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雙手被燒毀的第九年,才發現火是親媽點的_第五章 派出所里
第五章
派出所裡,鍾婉換了三種說法。
第一種,做飯不慎。
民警問她:
“凌晨十二點,用蠟燭做飯?”
她沉默。
第二種,情緒崩潰想自傷。
消防鑑定初步結果出來,起火點在玄關地面,不在她身邊。她所在位置離火源有距離,門窗通路未被堵塞,不符合她說的“困住”。
第三種,是我逼她。
她說我長期嫌棄她,出國前故意激怒她,還裝監控刺激她。
我把影片原件、報警錄音和雲端時間戳全部提交。
畫面裡,她清楚地拆煙感、倒液體、點火。
畫面外,是她給我打電話時撕心裂肺喊救命。
民警看完,臉色很沉。
“鍾婉,你現在涉嫌故意放火。你最好如實說明。”
鍾婉低著頭,肩膀顫抖。
看起來像害怕。
可我知道,她在想下一句怎麼演。
果然,幾秒後,她抬起頭,淚流滿面。
“我承認,我點了火。”
“可我沒想燒死人。”
“我就是太害怕他走。”
她轉向我。
“阿照,媽養你太苦了。”
“你爸走的時候,你才八歲。是媽白天上班,晚上陪你練琴,是媽跪著求人借錢讓你比賽。”
“媽不是壞人,媽只是不能沒有你。”
這段話,外人聽了大概會動容。
我卻只覺得冷。
因為她所謂不能沒有我,是要我不能有自己。
民警繼續問:
“你為什麼提前拆煙感?”
她嘴唇抖了抖。
“我怕聲音太大嚇到鄰居。”
我差點笑出聲。
“你在居民樓點火,怕嚇到鄰居?”
她狠狠瞪我。
那一眼,終於不裝了。
“聞照。”
她聲音壓低。
“你是不是早就知道?”
民警抬頭。
我看著她:
“知道什麼?”
她攥緊紗布,咬著牙:
“你是不是偷看我東西了?”
我沒有回答。
她卻像確認了什麼,臉色突然變得猙獰。
“你算計我!”
“你從拿到簽證開始,就等著我犯錯是不是?”
我平靜道:
“如果你不點火,我等不到任何東西。”
她噎住。
這時,另一名民警拿來便利店監控和購物小票。
時間、地點、付款賬號,全部對上。
消防那邊也提取到地面殘留助燃成分。
聯網煙感後臺記錄顯示,舊煙感電池被拆後,新裝置在六分鐘後檢測到煙霧並自動報警。
證據鏈一點點合攏。
鍾婉終於慌了。
她衝著民警哭:
“我是他媽媽啊!”
“我怎麼可能害他?”
我把另一個隨身碟推過去。
“這裡還有她偽造我英文簽名的郵件草稿。”
鍾婉臉色瞬間慘白。
我繼續說:
“我懷疑她不止一次試圖冒用我的身份,向學院提出延期或放棄入學。”
前世,她就是這麼做的。
這一次,我提前改了密碼和雙重驗證。
但她的草稿,應該還留在家裡那臺舊電腦。
鍾婉尖聲道:
“那是我幫你寫的!”
“我怕你不好意思跟學校說!”
我問:
“我什麼時候要放棄了?”
她嘴唇哆嗦著。
答不出來。
鍾建軍趕到派出所時,第一句話還是:
“這事能不能內部解決?”
“人沒死,房沒塌,何必鬧這麼大?”
我看著他。
“必須依法處理。”
他怒了:
“你要把你媽送進去?”
我說:
“不是我要送。”
“是她把火點起來的那一秒,就自己走進去了。”
鍾婉看著我,淚水掛在臉上。
“聞照,你會後悔的。”
我簽完筆錄。
“我最後悔的事,就是前一次回頭。”
她聽不懂。
但我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