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愛為名的水,淹死了我的求救聲_第 10 章 三個月後
第 10 章
三個月後,程晚的案子開庭了。
我作為受害人出庭。
在被告席上看到程晚的那一刻,我差點沒認出她來。
那個曾經趾高氣揚、滿嘴英文單詞的“海外專家”,此刻穿著灰色的囚服,頭髮枯黃,形銷骨立。
她在看守所裡顯然吃盡了苦頭。
看到我,她死灰般的眼睛裡爆發出強烈的恨意,試圖撲過來。
“林綿!你這個賤人!你不得好死!”
法警立刻將她死死按住。
我坐在原告席上,冷冷地看著她像一條瘋狗一樣無能狂怒。
法官當庭宣判。
程晚因犯故意殺人未遂罪、非法行醫罪、尋釁滋事罪(教唆霸凌),數罪併罰。
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聽到“十五年”這個數字,程晚兩眼一翻,直接暈倒在被告席上。
旁聽席上,林父林母哭得撕心裂肺。
但這一次,沒有任何人同情他們。
因為江硯的打擊報復,林父的公司徹底破產,別墅也被銀行抵押拍賣。
他們現在只能擠在城中村的出租屋裡,靠撿廢品為生。
曾經為了面子不顧女兒死活的他們,如今成了最大的笑話。
庭審結束後,我在法院門口碰到了江硯。
他看起來比三個月前更加憔悴。
西裝鬆垮垮地掛在身上,眼底是濃重的黑眼圈。
看到我出來,他下意識地往前走了一步,卻又硬生生地停在了原地。
“綿綿......”
他乾澀地叫著我的名字。
“判決結果出來了,你滿意了嗎?”
我沒有停留,甚至連一個眼神都吝嗇給他。
“這只是她應得的下場。”
我越過他,大步朝前走去。
“綿綿!”
江硯在我身後崩潰地大喊。
“我錯了!我真的知道錯了!你到底要我怎麼做,你才肯原諒我?”
我停下腳步。
但沒有回頭。
“江硯,我永遠不會原諒你。”
“就像被淹死的人,永遠不會原諒那片水一樣。”
我抬起頭,看著頭頂湛藍的天空。
初冬的陽光灑在身上,帶著一絲久違的暖意。
我攔下一輛計程車,乾脆利落地關上車門。
把江硯絕望的哭聲,和那些不堪回首的過去,徹底關在了門外。
計程車穿過喧囂的城市。
路過一條江邊時,司機好心地問了一句:
“姑娘,看江景嗎?可以開慢點。”
我看著窗外波光粼粼的江水。
曾經讓我窒息、痙攣的透明液體,此刻在陽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。
我深吸了一口新鮮空氣,嘴角終於揚起了一個真正輕鬆的弧度。
“不用了,師傅。”
“開快點吧,我要去開始新生活了。”
我叫林綿。
我曾被推入深淵,被至親背叛,被愛人拋棄。
但我最終,自己爬了上來。
從今往後,這世上再也沒有什麼能將我淹沒。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