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婿罰我一萬後,我不幹了_第7章 煮一頓餃子就叫獨立
煮一頓餃子就叫獨立,那我這幾十年,大概該立座碑。
8.
一年後,我已經去了六個地方。
沒一次豪華,也沒一次說走就走。
我會提前看天氣,比較車票和住處,把常用藥分裝好,再給樓下鄰居留一把鑰匙。
第一次獨自坐區間車,我連檢票口都找錯了。
第二次就知道怎麼看大螢幕。
後來遇到比我年紀大的旅客問路,我也能給人指方向。
次臥裡那排曾經放調料箱的架子,被我用來擺旅行帶回來的小東西。
海邊撿的貝殼,古城買的木梳,還有一張被雨打溼過的地圖。
東西都不值錢。
可它們是我自己挑的。
方蕾離婚以後,跟我的關係一直不冷不熱。
她有時半個月不聯絡,有時遇到麻煩,一天能打七八個電話。
我只接頭兩個。
真生病、真有急事,我會去。
忘了交水費、衣服沒洗、上班來不及做飯,我不管。
她為這事罵過我狠心。
也在親戚面前說,我拿到錢以後像換了個人。
她剛搬進出租屋那陣,確實過得一團糟。
飯店裡什麼都有我補位,她一直以為家裡也會自動變乾淨。
垃圾忘了扔,天氣一熱,廚房裡都是小飛蟲。衣服在洗衣機裡悶了一夜,第二天重洗,又忘了晾。上班遲到兩次以後,她打電話埋怨我從前為什麼不教她。
我問她:「我讓你洗碗時,你怎麼說的?」
她不吭聲。
從前我也教過。
我讓她吃完飯順手收桌子,她說白天管店已經夠累;讓她把換下來的衣服放進洗衣筐,她嫌我事情多;我生病躺著,她進門第一句話還是問今晚吃什麼。
那時候不是沒人教。
只是她每次拖著不做,最後總會落到我手裡。
現在我不接,她只好自己學。
親戚來勸,我就把那張罰單拿給他們看。
沒人再多說。
罰單我一直沒有扔。
有一回方蕾看見了,臉色很難看。
「事情都過去這麼久,你留著它幹什麼?」
我說:「提醒我別再回去。」
她低頭坐了一會兒。
「媽,我那時候是不是挺過分的?」
這是她第一次這樣問。
我沒有趕緊安慰她。
「是。」
她大概以為我會說算了,沒想到我承認得這麼快,嘴唇動了動。
「我當時也難。飯店那麼忙,文傑天天催我,我就覺得你是我媽,肯定不會真跟我計較。」
「你看,你到現在還在說自己難。」
她臉紅了。
我把罰單放回抽屜。
「你可以難。我也可以累。你不能因為我是你媽,就只許自己難。」
她走的時候,沒有像以前那樣讓我給她裝吃的。
幾天後,她發來一張工資到賬的截圖。
後面跟著一句:
「媽,我這個月自己存了兩千。」
我回了一個「好」。
她能不能徹底改,我不知道。
我不再等她什麼時候才會懂事。
春天,我去了一個南方小城。
住處是間普通客棧,窗外有一條河。早上推開窗,能聽見樓下賣早點的人吆喝。
那天我起晚了。
九點多才下樓,豆漿攤已經準備收攤。
老闆問我還要不要。
我說要,又加了一隻剛出鍋的燒餅。
我坐在河邊一口一口吃。
手機響了一聲。
方蕾問我到了沒有,又提醒我少吃涼的。
我拍了一張熱豆漿給她。
她回了個笑臉,沒再問我什麼時候回去。
吃完以後,我把紙袋扔進垃圾桶,順著河往前走。
橋那頭有早市,也有我沒去過的老街。
我不趕時間。
走累了就坐,餓了就吃,想多住兩天也不用跟誰請假。
我當了大半輩子的女兒、妻子和媽媽。
直到六十歲才知道,媽媽也能下班。
那張一萬元的罰單,我一分錢都沒交。
走到橋頭時,我有點渴,便在小店買了瓶水。
兩塊錢。
我擰開瓶蓋,邊走邊喝。
河邊的風吹過來,瓶身上全是細小的水珠。
我已經訂好了下個月去西北的車票。等回來以後,我還想學著自己做旅行相簿,把去過的地方一頁頁貼好。走不動的時候,我就坐在家裡翻給自己看。
至於方蕾,她的日子仍舊要她自己過。
她會不會徹底明白,我不敢保證。
我能保證的是,無論她哭著求我,還是拿親情壓我,我都不會再回到那個水池前。
我曾經以為,做母親就該替孩子把所有的碗洗完。
後來我才明白,母親可以替孩子洗小時候的碗,卻不能替她洗一輩子。
碗總要還到她手裡。
日子也一樣。
我把她的人生還給她,也把自己的日子拿了回來。
六十歲不算早,可也沒有晚到只能等老。
前面還有沒走過的老街、沒看過的山河,也有許多熱飯和清晨,只屬於方秀珍。
從今往後,我還是會愛我的女兒。
也會好好愛我自己。
這兩件事,誰也不用再讓著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