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婚被攔,我讓婆家自證清白_第6章 判詞蓋着官印
判詞蓋著官印,可以收進箱底。往後有人再拿趙二說事,我不用同他爭,只需請他把名字寫下來,陪我去京兆府翻舊案。
願意嚼舌頭的人很多,願意在公堂上簽名畫押的人很少。
走出府衙時,先前那位抱孩子的婦人等在石階下。她把一籃雞蛋塞給周氏,說自家女兒明年也要出嫁,想抄一份我們用過的嫁妝單。
周氏不肯收雞蛋,卻答應替她謄一份。
後頭又有兩個婦人圍上來。
一個問婚書該由誰保管,一個問陪嫁的田契能不能交給婆母。
我答不全。
律例和家務都不是憑一場勝仗便能學會的。我請她們留下住址,等問過訟師再回話。
明珠在旁邊記,寫到第三個人時抬頭看我。
「姐姐,咱們今日不是來打官司的嗎?」
「已經打完了。」
「那怎麼又攬了這麼多事?」
我低頭看她手裡的名冊。第三個名字後面,又有人遞來一張寫著住址的紙。
「先記著吧。」
裴家族老為了保全族中其他子弟,親自向吏部遞話,撤回了給裴景和的薦書。
裴老爺從外地趕回京城。
他沒有登沈家的門,只讓管家送來被換掉的聘禮和賠銀,又把姜氏送去城外莊子,收回她的賬房鑰匙。
這些都是管家拿著裴老爺的親筆賠書告訴我的,我沒有親眼看見姜氏離府。
不過她走前託人給我帶了一句話。
她說女子名節重於性命,我這樣逼她,是要她死。
我讓來人替我回一句。
「她用同樣的話逼我時,記得我有命嗎?」
這是整件事裡,我唯一說得像句狠話的話。
其餘時候,我都在清點東西。
少掉的聘禮補齊了,舊宅的門賠了,轎伕和喜娘受驚的賞錢由裴家出。趙二當街說過什麼,由衙役押著他在原處重新說了一遍,承認自己受僱撒謊。
人群還是那些人。
有人信,有人不信。
明珠為此氣了半日,想挨家挨戶去解釋。
周氏攔住她。
「嘴長在人家身上,你姐姐總不能把全京城的嘴都縫了。該留下的文書留下,該拿回的東西拿回。往後誰敢當面說,咱們就問他敢不敢去堂上作證。」
明珠仍不服:「若她們躲在背後說呢?」
「背後的話,你長几雙耳朵也聽不完。」
周氏把判詞卷好,塞進明珠懷裡。
「先把這個收好,別叫你手上的雞油沾了。」
明珠只得抱著判詞走了。
我跟在她後面,沒再派人打聽街上的議論。有人真敢把話說到我面前,再請他去公堂簽名便是。
事情了結那天,周氏在佛堂點了三炷香。
她一炷替我,一炷替明珠,還有一炷替她自己。
我問她做了什麼虧心事。
她小聲說:「裴家管家送賠銀時,我把修門的價多報了二兩。」
「門是黃花梨的?」
「普通榆木。」
「那是該念。」
她瞪了我一眼,又塞給我一把庫房鑰匙。
「這是你的嫁妝。以後你自己管。」
8.
退婚後的頭兩個月,來沈家說親的人少了大半。
剩下的一半里,有人拐著彎問我是否真的清白。
我也不生氣。
我請他先拿出自己清白的憑據。
通常這句話一說,媒人第二日便不會再來。
周氏起先發愁,後來也想開了。
「省茶葉。」
我父親從任上回來,聽完整件事,氣得要帶人去砸裴家的門。周氏把府衙判書和賠書擺到他面前,叫他別添亂。
「門已經賠過了。你再砸,咱們得倒貼。」
父親看了我半晌,只說了一句:「不嫁也好。」
他把城南一處小院過到我名下。那院子原是我生母留下的陪嫁,過去一直由沈家替我收租。父親說往後租錢直接交給我,誰也不許過手。
我沒有搬出去。
周氏嘴上說由我,背地裡叫人把小院的屋頂全修了一遍,連灶臺都換了。明珠去看過,回來告訴我,被褥有兩套,碗筷有三副。
「娘怕你住得孤單,又不好意思留你。」
我也沒拆穿。
我把小院前屋收拾出來,每月逢五開門。
來的人多是婚前或婚後受了難處的女子。有的是男家扣嫁妝,有的是被一句捕風捉影的話逼著自證,還有的只想找個人替她看清婚書裡寫了什麼。
我不替她們斷案,也不教她們造謠。
我只把自己的文書、嫁妝單和裴景和那張認賬書拿給她們看,告訴她們什麼東西要留副本,什麼話別只在屋裡說,哪些賬不能因為「早晚是一家人」便糊塗過去。
遇上拿不準的,我請熟悉律例的訟師來答。
周氏管飯,明珠記名。
她記名之餘還敲木魚。
第一回來的人聽得害怕,問我們這裡是不是還管超度。
明珠解釋:「不管。主要是給我姐姐積德。」
沒過幾日,我在脂粉鋪裡聽見兩個婦人議論,說沈家大姑娘不好惹,她親妹妹整日跟在後頭敲木魚,生怕姐姐來世投不了人胎。
我回去問明珠,是不是她傳的。
她把木魚往懷裡一抱。
「外頭的人自己長了眼,關我什麼事?」
我沒再問。
半年後,姜氏的孃家還不上賭債,來裴家求助。
裴老爺不肯再填,姜家人便堵到莊子上鬧。姜氏最重體面,偏偏日日被自家人揭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