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執狂真千金,只給偏心父母三次機會_第7章 7顧氏在核查結果公布前

偏執狂真千金,只給偏心父母三次機會發布時間:2026-08-11作者:偷顆星星糖

7

顧氏在核查結果公佈前,先發了一份宣告。

宣告承認公益專案在文案上存在表述不嚴謹。

所有錯誤都被歸到策展團隊頭上。

顧晚棠不知情。

父親不知情。

顧氏也不知情。

彷彿那份材料是自己長出名字,再自己遞進評委會的。

宣告最後還寫道:

許女士因童年走失經歷,對個人資訊較為敏感,希望公眾給予雙方更多理解。

我把宣告看了三遍。

母親打來電話。

“你爸爸已經公開道歉了。”

“哪裡是道歉?”

“宣告承認文案有問題。”

“問題是誰造成的?”

“團隊。”

“父親在申請書上籤了字。”

“他沒有仔細看。”

“顧晚棠是專案負責人。”

“她也沒有仔細看。”

母親聲音越來越小。

我替她總結:

“所有人都沒看。”

“只有我的名字自己走進了材料。”

她沉默了。

我又問:

“為什麼寫我對個人資訊敏感?”

“公關部門覺得,這樣能解釋你拒絕授權的原因。”

“真正的原因是材料造假。”

“為什麼不寫?”

母親急了。

“如果寫得那麼嚴重,晚棠以後怎麼辦?”

又是顧晚棠以後怎麼辦。

至於我的過去被改成什麼樣,他們從來不問。

我結束通話電話,將完整的尋親時間線發到個人賬號。

我沒有寫顧家的偏心。

也沒有控訴顧晚棠。

我只列事實。

五歲,我走失。

第一個月,父母報警併發布尋人啟事。

半年後,顧晚棠被顧家收養。

六歲到二十歲,父母陸續核實過四十七條線索。

其中沒有顧晚棠的參與記錄。

二十二歲,顧晚棠第一次接觸尋親檔案。

二十五歲,我被找回。

同年,她用這些檔案舉辦個人影展,申報公益榮譽與專案資金。

文章最後,我附上所有材料的原始日期。

不到一小時,顧氏的宣告便被質疑淹沒。

大哥給我打來電話。

“你為什麼不提前告訴我?”

“你提前告訴過我,顧氏要把錯誤推給團隊嗎?”

“爸是為了保住公司聲譽。”

“所以把責任推給沒有決策權的員工?”

“霜序,事情不是非黑即白。”

“材料是真的還是假的?”

“假的。”

“申請書是不是父親籤的?”

“是。”

“顧晚棠是不是負責人?”

“是。”

“哪一部分不是黑白分明?”

大哥說不出話。

晚上,父親親自召開家庭會議。

他要求我回顧家參加。

我拒絕了。

他便開了影片。

螢幕裡,顧晚棠低著頭,母親坐在她身邊。

父親說,顧氏可以退回全部公益款。

但公開宣告不能承認造假。

“你想要什麼補償,可以提。”

“把宣告改成真實內容。”

“除了這個。”

“沒有別的。”

父親的臉色沉下來。

“你一定要讓晚棠背上造假的名聲?”

“她有沒有看過申請材料?”

顧晚棠的肩膀輕輕顫了一下。

父親替她回答:

“團隊負責整理,她只負責簽字。”

“所以她簽過。”

“她信任下面的人。”

“她簽字,拿榮譽。”

“出了問題,下面的人承擔。”

“是這個意思嗎?”

父親猛地拍桌。

“你非要把話說得這麼難聽?”

“事情做得不難看。”

“為什麼話不能說?”

母親哭著勸我。

“霜序,算媽媽求你。”

“晚棠從小到大都很優秀。”

“她不能因為這一件事,被所有人否定。”

“那就承認這一件事。”

“沒人否定她的全部。”

我看向螢幕裡的父親。

“是你們不肯把錯誤限制在錯誤本身。”

“你們覺得只要承認她做錯一次,她整個人就完了。”

“所以寧願讓所有人替她撒謊。”

父親關掉了影片。

十分鐘後,顧氏釋出第二份宣告。

仍然只承認稽核疏漏。

我沒有再聯絡他們。

而是將顧晚棠親筆簽署的專案責任書,提交給了評委會和基金監管機構。

第二天上午,結果公佈。

顧晚棠被正式取消公益人物候選資格。

顧氏慈善基金暫停該專案。

兩百萬款項進入追查程式。

訊息出來後,父親發來一段語音。

“現在你滿意了?”

我沒有回覆。

因為從頭到尾,我要的都不是滿意。

我只想讓寫錯的名字,回到正確的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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