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場名為十八歲的漫長幻覺_第 10 章 三十天冷靜期的最後一天
第 10 章
三十天冷靜期的最後一天。
我收到了傅司年的律師函。
不是他簽字同意離婚。
是反訴。
理由是:配偶存在精神狀態異常,在非正常認知下籤署的離婚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,且存在惡意隱瞞病情、偽裝失憶、蓄意錄音等行為,涉嫌侵犯隱私。
鍾半夏看完那份律師函之後,把紙拍在桌子上。
“他這是要咬你“精神不正常”的點。之前你摔下樓梯住過院,病歷上寫的腦震盪加短期記憶障礙——他要用這個來推翻你的訴求。”
“推翻得了嗎?”
“推翻不了,但能拖。”
拖。
傅司年最擅長的事。
他拖住我三個月,讓我演了三個月的傻子。
現在他又想拖住我,把離婚程式攪進無休止的扯皮裡。
“他賭的是什麼?”鍾半夏靠在椅背上,兩條腿搭在茶几上。
“賭你撐不住。一個沒有收入來源、沒有房產、沒有存款的女人,打不起持久戰。”
我看著那份律師函上蓋著的紅章。
律所的名字我認識,本市最大的婚姻訴訟團隊。
打一場官司的費用,夠我在花店幹三年。
手機響了。
是傅司年。
我接了。
“律師函收到了?”他的聲音很平靜。
不是之前那種哄人的溫柔,也不是被戳穿後的慌亂。
是一種我很久沒聽到的東西——他做生意時的口吻。
“收到了。”
“我不是在威脅你。我只是想讓你知道——你要硬來,我可以奉陪。”
“但我不想跟你在法庭上撕破臉。”
他頓了一下。
“沉吟,回來吧。”
“回去繼續當你那個“好哄的太太”?”
“回來當我老婆。”
他的聲音壓得很低。
“我做錯了。我承認。但你不能因為我做錯了一件事,就否定我對你的全部。”
“一件事?”
“好,不止一件。”他改口很快。
“但這八年,我對你好不好?你心裡有數。”
我握著手機,坐在花店的後門臺階上。
巷子裡很安靜,只有遠處偶爾傳來車子經過的聲音。
“傅司年,我問你一個問題。”
“你說。”
“如果那天我沒有摔下樓梯——如果我沒有假裝失憶——你打算怎麼辦?”
電話那邊很安靜。
“你打算一邊維持婚姻,一邊每週去陪她三天。對嗎?”
他沒有回答。
“你打算讓這種日子一直過下去。直到我真的老了,或者她先厭了。對嗎?”
還是沉默。
“你從來沒想過跟我坦白。從來沒想過給我一個選擇的權利。”
“你替我做了決定。你決定我應該被矇在鼓裡。”
他終於開口。
“如果我坦白了,你當時能接受嗎?”
“不能。”我說。
“所以我沒說。”
“所以你選擇了騙我。”
“我選擇了對所有人傷害最小的方式。”
我笑了一下。
不是覺得好笑。
是覺得悲哀。
他真心覺得“不讓我知道”就等於“沒有傷害我”。
“傅司年,撤了律師函。”
“你先回來。”
“撤了律師函,法院見。我不要你的錢,不要你的房子,乾乾淨淨地走。”
“你要是不肯——”我停了一下。
“那條錄音,我不介意讓更多人聽聽。”
電話那頭的呼吸聲一下子重了。
“你要拿這個威脅我?”
“這不是威脅。這是交換。”
“你放我走,錄音永遠不會出現在任何地方。你不放——你的合作伙伴、你的客戶、你媽的那些朋友圈......都會知道傅總是怎麼評價自己的原配的。”
沉默。
很長的沉默。
我聽見他那邊有打火機“咔”一聲響的聲音。
吸了一口煙。
吐出去。
“許沉吟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變了。”
“是你讓我變的。”
“不是。”他的聲音忽然低了下去。
“是我把你弄丟了。”
我沒有接這句話。
不想接。
因為我知道——即使到了現在,他說這句話的目的,依然是為了讓我心軟。
“三天之內撤律師函。否則錄音群發。”
我掛了電話。
靠在牆上坐了很久。
手心裡全是汗。
鍾半夏從後門探出頭。
“怎麼樣?”
“他會撤的。”
“你怎麼確定?”
“因為他是商人。”我把手機揣回兜裡。
“商人最怕的不是離婚——是名聲。”
三天後。
律師發來訊息:對方撤訴了。
同日下午,傅司年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。
我在法院門口拿到那本薄薄的離婚證。
紅色的殼子,很輕。
鍾半夏的車停在路邊,衝我按了聲喇叭。
我鑽進副駕駛。
她看了看我手裡的東西。
“感覺怎麼樣?”
我把離婚證放進包裡。
“像卸了一副枷鎖。”
車子發動了。
從法院出來的路上,路過一家花店。
不是我們那家。
是另一家,門口擺著一大桶向日葵。
鍾半夏踩了腳剎車。
“買一束?”
“不用了。”
她挑了挑眉。
“那去哪?”
“去把我的花店開起來。”我靠在椅背上,看著車窗外漸行漸遠的街道。
“用我自己的名字。”
鍾半夏笑了。
踩下油門。
車子匯入城市的車流裡,越開越遠。
後視鏡裡,法院的大門變成了一個小點。
我沒有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