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次,我不讓了_第7章 我笑着補充

這一次,我不讓了發布時間:2026-08-30作者:小暖

我笑著補充:

“當然也感謝團隊。”

“但如果一定要選一個,還是我自己。”

“因為過去很多年,別人拿走我的成果時。”

“總會先提醒我。”

“你要懂事。”

“你要顧全大局。”

“你要體諒家人。”

“好像一個女人只要能力強,就天然應該多付出。”

“後來我才發現,能力強不是欠債,掙得多也不是原罪。”

“我能重新賺,不代表別人就可以先把我的東西拿走。”

節目播出後,那段話被轉了很多次。

我媽也看到了,她給我發訊息:

【媽以前確實做錯很多。】

我沒回復。

過了一會兒,她又發:

【你有空回來吃飯。】

我回了兩個字:

【再說。】

不是故意吊她,是真再說。

我不再為了維持“孝順女兒”的形象,強迫自己每週回家。

也不再因為她偶爾示弱,就立刻忘記過去。

關係能不能修復,看未來,不是看一句道歉。

我爸退休後,偶爾會去沈嘉樹的公司門口等他下班。

沈嘉樹跟我說:

“爸現在最愛乾的事,就是給我講管理。”

我問:

“你聽嗎?”

“左耳進右耳出。”

“然後呢?”

“請他吃麵。”

我笑了。

“挺好。”

父子關係是他們的事,不再需要我去做中間那個調停的人。

12

三年後,原嘉恆廠區徹底完成重組,舊辦公??拆了一半。

有一天我去看新倉庫,在角落裡找到一塊舊牌匾。

“嘉恆電器有限公司。”

灰濛濛的,曾經掛在公司大門正中央。

我站了幾秒。

工人問:

“沈總。”

“這個還留嗎?”

我說:

“不留。”

“扔了吧。”

說完又覺得,也沒必要扔。

“算了,送給沈國強。”

後來我爸把那塊牌匾放在家裡書房。

他給我拍照片,只寫了一句:

【你小時候最喜歡坐在這塊牌子下面寫作業。

我看著照片,忽然想起來。

十二歲那年,嘉恆剛開。

我爸每天忙到半夜。

我媽在辦公室煮麵。

我和沈嘉樹還小,兩個人趴在紙箱上寫作業。

那時候他們也是真的愛過我們。

後來公司變大,錢越來越多,很多東西才慢慢變了,這也是我後來最難接受的地方。

傷害你的人,未必從頭到尾都是壞人。

他們可能愛你,也可能真的為你付出過。

只是某一天,他們開始覺得:

既然愛過你。

既然養過你。

那就有權從你的人生裡拿東西。

拿一點沒關係,再拿一點也沒關係。

最後,連你自己都快不剩了。

以前的我總覺得,只有徹底恨一個人,才有資格離開。

後來才懂,不需要。

你可以承認父母曾經愛過你,也可以承認他們後來傷害了你。

你可以記得家裡好的部分,也可以拒絕繼續承擔壞的部分。

兩件事並不衝突。

那年年底,公司發完年終獎,我一個人留到最後。

財務給我發來年度報表。

我翻到最後一頁,淨利潤比預期高了百分之十三。

我關掉電腦,手機剛好亮起。

沈嘉樹發了一張照片。

我爸。

我媽。

他。

三個人在一家普通飯店吃火鍋。

他問:

【姐,回來嗎?】

我看了一會兒,回覆:

【今天不回。】

他回:

【行,下次。】

沒有人再說:

“你必須回來。”

沒有人說:

“媽身體不好,你怎麼能不來?”

也沒有人說:

“一家人有什麼不能讓的?”

我忽然覺得,這才像真正的一家人,不是永遠綁在一起,而是每個人先站穩自己的位置。

願意靠近時再靠近,不願意時,也不會有人伸手把你拽回去。

我關燈離開辦公室,電梯下降時,鏡面裡映出我一個人。

三十六歲。

未婚。

沒有顧明川。

沒有嘉恆。

也沒有那個所有人都說“以後早晚是你的”總經理位置。

可我第一次覺得自己什麼都沒有失去。

因為那些原本屬於我的東西,我已經一件一件拿了回來。

名聲。

事業。

錢。

選擇權。

還有最重要的一樣,我終於不再需要透過替別人犧牲,證明自己是個好女兒、好姐姐、好伴侶。

一個人真正開始過自己的日子,往往不是得到什麼的那一天。

而是終於敢說:

“這是我的,我不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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