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給小叔子,養老歸我?_第7章 律師認為
律師認為,可以圍繞贈與協議約定是否履行另行主張權利。
這場官司拖了近一年,最後沒有等到法院判決。
顧明誠先鬆了口。
他把其中一套小房重新過戶給了婆婆,條件是婆婆撤回針對該房產的相關訴求。
婆婆拿回鑰匙那天,給我打了個電話。
“林夏。”
“我搬回去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以前說得對。”
我沒有說話。
她繼續說:
“人老了,不能把什麼都提前交出去。”
“手裡什麼都沒有,連自己兒子都不把你當回事。”
我聽著,心裡很平靜。
她終於學會了。
可代價不是我的義務。
12
離婚第一次開庭,顧明遠不同意。
他說夫妻感情沒有破裂。
法官問我們分居多久。
九個月。
問矛盾原因。
我提交了養老備忘錄、家庭群聊天、分居記錄,以及三十萬元轉賬。
他解釋:
“我承認自己處理家庭關係有問題。”
“但我沒有背叛婚姻,也沒有惡意轉移財產。”
“我只是想幫弟弟週轉。”
我沒有否認。
顧明遠沒有出軌。
沒有家暴。
沒有賭博。
他甚至是很多人眼裡的好丈夫。
工資上交。
下班回家。
女兒生病時也會陪夜。
可婚姻不是隻要沒有出軌、沒有家暴就足夠了。
我說:
“我不要求證明他是壞人。”
“我只認為我們不再適合共同生活。”
第一次沒有判離,我並不意外。
繼續分居。
繼續工作。
繼續照顧女兒。
半年後,我升任大區副經理,年收入第一次超過五十萬。
收到任命郵件那天,我在辦公室坐了很久。
如果一年前我真的辭職了,我現在大概每天研究婆婆吃什麼、幾點做康復、晚上起幾次夜。
而顧明遠會繼續上班。
顧明誠繼續開店。
所有人都會覺得生活恢復了正常,只有我的人生停在原地。
可甚至不會有人覺得,那是一種犧牲。
他們會說:
“女人不就是這樣嗎?”
那天晚上,我請女兒吃火鍋。
朵朵問我:
“媽媽,你以後會不會特別忙?”
“會。”
“那我放學怎麼辦?”
“託管、外婆、我和爸爸輪流接。”
她點點頭。
“那就好。”
我問:“你不想媽媽每天接你?”
她認真想了想。
“想。”
“但是你也喜歡你的工作。”
“我不能因為想讓你接,就讓你沒有工作。”
我鼻子突然有些酸。
一個十三歲的孩子都明白的道理,很多成年人卻不明白。
愛一個人,不是要求她的人生圍著你轉。
13
第二次起訴離婚時,顧明遠沒再堅持。
開庭前,他約我喝了一杯咖啡。
一年多沒一起坐下來,他看起來老了不少。
“媽現在住回自己的房子了。”
“護理員白天照顧。”
“我和明誠一人承擔一部分費用。”
我點頭。
“挺好。”
“明誠把那二十萬也還了。”
“夫妻賬戶的三十萬呢?”
他苦笑。
“還了十萬。”
“剩下二十萬,我自己補進去。”
“好。”
他看著我。
“林夏。”
“如果當初我沒有籤那份養老備忘錄,我們會不會不離婚?”
我想了想。
“不會因為一份紙離婚,是你籤那張紙時的想法。”
“你從來沒覺得,需要先問問我。”
他低下頭。
“我當時真的覺得,不是什麼大事。”
“這就是問題。”
“你決定犧牲我的時候,覺得不是大事。”
他眼睛有些紅。
“我後來想了很久。”
“我好像從小就是這樣。”
“媽說弟弟小,我讓他。”
“弟弟生意不好,我幫他。”
“媽說房子給他,我也覺得算了。
”
“我以為只要我不爭,家裡就不會吵。”
“後來你嫁給我以後,我又把這種習慣帶給你。”
“因為我不敢拒絕他們,所以讓你替我承擔拒絕不了的東西。”
這一次,他說到了真正的問題。
“你現在明白也不晚。”
他抬頭看我。
“但對我們來說晚了,是嗎?”
“對。”
他點頭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
第二次開庭,我們都同意離婚。
共同住房出售,扣除貸款後,按照雙方協商比例分割。
那三十萬元大額轉賬,在財產處理中也被納入考慮。
女兒主要跟我生活。
顧明遠每月支付撫養費,並按約定時間探視。
我沒有阻止他看孩子。
他是一個有缺點的丈夫,但仍然是朵朵的父親。
辦理完手續那天,他送我到法院門口。
“林夏。”
“對不起。”
我點頭。
“我接受道歉。”
“但我不會因為接受道歉,就回到以前。”
他苦笑。
“我懂。”
這大概是我們結婚十三年來,他第一次真正懂得邊界。
只是我們已經不需要做夫妻了。
14
離婚後的第二年,婆婆做了一次膝關節手術。
住院前,她沒有給我打電話。
護理員陪她辦理手續。
顧明遠負責晚上。
顧明誠負責週末。
兄弟倆第一次真正開始分擔。
顧明誠還是會抱怨。
婆婆現在卻不再替他找理由。
有一次他週末沒去,她直接打電話罵:
“你哥去了三天,你一天不來?”
“我兩套房給過你,你跟我說沒時間?”
聽大姨把這話轉述給我時,我笑了一下。
以前婆婆最討厭我算,現在她比誰都算得清楚。
她偶爾也會給朵朵發紅包,我不阻止。
過年時,朵朵主動去看她。
回來後告訴我:
“奶奶問你過得好不好。”
“你怎麼說?”
“我說你升職了,還買了新車。”
“她說什麼?”
“她沒說話。”
過了一會兒,朵朵又道:
“她讓我給你帶句話。”
“什麼?”
“她說,以前是她做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