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想把我送進戒網癮學校後,我哥從精神病院回來了_第9章 9爸一巴掌扇在她臉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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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一巴掌扇在她臉上。她的頭偏過去。頭髮又散了。同一邊臉。
客廳裡沒有人動。
姐姐慢慢轉過頭。左臉上的紅印疊著紫印。她沒捂。也沒哭。她看著我。
“弟。你看見了嗎。”
我看見了。所有人都看見了。記者舉著手機。
老陳拿起手機去了陽臺。我聽見他壓低聲音報了地址。
不久門被敲響了。警察。社群工作人員。還有一個戴黑框眼鏡的人。是老陳找的律師。姓張。
張律師看了一遍材料——指印照片。代練流水。銀行轉賬截圖。十年前的出院小結和精神病院病歷影印件。
“三項都可以起訴。虐待。侵佔。非法拘禁。”
爸吼了一聲。
“我是他老子。我管我兒子叫非法拘禁?”
張律師沒理他。轉向我。
“但你想清楚。他是你父親。”
我沉默了幾秒。
電腦螢幕上的游標在閃。一行字一幀一幀跳出來。
“弟。需要我出庭嗎。”
我盯著那行字。敲了四個字。
“需要。你來。”
然後抬頭看張律師。
“起訴。”
兩個月後。法院。
爸穿著借來的西裝。袖口標籤沒剪。
媽化了妝。口紅塗得有點歪。
他們坐在被告席上。
爸一直在搓那個標籤。媽的手放在膝蓋上。指節捏得發白。
我坐在原告席。旁邊是奶奶的輪椅。她執意要來。姐姐推著她。
張律師站起來。傳喚第一個證人。班主任。
班主任戴著那副圓框眼鏡走上證人席。手裡拿著一張塑封的照片和一個檔案袋。
“十一月十三日。我去林同學家家訪。他拉起袖子,向我展示了手臂上的指印。”
她把照片舉起來。五個青紫的指印。
“我當場測量了林同學的手,與傷痕尺寸不符。
”同年十一月十五日,我整理了書面材料,向學校和社群提交了報告。
“被告在此時間內已將林同學送至戒網癮學校。”
她放下照片。
“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條,教師發現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,應當立即報告。
”我失職了——沒有當場報警。“
她的聲音有點發抖。但很穩。
”我為此道歉。“
辯方律師站起來。灰色西裝。頭髮梳得很整齊。
”審判長,我方不質疑指印的存在。
“但原告有精神疾病診斷——分離性身份識別障礙,俗稱多重人格。
”原告虛構了一個“哥哥”作為保護者。
“他的陳述是否受到病理性幻想的影響?”
張律師站起來。
“申請傳喚證人——周醫生。十年前原告的主治醫師。”
螢幕亮起來。遠端連線。一個頭發花白的老人出現在畫面裡。背後是整面牆的書架。
“周醫生,請向法庭說明你當年的診斷結論。”
周醫生推了推眼鏡。
“患者七歲時被送入我院。診斷為分離性身份識別障礙。”
“病因是什麼?”
“長期嚴重家庭暴力。患者發展出第二人格,代為承受身體和情感傷害。
”第二人格的功能是保護、安慰、承擔痛苦。“
辯方律師打斷。
”也就是說,原告確實患有精神疾病,存在異常的心理結構——“
”第二人格是一種客觀存在的心理保護機制。“
周醫生的聲音很平。
”由虐待造成。不是患者編造的謊言。“
”我當年在病歷上寫了治療建議——改善家庭環境,而非消除第二人格。“
他頓了頓。
”患者父母拒絕了建議。簽字要求電擊治療。徹底消除第二人格。“
法警把病歷影印件遞給審判長。
張律師舉起另一份檔案。
”這是原告今年在戒網癮學校的監控記錄。
“被單獨關進禁閉室期間,行為出現明顯變化。
”進禁閉前縮肩低頭。出來後站姿筆直,直視教官。
“監控畫面裡他在和空氣對話——叫他“哥”,問他“你累不累”。”
他放下檔案。
“審判長。病歷與監控記錄共同說明——那個被稱作“哥哥”的存在,一直在保護原告。
”甚至在戒網癮學校的禁閉室裡,代替原告承受了傷害。“
法庭安靜了。
爸在被告席上低著頭。手指不停地搓袖口標籤。一直搓。一直搓。
張律師轉向我。
”原告,你有什麼要補充的?“
我站起來。
然後我的坐姿變了。下巴抬高了。眼神不再躲閃。看著被告席。看的是爸。
”十年前在醫院。你簽了字。電擊。八次。“
聲線還是同一聲線。但語氣變了。冷的。平的。
”每一次電擊之前醫生都問你——是否堅持要求消除第二人格。你說。是。你簽了八次字。“
法庭裡有人倒吸一口氣。
爸抬起頭。盯著我。嘴唇在發抖。
”你是誰?“
”我是他哥哥,來保護我的弟弟了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