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給小叔子,養老歸我?_第8章
”
我正在切水果,手停了一下,又繼續。
“知道了。”
女兒問:
“你原諒她了嗎?”
我想了想。
“原諒不是一道必須做的題。”
“有些人可以不恨,也可以不再親近。”
她似懂非懂地點頭。
後來,我把那套四十平方米的小房重新裝修了。
沒有賣,也沒有出租。
我給母親留了一張床,給朵朵留了一張書桌。
偶爾工作太晚,我們就在這裡住。
週末陽光好的時候,母親會過來曬太陽。
她問過我:
“一個人帶孩子累不累?”
“累。”
“後悔嗎?”
“不後悔。”
離婚並沒有讓我突然過上毫無煩惱的人生。
我依舊要工作。
要還貸款。
要處理孩子青春期的問題。
父母也會變老,以後我一樣會面對養老。
但現在,至少沒有人可以替我決定:
誰的老人由我照顧。
誰的錯誤由我承擔。
誰的房子不能動,而我的人生可以隨便動。
去年冬天,顧明遠給我發過一張照片。
婆婆坐在自己的小房子裡曬太陽。
護理員在旁邊擇菜。
他寫:
“當初你建議的方式,其實是最合適的。”
我沒有回覆。
不是生氣,是已經沒有回覆的必要。
我曾經花了很多時間向他們證明:
我的工作重要。
我的時間值錢。
我的女兒需要自己的房間。
我的人生不是顧家的公共資源。
後來我才明白,真正的邊界不是說服別人。
而是你自己做決定,然後承擔決定帶來的後果。
他們接受也好,不接受也好,都不再影響你。
婆婆曾經說:
“房子是我的,我想給誰就給誰。”
她說得其實沒錯,她有權處置自己的財產。
但同樣的道理,她也應該明白:
房子是她的。
人生是我的。
她可以把兩套房都給小兒子,卻不能順手把我的工作、時間和餘生,也一起送出去。
那一年,他們分好了財產。
房子給小叔。
養老歸我。
所有人都覺得安排得妥妥當當,只是他們忘了問一句:
我同不同意。
所以最後,我只做了一件事。
把他們替我安排好的人生,原封不動地還了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