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婿罰我一萬後,我不幹了_第6章 我看了一眼
我看了一眼,把手機放下,繼續整理旅行要帶的藥。
第二天,她又來了。
這回沒哭,整個人像被抽空了。
她說飯店剩下的裝置賣不了幾個錢,房租還欠著,員工工資也要結。
邵文傑把車開回了他父母家,連著幾天不露面。
她去找,他只說夫妻共同開的店,不能讓他一個人承擔。
「媽,我現在才看清他。」
方蕾坐在餐桌邊,雙手捧著杯子。
「以前店裡順的時候,他在外面跟誰都說是自己有本事。現在出事了,每一筆賬都成了我的。」
飯店關門前,夫妻倆最後撐了一個月。
方蕾把前廳領班辭了,自己從早站到晚;為了省洗碗工的錢,又買了一臺二手洗碗機。
機器送來才發現,後廚水管和位置都不合適。改一次要花錢,退回去也要扣運費。
邵文傑怪她買東西不過腦子。
她氣得問,買之前明明給他看過照片,他為什麼不攔。
他說自己負責大事,哪有空看這些。
後來機器勉強裝上了,盤子上的油還是得先衝。方蕾一個人忙不過來,讓丈夫進來搭手。
他穿著新襯衫站在門口,說後廚味道大,一會兒還有客人要見。
那天晚上,兩個人在飯店吵到員工全走光。
方蕾跟我說這些時,一遍遍重複:
「他怎麼能覺得那些活都該我幹?」
我聽著,沒有提醒她。
從前她也覺得那些活都該我幹。
人有時候得站到水池前,聞見隔夜的泔水味,才知道一句「順手做了」有多輕巧。
我問:「賬是誰籤的?」
「該誰的都有。」
「那就把材料理清,該怎麼分怎麼分。」
她看著我。
「你不陪我去?」
「我不懂這些。你找懂的人。」
「我一個人害怕。」
「第一次會怕。辦過就會了。」
她眼圈又紅了。
「以前不管我遇到什麼事,你都會陪我。」
我沒有接她這句。
以前她上學報名、找工作、看婚房,我都陪。
後來她三十多歲了,開店出了問題,我還在陪她洗碗。
再陪下去,她四十歲也學不會自己辦事。
她在我這裡坐了一下午。
臨走前,問我能不能借她一點錢請人處理離婚的事。
我給了她一個法律援助的地址,沒有給錢。
她把紙條攥在手裡,臉色不好看。
「你明明已經拿回那麼多工資。」
「那是我的工錢。」
「我是你唯一的女兒,你留那麼多錢幹什麼?」
我說:「養老,吃飯,看病,旅遊。要乾的事很多。」
她站起來,椅子在地板上劃出刺耳的聲音。
「你以前從來不把錢看得這麼重。」
「所以以前沒給自己剩下什麼。」
她走後,很長時間沒聯絡我。
我從親戚口中聽說,他們真的在辦離婚。
兩個人都覺得自己吃了虧。
邵文傑說方蕾把岳母得罪走,害店裡成本大漲。
方蕾說丈夫只會站前臺裝老闆,真遇到事跑得最快。
他們離婚前還分別找過我。
邵文傑提了一盒點心,坐在我家沙發上,說夫妻還是原配好,希望我勸女兒別衝動。
他說自己沒有壞心,只是男人愛面子,店關了心裡煩,話才說得重。
我問他:「方蕾要是不離,你還讓她一個人還賬嗎?」
他繞了半天,說一家人不用分得太清。
我聽見這幾個字就知道,他一點沒變。
輪到別人出錢出力,都是一家人。
輪到他賣車、進後廚、認下一筆賬,就得分清是誰的責任。
我把點心還給他,讓他自己跟方蕾說。
隔了兩天,女兒也來找我。
她要我證明開店的十六萬只借給邵文傑,跟她無關。
我把當年的轉賬記錄給她看。
收款人是她,聊天裡說要還錢的人也是她。
她臉白了,問我為什麼不肯幫她。
「你要我說假話?」
「我是你女兒!」
「你是我女兒,我就該陪你說假話?這事我不做。」
她哭著走了。
那之後,夫妻倆總算明白,我不會替任何一方改賬,也不會替誰扛下後果。
他們為車、裝置和剩下的賬吵了好幾個月。
最後婚離了。
車賣掉一部分用來清賬,飯店剩下的東西也處理了。
邵文傑沒了老闆的名頭,去別人的店做管理。聽說第一份工作沒幹滿兩個月,就因為隨意罰員工被投訴。
後來再沒人叫他邵總。
規矩拿去管別人時很痛快,輪到自己按規矩做事,他一天都嫌多。
方蕾搬進一間小出租屋,找了份普通工作。
她以前覺得兩千多塊的洗碗工資貴。
等自己每月領固定工資,才知道每一筆錢都得靠時間換。
她也不是一下就變好了。
有一次加班到很晚,她給我打電話,說家裡一件乾淨衣服都沒有,冰箱也空了。
她問:
「媽,你能不能過來幫我收拾一下,再給我做點飯?」
我說:「不能。」
她在電話那頭沉默很久。
「你現在連一頓飯都不願意給我做?」
「你附近有菜市場,也有飯館。」
「外面的不乾淨。」
「那就自己做。」
她生氣地結束通話。
第二天又發訊息,說早上穿了件皺巴巴的襯衫,被同事笑了。
我回她:「晚上記得洗。」
她沒有回覆。
過了幾天,她朋友圈裡曬了一鍋煮破的餃子。
配了一句話:靠誰都不如靠自己。
親戚們紛紛誇她獨立。
我沒點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