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忘了丈夫和兒子後,他們終於後悔了_第6章 6第二天
6.
第二天,韓凱一家和韓啟明一起到了小房。
他們帶了牛奶、水果,還提著樂樂畫的一幅畫。
畫上五個火柴人牽著手,最邊上的人寫著奶奶。
陳莉先開口:「媽,樂樂退燒了,昨晚多虧您。」
「孩子好了就行。」
韓凱接著說:「您跟爸鬧了這麼久,也該消氣了。」
「我沒有鬧。」
「那您為什麼非要離?」
我看著他:「你們想找回的是照料你們的人。」
「不是妻子,也不是母親,更不是林玉珍。」
韓啟明臉色發沉:「一家人互相照顧,有錯嗎?」
「這套房早就不是我的家。」
「我病了三年,你們誰照顧過我?」
他被問住:「你從來沒告訴我,我怎麼會知道?」
我把日記推給他:「我說過。」
「你當時讓我別煩你。」
我提醒他,三年前的報告是他領的。
他嘴唇動了幾下:「不是,我......我只是到現在才知道,家裡沒你根本不行......」
我翻開舊日記念給他聽:「我不是故意忘關火的,真的不是......」
「你們捨不得的只是家裡那個免費保姆。」
屋裡一下安靜。
陳莉先紅了臉,韓凱急著辯解:「我每月都給家用,從沒讓您缺錢。」
「買菜、接送、做飯、陪診,每一件都要時間。」
「給家用,是讓你們一家生活,不是買斷我這個人。」
我問他:「我的藥放在哪裡?」
他答不出來。
「下次複診是哪一天?」
他仍搖頭。
「我晚上為什麼睡不著?」
屋裡只剩沉默。
韓啟明試圖把話拉回去:「你先跟我們回家,病一點點治。」
「離婚協議簽了,我會自己治。」
「我要是不籤呢?」
「那就起訴。」
樂樂看不懂大人的臉色,小聲問:「奶奶生氣了,因為爺爺犯了很重的錯嗎?」
陳莉趕緊把孩子抱到懷裡。
我告訴樂樂,他沒有做錯,奶奶仍疼他,只是住處變了。
只是大人的家不能再按原來的樣子過。
他們坐了一個多小時,最後還是空手回去。
韓啟明進舊家後第一次走進我的小書房。
這件事是後來律師轉述給我的,因為他拿著一本日記去找律師,說願意簽字。
日記寫滿我的求救,他從前卻熟視無睹。
他把前面的內容念出來:「韓凱咳嗽,夜裡要量體溫。」
「啟明週三出差,襯衣放在左邊。」
「曼秋下週複診,記得提前熬粥。」
翻到後面,才出現我的事:「今天忘了鹽放在哪裡。」
「走到樓下,想不起門牌。」
其中一頁寫著:「醫生說可能是早期阿爾茲海默症,我不敢告訴他們......」
樂樂聽完日記,小聲說:「奶奶生氣了,因為爺爺犯了很重的錯......」
下一行是:「啟明說我疑神疑鬼,讓我先去給嫂子送飯。」
還有一頁寫著我半夜頭痛,叫了他三次,他只把被子矇住頭。
那些求救,他從前全裝作沒看見。
韓啟明坐在書房地上,從傍晚看到深夜。
許曼秋過來喊:「飯做好了,先吃一點吧。」
他抬起日記:「三年前,你為什麼說玉珍裝病?」
「我只是隨口一猜,誰知道你真信了。」
「你還說看見她搜過怎麼裝病。」
「我記錯了不行嗎?」
他沒有再安慰她。
韓凱也看了日記,看到小時候那幾頁時突然哭了。
「我發燒住院那回,媽是不是三天沒閤眼?」
陳莉說她不知道,那時他們還沒認識。
樂樂坐在一旁,用孩子的辦法安慰父親:「你去好好認錯,奶奶會不會回來?」
沒人能回答。
兩天後,韓啟明在律師辦公室簽了字。
他拿筆時手一直抖,說共同存款按法律分,還把原本在他名下的一部分轉給我治病。
我只拿該得的那一份。
簽完後,他問能不能送我回去。
我說不用。
他又說,我批評得沒有錯,他確實在家裡亂套後才想起我。
他還承認自己借照顧大哥遺孀的名義,讓許曼秋處處越過妻子。
我收好協議,沒有替他減輕一句。
道歉來得太晚,病不會因為他後悔就倒著走。
離開律師辦公室前,韓啟明又問起我的治療方案。
我把醫院的公開諮詢電話給他,沒有把自己的複診安排交給他。
他苦笑:「你現在連讓我陪一次都不肯了。」
「三年前我需要你陪,你不肯。」
「我那時不知道會這麼嚴重。」
「你不是不知道,你是不願意信。」
他低下頭,再說不出話。
回工作室後,我把離婚證和重要材料放進帶鎖的抽屜,鑰匙交給小陶保管。
這是醫生建議的辦法,趁我清楚時把以後的選擇寫明白。
我把要求念給小陶聽:「病情加重後,不許前夫和兒子擅自接我回舊家。」
「護理和居住按我選定的機構安排,工作室的材料和課程都交給你。」
小陶看完眼睛發紅:「林老師,現在寫這些會不會太早?」
「不早。」
「清楚的時候寫,才算我的決定。」
我說不早。
三年前那份報告已經讓我明白,把選擇交給不肯聽我的人,才是真的晚。
那陣子我仍能獨自買菜、坐公交,複雜的雙錢扣也講得清楚。
只是偶爾說到一半,會忘了剛才想講什麼。
學員們便安靜等著,任我自己找回話頭。
想起來後我接著講,想不起來就翻步驟卡。
我開始接受,病並不會因為我害怕就停下。
能做的,是在每一次清楚的時候,把下一步安排得更穩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