為了房車這點事?”
“還有十二月十七日。”
她眼神變了。
“那次是賀銘入職滿一年,又剛跟完一個專案。團隊其他人臨時有事,我們才單獨去了。”
“紀念佈置也是專案需要?”
“營地只有那個套餐能提供燈光和攝影。”
“不要聯絡同行人,是誰寫的?”
她伸手拿我的手機。
我避開了。
訂單操作賬號顯示得很清楚。
備註是她親自提交的。
林舒寧看了兩秒,語氣反而更硬。
“程敘,你現在抓著幾個字反覆審我,有意思嗎?”
“有。”
“我需要知道,我的妻子為什麼花我的錢,給另一個男人準備驚喜。”
“錢我還你。”
她回答得沒有半點遲疑。
彷彿所有隱瞞都能標價。
“十五筆異常消費,總額三萬一千六百。等用途核完,再談怎麼處理。”
“你真給我做了張賬單?”
她看我的眼神像在看陌生人。
“夫妻過日子,有必要算這麼清楚?”
“花的時候,你沒把我當付款人。現在要核對了,你想起我們是夫妻。”
她胸口起伏了兩下。
“那十一晚,我不會按你的要求寫報告。你願意找律師就找。等你冷靜下來,這些東西還得照原樣放回去。”
她轉身去拉登山包。
我看著賀銘的水杯。
“週年營位已經退了。”
她猛地回頭。
“誰讓你退的?”
“賬號是我的,款也是從我的卡里扣的。”
“那是我們的計劃,你憑什麼一個人取消?”
我拎起檔案袋,走到門口。
“原來你知道,別人的東西不能擅自安排。”
門在身後合上。
進入電梯前,手機彈出一條平臺通知。
賀銘正在申請恢復房車成員許可權。
理由只有一行:
“該車輛長期由林舒寧女士授權本人使用,且已投入客戶專案。”
我盯著最後四個字。
直到電梯落到一樓,才按下拒絕。
原來那一千三百七十六公里,不只藏著十一晚。
我的房車,早就成了他對外談生意的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