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替嫁那日,我掀了全家的桌_第7章

重生替嫁那日,我掀了全家的桌發布時間:2026-08-30作者:小暖

“你這一生最大的問題。”

“不是我搶了你什麼,是你永遠想走最省力的路。”

“不想嫁病侯爺,便推給我。”

“想做侯夫人,又回來搶。”

“顧懷安要倒,你想甩鍋。”

“父親出事,你讓我去救。”

“姐姐,你什麼時候真正靠自己做過一件事?”

她臉色一點點白下去。

“你以為人人都和你一樣能幹?”

“不是。”

“能不能幹和願不願意自己承擔,是兩回事。”

她沒再說話。

走前,她忽然問:

“如果當年我沒有讓你替嫁。”

“我們會不會是好姐妹?”

我想了很久。

“可能,也可能不會。”

“但至少,不會是仇人。”

她點頭,轉身走了。

我們之間,到這裡已經夠了。

17

父親六十歲時,沈家只剩原來一半家業。

周氏因為多年爭吵,身體也差。

沈雲柔遠嫁,幾年才回來一次。

我偶爾去看父親,不是因為忘了過去。

只是有些關係,不需要非黑即白。

他老了。我也已經不再是那個任他處置的十七歲庶女。

有一次,他看著院裡我的馬車。

突然說:

“當年若讓你管沈家生意,也許不會敗成這樣。”

我笑。

“當年您覺得,女人不該管。”

他嘆氣。

“是我看錯。”

我沒有說:您終於知道。

因為沒必要。

他的後悔,已經不是我人生裡的獎賞。

我的日子,也早不靠他一句認可。

後來北境再開商路,我親自去了半年。

顧玄策留在京裡。

有人笑他:

“侯夫人拋頭露面。”

“侯爺也不管?”

他只回:

“她掙的錢又不交我。”

“我管什麼?”

這句話傳回來,我笑了半天。

前世,我為了做一個合格侯夫人,幾乎斷掉所有自己的東西。

這一世,我仍然可以做侯夫人,也可以是沈東家,二者並不衝突。

真正衝突的是:

有人覺得一旦嫁人,你便不再屬於自己。

18

我二十八歲那年,在北地建成最大的民營糧倉。

開倉那天,很多商人來道賀。

顧玄策也從京城趕來。

他站在城牆下,問我:

“還記得第一次運糧嗎?”

“記得。”

“那時候你看我,像看賊。”

“侯爺那時候確實像。”

他笑。

“那你現在看我像什麼?”

我認真打量。

“像債主。”

“我沒借你錢。”

“那就......”

我故意拖長。

“丈夫。”

他終於滿意。

晚上,我們站在糧倉頂上,風特別大。

遠處是一眼看不到頭的商隊。

我突然想起十七歲重生那天,父親將婚書拍在我面前,所有人都等著我低頭。

他們大概怎麼也想不到,一個庶女拒絕替嫁以後。

不會??。

不會活不下去。

不會因為沒有侯府庇護便淪落。

我拿回母親的遺產。

做糧。

做藥。

走商。

幫朝廷。

也幫自己。

後來我還是嫁了顧玄策。

但這一次。

花轎是我自己上的。

婚書是我自己籤的。

嫁妝是我自己賺的。

甚至成婚第二天,我照樣去糧行查賬。

沒有人敢說:

“你已經嫁人。”

“應該收心。”

我直到這時候才真正明白。

無論愛誰,嫁誰,生不生孩子,做不做生意。

每一個決定,都先屬於自己。

前世。

他們逼我替嫁,我不敢拒,因為我怕沒有沈家,我會活不下去。

這一世。

我先學會了自己活,後來再遇見愛情,反而不怕。

顧玄策有一次問:

“若有下輩子,你還嫁我嗎?”

我想了想。

“看錶現。”

他臉黑。

“還看?”

“當然。”

“那我得表現到什麼時候?”

“??之前。”

他沉默兩秒。

“行。”

我笑著往前走。

他跟在後面。

這一次,沒有人站在門口,看著我被毒??。

也沒有人再替我決定,什麼才是我的命。

前世那杯毒酒,刀??了一個只知道忍的沈明昭。

重活一世,我做的第一件事,不是復仇,只是把那張婚書撕了。

後來我才知道,有些人的命。

就是從一句:

“我不願。”

開始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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