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替嫁那日,我掀了全家的桌_第7章
”
“你這一生最大的問題。”
“不是我搶了你什麼,是你永遠想走最省力的路。”
“不想嫁病侯爺,便推給我。”
“想做侯夫人,又回來搶。”
“顧懷安要倒,你想甩鍋。”
“父親出事,你讓我去救。”
“姐姐,你什麼時候真正靠自己做過一件事?”
她臉色一點點白下去。
“你以為人人都和你一樣能幹?”
“不是。”
“能不能幹和願不願意自己承擔,是兩回事。”
她沒再說話。
走前,她忽然問:
“如果當年我沒有讓你替嫁。”
“我們會不會是好姐妹?”
我想了很久。
“可能,也可能不會。”
“但至少,不會是仇人。”
她點頭,轉身走了。
我們之間,到這裡已經夠了。
17
父親六十歲時,沈家只剩原來一半家業。
周氏因為多年爭吵,身體也差。
沈雲柔遠嫁,幾年才回來一次。
我偶爾去看父親,不是因為忘了過去。
只是有些關係,不需要非黑即白。
他老了。我也已經不再是那個任他處置的十七歲庶女。
有一次,他看著院裡我的馬車。
突然說:
“當年若讓你管沈家生意,也許不會敗成這樣。”
我笑。
“當年您覺得,女人不該管。”
他嘆氣。
“是我看錯。”
我沒有說:您終於知道。
因為沒必要。
他的後悔,已經不是我人生裡的獎賞。
我的日子,也早不靠他一句認可。
後來北境再開商路,我親自去了半年。
顧玄策留在京裡。
有人笑他:
“侯夫人拋頭露面。”
“侯爺也不管?”
他只回:
“她掙的錢又不交我。”
“我管什麼?”
這句話傳回來,我笑了半天。
前世,我為了做一個合格侯夫人,幾乎斷掉所有自己的東西。
這一世,我仍然可以做侯夫人,也可以是沈東家,二者並不衝突。
真正衝突的是:
有人覺得一旦嫁人,你便不再屬於自己。
18
我二十八歲那年,在北地建成最大的民營糧倉。
開倉那天,很多商人來道賀。
顧玄策也從京城趕來。
他站在城牆下,問我:
“還記得第一次運糧嗎?”
“記得。”
“那時候你看我,像看賊。”
“侯爺那時候確實像。”
他笑。
“那你現在看我像什麼?”
我認真打量。
“像債主。”
“我沒借你錢。”
“那就......”
我故意拖長。
“丈夫。”
他終於滿意。
晚上,我們站在糧倉頂上,風特別大。
遠處是一眼看不到頭的商隊。
我突然想起十七歲重生那天,父親將婚書拍在我面前,所有人都等著我低頭。
他們大概怎麼也想不到,一個庶女拒絕替嫁以後。
不會??。
不會活不下去。
不會因為沒有侯府庇護便淪落。
我拿回母親的遺產。
做糧。
做藥。
走商。
幫朝廷。
也幫自己。
後來我還是嫁了顧玄策。
但這一次。
花轎是我自己上的。
婚書是我自己籤的。
嫁妝是我自己賺的。
甚至成婚第二天,我照樣去糧行查賬。
沒有人敢說:
“你已經嫁人。”
“應該收心。”
我直到這時候才真正明白。
無論愛誰,嫁誰,生不生孩子,做不做生意。
每一個決定,都先屬於自己。
前世。
他們逼我替嫁,我不敢拒,因為我怕沒有沈家,我會活不下去。
這一世。
我先學會了自己活,後來再遇見愛情,反而不怕。
顧玄策有一次問:
“若有下輩子,你還嫁我嗎?”
我想了想。
“看錶現。”
他臉黑。
“還看?”
“當然。”
“那我得表現到什麼時候?”
“??之前。”
他沉默兩秒。
“行。”
我笑著往前走。
他跟在後面。
這一次,沒有人站在門口,看著我被毒??。
也沒有人再替我決定,什麼才是我的命。
前世那杯毒酒,刀??了一個只知道忍的沈明昭。
重活一世,我做的第一件事,不是復仇,只是把那張婚書撕了。
後來我才知道,有些人的命。
就是從一句:
“我不願。”
開始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