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夜,妻子和男助理開走了我的房車_第十章 協議簽署後的第三天

中秋夜,妻子和男助理開走了我的房車發布時間:2026-09-18作者:天馬流星拳

第十章

協議簽署後的第三天,我們去了婚姻登記處。

工作人員核對完證件,照例詢問:

“雙方確認自願申請離婚嗎?”

“確認。”我說。

林舒寧握著筆,沒有立刻落下。

“程敘,我想再問你一次。”

工作人員抬起頭。

我說:

“出去說。”

大廳外的長椅上,雙方父母都在。

我媽看見我,先站了起來。

“舒寧說願意改。兩個人過日子,誰還沒有走錯的時候?”

我沒有接這句話,只看向她。

“我的住址,是不是你告訴林舒寧的?”

我媽愣了一下。

“她問我你最近住哪兒,說想送點東西。”

“我說過,不要替我傳話。”

“媽也是怕你以後後悔。”

“以後我的住址、工作安排和聯絡方式,不要再給任何人。”

她臉色發白。

我爸坐在旁邊,伸手拉了她一下。

“他說了不讓管,就別再管。”

另一邊,岳母何玉蘭把林舒寧護在身後。

“程敘,舒寧都承認錯了。你賣車、算賬、讓她賠錢,她哪件沒照做?還要怎麼樣?”

“阿姨,她照做的是財務清算,不是給我補償。”

“夫妻之間哪有過不去的坎?賀銘已經調走了。”

我看向林舒寧。

“你也是這麼想的?”

她沒有回答。

而是從包裡拿出一個隨身碟和一沓照片。

“十二月十七日的跟拍原片,都在這裡。”

照片裡,房車停在燈串下。

她和賀銘並肩坐在後艙入口。

一張照片中,兩人離得很近。

下一張,他的手搭在她肩上。

最後幾張被她單獨翻了出來。

兩個人在車門旁接吻。

沒有借位,也沒有誤會。

“攝影師把底片發給我後,我挑了幾張,讓他刪掉剩下的。”她聲音很輕,“但我自己留了備份。”

“為什麼現在給我?”

“我不想再騙你。”

“還有嗎?”

“接吻之後有過擁抱,同艙睡過三次。沒有發生其他關係。”

她看著我。

“這一次是全部。”

我接過隨身碟,交給周嶠。

它不會發給她的公司,也不會傳給雙方父母。

只用於存檔,以防之後對事實產生爭議。

何玉蘭急了。

“你還留這些幹什麼?舒寧都認了。”

“認了,不等於沒發生。”

我媽還想開口。

我先說道:

“這次手續辦完以後,誰再替她聯絡我,我會更換號碼。不是商量,是通知。”

長椅兩邊都安靜下來。

林舒寧眼眶發紅。

“程敘,我把最後能給你的都交出來了。”

“你交出的是事實。”

“那還不夠嗎?”

“足夠辦手續。”

她的肩膀慢慢垮下去。

我們重新走進大廳。

她在申請表上籤了名字。

工作人員收好材料,告知三十天冷靜期和後續辦理時間。

走出登記處時,何玉蘭上前扶她。

她卻躲開了。

“媽,別再替我說了。”

這是她第一次沒有讓母親替她爭取。

可她終於學會承擔的時候,我已經不需要她再成長給我看。

我走向停車場。

身後傳來她的聲音:

“三十天後,我會來。”

我沒有停步。

“好。”

這一個字,不是原諒。

只是確認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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