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執狂真千金,只給偏心父母三次機會_第7章 7顧氏在核查結果公布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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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氏在核查結果公佈前,先發了一份宣告。
宣告承認公益專案在文案上存在表述不嚴謹。
所有錯誤都被歸到策展團隊頭上。
顧晚棠不知情。
父親不知情。
顧氏也不知情。
彷彿那份材料是自己長出名字,再自己遞進評委會的。
宣告最後還寫道:
許女士因童年走失經歷,對個人資訊較為敏感,希望公眾給予雙方更多理解。
我把宣告看了三遍。
母親打來電話。
“你爸爸已經公開道歉了。”
“哪裡是道歉?”
“宣告承認文案有問題。”
“問題是誰造成的?”
“團隊。”
“父親在申請書上籤了字。”
“他沒有仔細看。”
“顧晚棠是專案負責人。”
“她也沒有仔細看。”
母親聲音越來越小。
我替她總結:
“所有人都沒看。”
“只有我的名字自己走進了材料。”
她沉默了。
我又問:
“為什麼寫我對個人資訊敏感?”
“公關部門覺得,這樣能解釋你拒絕授權的原因。”
“真正的原因是材料造假。”
“為什麼不寫?”
母親急了。
“如果寫得那麼嚴重,晚棠以後怎麼辦?”
又是顧晚棠以後怎麼辦。
至於我的過去被改成什麼樣,他們從來不問。
我結束通話電話,將完整的尋親時間線發到個人賬號。
我沒有寫顧家的偏心。
也沒有控訴顧晚棠。
我只列事實。
五歲,我走失。
第一個月,父母報警併發布尋人啟事。
半年後,顧晚棠被顧家收養。
六歲到二十歲,父母陸續核實過四十七條線索。
其中沒有顧晚棠的參與記錄。
二十二歲,顧晚棠第一次接觸尋親檔案。
二十五歲,我被找回。
同年,她用這些檔案舉辦個人影展,申報公益榮譽與專案資金。
文章最後,我附上所有材料的原始日期。
不到一小時,顧氏的宣告便被質疑淹沒。
大哥給我打來電話。
“你為什麼不提前告訴我?”
“你提前告訴過我,顧氏要把錯誤推給團隊嗎?”
“爸是為了保住公司聲譽。”
“所以把責任推給沒有決策權的員工?”
“霜序,事情不是非黑即白。”
“材料是真的還是假的?”
“假的。”
“申請書是不是父親籤的?”
“是。”
“顧晚棠是不是負責人?”
“是。”
“哪一部分不是黑白分明?”
大哥說不出話。
晚上,父親親自召開家庭會議。
他要求我回顧家參加。
我拒絕了。
他便開了影片。
螢幕裡,顧晚棠低著頭,母親坐在她身邊。
父親說,顧氏可以退回全部公益款。
但公開宣告不能承認造假。
“你想要什麼補償,可以提。”
“把宣告改成真實內容。”
“除了這個。”
“沒有別的。”
父親的臉色沉下來。
“你一定要讓晚棠背上造假的名聲?”
“她有沒有看過申請材料?”
顧晚棠的肩膀輕輕顫了一下。
父親替她回答:
“團隊負責整理,她只負責簽字。”
“所以她簽過。”
“她信任下面的人。”
“她簽字,拿榮譽。”
“出了問題,下面的人承擔。”
“是這個意思嗎?”
父親猛地拍桌。
“你非要把話說得這麼難聽?”
“事情做得不難看。”
“為什麼話不能說?”
母親哭著勸我。
“霜序,算媽媽求你。”
“晚棠從小到大都很優秀。”
“她不能因為這一件事,被所有人否定。”
“那就承認這一件事。”
“沒人否定她的全部。”
我看向螢幕裡的父親。
“是你們不肯把錯誤限制在錯誤本身。”
“你們覺得只要承認她做錯一次,她整個人就完了。”
“所以寧願讓所有人替她撒謊。”
父親關掉了影片。
十分鐘後,顧氏釋出第二份宣告。
仍然只承認稽核疏漏。
我沒有再聯絡他們。
而是將顧晚棠親筆簽署的專案責任書,提交給了評委會和基金監管機構。
第二天上午,結果公佈。
顧晚棠被正式取消公益人物候選資格。
顧氏慈善基金暫停該專案。
兩百萬款項進入追查程式。
訊息出來後,父親發來一段語音。
“現在你滿意了?”
我沒有回覆。
因為從頭到尾,我要的都不是滿意。
我只想讓寫錯的名字,回到正確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