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上雙胞胎後,他說愛嫁不嫁_第7章 他哄了很久
他哄了很久,沒有效果,只能把孩子還給我。
臨走前,他問:
“她是不是不喜歡我?”
“她不認識你。”
他站在門口,沒有說話。
對一個四個月大的孩子來說,血緣不會自動變成感情。
誰餵奶、換尿布、半夜抱她,誰才是她熟悉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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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六個月時,我恢復了全職工作。
公司允許我每週去兩天,剩下時間居家處理業務。
我還接了幾個插畫訂單。
收入沒有懷孕前高,但足夠承擔生活。
我媽白天幫忙照顧,我爸負責買菜、接送和跑醫院。
我們仍然很累。
兩個孩子同時哭時,三個人都要忙。一個發燒,另一個往往也會跟著不舒服。
有一次,兩個孩子輪流腸胃不適,我連續四天只睡了十幾個小時。
凌晨三點,我坐在床邊給女兒餵奶,突然很想哭。
我媽接過孩子。
“你去睡一會兒。”
“弟弟馬上也要醒。”
“有我和你爸。”
“您明天還要去醫院複查。”
“少睡一晚不會怎麼樣。”
我躺下後,卻沒有馬上睡著。
我想起程凱以前問我的話:
“你一個人養得起兩個孩子嗎?”
事實是,只靠我一個人的確很難。
但我從來不是一個人。
我有父母,有工作,有正常的法律途徑,也有權要求孩子的父親承擔責任。
不嫁給程凱,不等於我要拒絕所有幫助。
真正的獨立也不是一個人做完所有事情,而是不需要靠犧牲尊嚴換取幫助。
兩個孩子一歲生日時,程凱提前送來蛋糕。
他在??下等我,說想單獨談談。
我讓母親照看孩子,自己下了??。
程凱瘦了一些。
他遞給我一個首飾盒。
裡面是當初那枚訂婚戒指。
“我一直沒有扔。”
“你想說什麼?”
“我媽已經知道錯了。我們重新開始,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。”
“你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嗎?”
“彩禮的事,我不該聽我媽的。房子也可以加你的名字。”
“還有呢?”
他想了很久。
“孩子出生時,我應該去醫院。”
“還有呢?”
他回答不出來。
我問:“如果當初懷的是兩個女孩,你們還會拿十二萬上門嗎?”
他避開了我的目光。
“沒有發生的事,沒必要假設。”
“因為你知道答案。”
“我媽重男輕女,不代表我也這樣。”
“你第一次申請撫養權,為什麼只要男孩?”
“是家裡人的意思。”
“你已經二十七歲了。決定是你簽字提交的,不能一直讓家裡人負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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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凱把戒指收了回去。
“姜妍,你是不是永遠不會原諒我?”
“我已經不恨你了。”
他眼裡出現了一點希望。
“那我們......”
“但我不會嫁給你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因為不恨一個人,和願意與他生活,是兩回事。”
他低聲說:“我可以改。”
“你應該改,因為你是兩個孩子的父親,不是為了重新得到我。”
他沉默了很久。
“以後我還能來看孩子嗎?”
“按照約定,當然可以。”
“我媽呢?”
“她不在孩子面前區別對待,也可以來。”
“你就不能給我們一次機會?”
“我給過。”
從我查出雙胎,到婚禮延期,再到我住院保胎,每一次都是機會。
他沒有抓住。
我轉身準備回家。
程凱突然在身後說:
“我那時真以為你不會走。”
我停下腳步。
“我知道。”
這就是整件事的根源。
他不是不知道母親在算計我。
他只是認定我懷著兩個孩子,不敢離開。
他以為我的身體狀況、孩子和已經通知親友的婚禮,都能迫使我接受新條件。
他沒有想到,我寧願重新安排生活,也不願帶著兩個孩子進入那段婚姻。
回到家時,兩個孩子正在抓蛋糕上的裝飾。
我爸負責拍照,我媽忙著攔他們的手。
我換掉程凱送來的蛋糕,用自己提前訂好的那一個。
蛋糕上只寫了兩個孩子的名字。
沒有“程家孫子”,也沒有“姜家外孫”。
他們是姐弟,也是兩個同樣重要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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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程凱開始按時探視,也不再只給男孩買東西。
程母最初還會偷偷往男孩口袋裡塞紅包,對女孩只說幾句客套話。
我發現一次,就暫停了一次探視。
她鬧到許律師那裡,許律師只問她:
“您探視的是兩個孩子,還是一個孫子?”
從那以後,她至少不再當著我的面區別對待。
我沒有指望她短時間內改變。
規則比承諾更可靠。
孩子兩歲時,程凱提出增加探視時間。
他已經能單獨給兩個孩子換衣服、衝奶,也記住了女兒對雞蛋過敏,兒子晚上必須抱著固定的玩偶才能睡。
我同意他每月帶兩個孩子外出一天,但必須一起接走、一起送回。
第一次單獨帶兩個孩子,他只堅持了五個小時。
回來時,兩個孩子哭,他也滿頭是汗。
他說:“原來同時帶兩個孩子這麼累。”
我接過女兒。
“我懷孕時就告訴過你,雙胞胎需要兩個人共同負責。”
“以前是我想得太簡單。”
“現在知道也不晚。你還有很多年可以承擔責任。”
他點了點頭,沒有再提複合。
我和父母的生活也慢慢穩定下來。
我升回了原來的崗位,插畫成了額外收入。
兩個孩子進入托班後,我媽終於有時間和朋友出去旅遊,我爸也恢復了社群的兼職。
孩子的專用賬戶裡,每一筆錢都有記錄。
程凱的撫養費、我每月存入的錢,以及兩個孩子收到的紅包,全部用於他們的生活和教育。
那十二萬元現金,從未進入這個賬戶。
有親戚後來還問過我:
“如果當初程家不是拿十二萬,而是拿二十萬,你會不會結婚?”
“不會。”
“房子加名也不行?”
“不行。”
“你真的一點都不後悔?”
我看著正在玩積木的兩個孩子。
“照顧他們很辛苦,我抱怨過,也崩潰過。但我沒有後悔拒絕那場婚姻。”
我拒絕的從來不是三萬八。
也不是八萬八或者十二萬。
我拒絕的是一個在我懷孕後,認定我沒有選擇,於是開始修改承諾的人。
程家以為雙胞胎是困住我的籌碼。
可正因為我決定對兩個孩子負責,我才不能讓他們從出生起就生活在一個拿性別決定價值、拿血緣逼人退讓的家庭裡。
兩年過去,兩個孩子會同時跑向我,也會同時伸手找爸爸抱。
我不阻止他們愛父親。
也不會為了給他們一個表面完整的家,再把自己送回那段已經看清的關係裡。
孩子需要父親履行責任。
但我不需要用婚姻,替一個成年人補交遲到的擔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