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伯讓我自費給堂弟辦成人禮,我根本不吃壓力_第十一章 11好
第十一章
11
“好,媽,保重身體。”
我把她也刪了。
一口一口吃完那碗麵,湯都喝得乾乾淨淨。
洗完碗,我站在窗前,看著外面的萬家燈火。
我忽然覺得,從今天開始,我的生活,才算真正開始了。
第二天上班,張姐把我叫到辦公室。
“鹿溪,你大伯又來電話了,說要把頂樓宴會廳包下來,下週六,還是十桌。他說不跟你談,要直接跟銷售部籤合同。”
我愣了一下:“他願意花那個錢?”
張姐似笑非笑地看著我:“他不是願意花那個錢,他是咽不下那口氣。你越不幫他,他越要證明他辦得起。這種心理,我見得多了。”
我沉默了幾秒。
“張姐,有個事我想跟您說。我家裡最近有點糾紛,可能會牽扯到酒店。我怕給您添麻煩......”
張姐擺擺手打斷我:“你是我的人,你的事就是酒店的事,別想那麼多,該怎麼過怎麼過。”
我眼眶一熱,用力點了點頭。
那幾天,日子出奇地平靜。
沒有電話,沒有訊息,沒人來酒店鬧,連我媽都沒再聯絡我。
暴風雨前的寧靜,我知道。
果然,週五晚上,方律師打電話來了。
“鹿溪,你奶奶今天來律所了,帶著你大伯一起來的。”
我心裡一緊:“他們說什麼了?”
“你奶奶說,房子是你爸和她一起買的,你爸那一半,她作為母親也有繼承權。她說她願意把屬於她的那一半給你大伯,至於你爸那一半,她要求分三分之一。”
“三分之一?”
“對,按照法律規定,你爸去世的時候,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。你媽當年改嫁的時候放棄了繼承權,所以剩下你和你奶奶。你奶奶確實有權分走你爸那一半的三分之一。”
我攥緊了手機。
“方律師,那我最多能拿到多少?”
方律師沉默了片刻:“按照目前的房產市價,那套房子大概值八十萬左右。你爸那一半是四十萬,你和你奶奶平分,你能拿到二十萬。”
“但你大伯佔用了十幾年,這部分你可以主張佔有使用費,按每月租金一千五算,十幾年下來大概能要回二十萬左右。”
“也就是說,最多能拿到四十萬?”
“理論上是這樣,但實際操作起來,會有很多變數。你奶奶和你大伯肯定會想方設法拖延、轉移、或者把房子弄成他們的名字。這官司,可能會打很久。”
掛了電話,我一個人在出租屋裡坐了很久。
四十萬,打官司至少花掉幾萬,剩下的錢在縣城連個首付都不夠。
而沈建國一家,住在我爸的房子裡十幾年,白住了十幾年,最後還要從我手裡拿走二十萬。
越想越不甘心。
我拿起手機,想給外公打電話,猶豫了一下,又放下了。
外公年紀大了,我不想讓他操心。
第二天一早,我去酒店上班。
剛到前臺,小周就衝我使眼色:“鹿溪,你大伯母來了。”
我一愣,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。
趙蘭英坐在大堂的沙發上,穿著一件嶄新的紅色大衣,頭髮燙了卷,化著妝,手裡拎著一個手提袋。
看我走過來,她站起來,臉上堆著笑,跟上次判若兩人。
“鹿溪啊,大伯母來看看你。”她把那個手提袋遞過來,“給你買了件大衣,你看看喜不喜歡。”
我沒接:“大伯母有事說事,我在上班,不方便閒聊。”
趙蘭英臉上的笑容僵了僵,但很快又堆起來:“鹿溪,之前的事是大伯母不對,大伯母給你道歉。房子的事,你大伯也是一時糊塗,你別跟他一般見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