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次,我不讓了_第3章 下午

這一次,我不讓了發布時間:2026-08-30作者:小暖

下午,他被調崗。

第五天,新任質檢負責人簽字放行。

第六天,第一批產品進入生產線。

我收到一封匿名郵件,附件裡是一份採購合同。

海川電子採購價,比我們原本供應商低百分之八,看起來像節省成本。

可合同後面還有一份“市場服務補充協議”。

嘉恆每採購一批貨,還要向另一家公司支付百分之十二服務費。

那家公司叫:明禾諮詢。

法人不是顧明川,而是他的大學同學。

我盯著“明禾”兩個字。

顧明川。

沈嘉樹。

一人一個字。

我突然明白,為什麼他願意這麼積極幫助我弟接班。

不是因為未來岳父,也不是為了家庭和諧,他有自己的生意。

我繼續查,很快找到更有意思的東西。

過去一年,嘉恆一共支付給明禾諮詢一千七百多萬。

內容包括:

市場調研。

品牌諮詢。

渠道服務。

投資顧問。

可我這個過去十年的實際經營負責人,從來沒有見過明禾出現在任何正式供應商名單裡。

這些付款都經過財務總監審批。

財務總監:顧明川。

我沒立刻報警,因為我想知道,誰還在裡面。

4

我爸很快又找我。

這次不是打電話,他直接來到我租的工作室。

我從公司搬出來以後,暫時借了朋友一間辦公室。

我爸進門第一句話:

“你到底要鬧到什麼時候?”

我說:

“誰告訴你我在鬧?”

“銀行壓授信。”

“客戶停單。”

“平臺要授權。”

“不是你弄的?”

“我只是停止繼續替公司擔保和授權。”

“你有意見,可以按市場價租我的商標。”

我爸臉色鐵青。

“自己家的東西,跟我談市場價?”

“你的股份,也可以無償給我。你給嗎?”

他被堵住。

過了一會兒,我爸換了語氣。

“念念,你弟確實沒你能幹。”

“但他是男孩。”

又來了。

我看著他。

“然後呢?”

“嘉恆是沈家的公司。”

“你以後嫁給明川,孩子姓顧。”

“公司如果交給你,幾十年後還姓不姓沈?”

我笑了。

“所以你把公司交給一個一年虧過兩家公司的人,只因為他姓沈?”

“他可以學!”

“我就不能繼承?”

“你是女孩!”

辦公室瞬間安靜。

我爸說出口以後,自己也愣了一下,可他沒有收回。

反而繼續:

“我承認你比嘉樹有能力,公司這些年也確實靠你。”

“但能力是能力,傳承是傳承。”

“你做姐姐的,幫他把路鋪好有什麼不好?”

我問:

“鋪到什麼時候?”

“鋪到他會?”

“還是鋪到我???”

我爸皺眉。

“別說這種晦氣話。”

我拉開抽屜,拿出海川電子的採購資料。

“這是你兒子上任六天籤的合同。”

他接過去,起初還不在意,翻到市場服務費那一頁。

臉色變了。

“這是什麼?”

“你問新總經理,還有你親自提拔的常務副總。”

我爸沒有說話。

我繼續拿出過去一年明禾諮詢收款記錄。

“一千七百三十二萬,你知道嗎?”

他????盯著那串數字。

“明川不會。”

“你覺得不可能?”

“他馬上跟你結婚。”

“那不是更方便?”

我爸猛地抬頭。

我問:

“你們不是一直覺得。”

“我嫁給他以後,我的東西就是他的。”

“有沒有可能,他也這麼想?”

我爸拿著檔案走了。

臨走前,他第一次沒有罵我。

當天晚上,顧明川給我打電話。

“你給叔叔看了什麼?”

我笑了。

“你緊張什麼?”

“沈念,我最後問你一次。”

“你是不是準備把事情做絕?”

“你拿公司一千七百萬的時候,怎麼沒問自己?”

電話那邊安靜了。

幾秒後,他說道:

“你沒有證據證明那些錢進了我口袋。”

“所以你承認明禾跟你有關?”

他立刻結束通話。

錄音儲存。

我坐在椅子上,忽然覺得這四年的感情,結束得比我想象中容易。

不是因為我不難過,而是當一個人露出的真面目太難看,你連懷念都找不到合適的角度。

5

我媽是在第八天來的。

她沒罵我,進門先哭。

“念念。”

“你爸這幾天血壓都高了。”

“嘉樹也睡不著。”

“家裡已經夠亂了。”

“你就不能回來?”

我給她倒了杯水。

“回來幹什麼?”

“把公司扶起來。”

“扶起來以後呢?”

她愣住。

“什麼以後?”

“繼續給沈嘉樹當顧問?”

“繼續讓我把商標無償授權?”

“繼續替顧明川背書?”

我媽擦眼淚。

“你爸就是嘴硬。”

“你回來以後,權力還是你的。”

我看著她。

“媽。”

“你真覺得我是三歲?”

她臉上的表情僵住。

我拿出一份檔案。

不是公司資料,是我和顧明川原計劃婚前簽署的財產協議。

這份協議是我前一晚從自己的婚禮資料夾裡翻出來的。

原本我一直沒認真看,因為顧明川說:

“只是顧家律師走流程。”

我以前甚至覺得,婚前協議挺好,大家都安心。

直到現在,我才認真看第四頁。

其中一條寫著:

【婚後因任一方既有智慧財產權產生的收益、授權利益及衍生商業價值,視為夫妻共同經營收益。】

第八頁還有:

【一方如因身體、精神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行使商業權利,可由配偶代為管理。】

單看每條,都可以解釋。

連起來看,就不一樣了。

我對我媽說:

“你看過嗎?”

她明顯慌了一下。

“我哪看過你們婚前協議?”

“顧明川說,是你建議把‘配偶代管’加進去的。”

她的臉一下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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