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夜,妻子和男助理開走了我的房車_第七章 我沒有拿那張截圖去質問林舒寧
第七章
我沒有拿那張截圖去質問林舒寧。
第二天,我讓賀銘帶原手機到律師事務所。
他進門後先看了一眼周嶠,又看向桌上的錄音提示牌。
“這是要告我嗎?”
周嶠說:
“只是核對與你使用車輛、維修責任有關的事實。你可以拒絕回答與此無關的問題,也可以自行委託律師。”
賀銘坐下了。
他解鎖手機,找到對應聊天頁面。
傳送時間、賬號和上下文都與截圖一致。
周嶠只記錄車輛使用部分。
輪到十二月十七日時,賀銘主動說:
“那晚不是專案。”
我看向他。
“是什麼?”
“林總說入職一週年,想謝謝我陪她熬過最難的階段。晚餐和燈光都是她訂的。”
“為什麼讓你留在後艙?”
他手指在膝蓋上蹭了一下。
“她喝了酒。”
“然後呢?”
“她吻了我。”
房間裡的空調聲忽然變得很清楚。
“別的沒有。”他立刻補充,“她後來睡著了,我就在另一邊躺了一晚。”
“其餘十次?”
“三次在同一個艙。其他時候,我睡前面。”
他低下頭。
“她說,只要沒到最後一步,就不算真的背叛。”
周嶠抬手打斷。
“感情細節到這裡。繼續核對碰撞和宣傳影片。”
最終,賀銘確認自己未經車主授權對外展示車輛,並同意承擔四千元事故維修費,分兩個月付清。
剩餘兩千四百元,由林舒寧作為實際安排人承擔。
沒有誰因為一句“工資不高”,就能讓責任憑空消失。
我們走出律所時,林舒寧站在路邊。
她顯然一路跟著賀銘來的。
賀銘剛下臺階,她便攔住他。
“你把十二月十七日也說了?”
“我得證明車不是我偷開的。”
“所以你就把所有事推給我?”
“本來就是你說可以用。”
林舒寧的臉白了。
“我替你墊過營地費,給你介紹客戶,撞車也是我出面處理。現在六千多塊,你就把聊天全交出去?”
賀銘的表情也變了。
“那些不是我逼你做的。你是我上司,你說房車能用,我難道每次都去找程哥確認?”
“你叫我舒寧姐的時候,可沒把我當上司。”
“那也是你允許的。”
兩個人同時停住。
林舒寧以為,自己給了他特殊位置。
賀銘需要承擔責任時,卻把那份特殊解釋成了下屬對上司的服從。
賀銘先走了。
經過我身邊時,他低聲說:
“程哥,我從來沒讓她為了我離婚。”
林舒寧聽見了。
她追了兩步,又停住。
“程敘,他說的不是全部。”
“那你可以補全。”
“我和他沒有發生關係。”
“接吻不算?”
她嘴唇發緊。
“我喝多了。”
“後面三次同艙,也是喝多了?”
她答不上來。
過了很久,她才說:
“我沒有想過離開你。”
“所以你覺得我也不會離開。”
她神色一僵。
那句“他不會走”,顯然也浮現在她腦中。
我從檔案袋裡拿出離婚協商通知。
“下週三,律師事務所。共同賬戶、異常消費和個人物品一次核清。”
她沒有接。
“你拿這個嚇我?”
我把通知放到她身旁的車蓋上。
“你可以來協商,也可以等法院材料。”
“你要離婚?”
“通知上寫得很清楚。”
她盯著那幾頁紙,像是第一次不認識上面的字。
“就因為一個吻?”
“不是。”
“那是因為什麼?”
“因為你有十一晚可以回來,卻每一次都選擇騙我。”
我轉身走向停車場。
走出十幾米,她突然在身後喊:
“週年旅行怎麼辦?”
我沒有回頭。
她還惦記著一場已經取消的旅行。
卻沒意識到,真正被取消的,從來不是營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