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七週年結婚紀念日,老公的白月光回國了。
程景川把離婚協議推到我面前:“她回來了,你該把位置還給她了。”
我簽了字,淨身出戶。
他以為我還是當初那個無父無母的孤兒。
可是他不知道,我爸叫沈從山,這個市三分之二的樓盤都姓沈。
他更不知道。
他公司那筆三千萬的融資,是我爸的。
.......
離婚協議擺在桌上的時候,程景川正在接電話。
他背對著我,聲音溫柔得能擰出水來。
“到了?我讓司機去接你。”
“房子我安排好了,不滿意再換。”
“溫寧,我欠你的,這輩子都還不清。”
他掛了電話,轉過身,臉上的笑意還沒來得及收,對上我的目光,笑意淡了,換上了一層薄薄的愧疚。
“念念,簽了吧。”
他把協議推過來,筆帽都替我拔好了。
我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。
“程景川,你是不是忘了今天什麼日子?”
他終於抬起頭,眉頭微微皺起,像是在回憶一個不重要的日期。
然後他露出一個恍然的表情,沒有愧疚,只有尷尬。
“七年了。”他說,“念念,七年了。溫寧等了我七年,我不能讓她再等了。”
“所以呢?”
“所以你把位置還給她。”
我問他:“程景川,你跟溫寧什麼時候在一起的?”
他沉默了幾秒鐘。
“七年前就在一起了。”
我握著杯子的手頓了一下。
“你說什麼?”
“念念。”他深吸一口氣,用一種“事已至此”的語氣說,“我跟溫寧,七年前就在一起了!溫寧才是我應該娶的人。你夾在中間,也不幸福。”
“我夾在中間?”
“如果你願意~”他頓了頓,像是做出了一個巨大的讓步,“離婚以後,你也可以不走。溫寧不是不能容人的人。”
我愣住了。
花了整整三秒鐘才明白他在說什麼。
他在讓我做小。
七年婚姻,他給我五十萬分手費,然後讓我給他做小。
“程景川。”我笑了一下,自己都不知道這笑是怎麼擠出來的,“你是覺得我離了你就活不了嗎?”
七年前我嫁給程景川的時候,他住在我租的隔斷間裡,吃我買的打折泡麵,穿我在地攤上挑的T恤。
他說念念,等我發達了,你要什麼我都給你。
現在他公司估值十個億,名下三套別墅,座駕邁巴赫。
他給我的分手費五十萬。
千分之零點五。
“條件不滿意?”他往椅背上一靠,疊起腿,“你說個數。”
我從頭到尾沒說話。
我在想,一個人變心需要多久?
對他來說,可能只需要一條微信。
三天前,溫寧發了一條朋友圈:終於回來了。定位是機場。
程景川的手機震了一下。
他看了一眼螢幕,然後看了我一眼,那個眼神我太熟悉了。
七年裡他無數次用這種眼神看我,煩躁的審視的不耐煩的,好像在說:你怎麼還在這兒。
那天晚上他翻來覆去沒睡著。
第二天,他把離婚協議列印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