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裁當天,婆家惦記我的補償金_第6章 我給負責人回復

被裁當天,婆家惦記我的補償金發布時間:2026-07-27作者:溫一壺月光

我給負責人回覆:「我接受。」

入職前一天,周恆又來找我。

這次他沒有帶東西,只拿著一張銀行卡流水。

三萬元已經全部補回。

他說:「我接了兩個私活,也從年終獎裡預支了一部分。錢還清了,你回來吧。」

我把流水看完,遞還給他:「周啟給了多少?」

「他暫時沒有。」

「所以這三萬元都是你補的。」

「他是我弟,我替他承擔也一樣。」

「不一樣。」

周恆臉上露出疲憊:「溫悅,你為什麼一定要揪著小啟不放?錢已經回來了。」

「因為你還是沒有明白。」

我把那句話說透了。

「你替他補錢,等於告訴他,撒謊訂車沒有代價;你媽來逼我們沒有代價;你瞞著我轉走家庭備用金,也只要把錢補上就能過去。所有人都不用改變,只有我必須回到原來的位置。」

他沉默很久:「那你要我怎麼樣?逼小啟把車賣了?和我媽斷絕關係?」

「我要你在轉錢以前,尊重我的一句不同意。」

這件事已經無法重新來過。

他坐在沙發上,雙手捂住臉。

「悅悅,我真的不想離婚。」

我也不想。

至少在那個雨夜,他騎著電動車來接我時,我沒有想過我們會走到這裡。父親手術後,周恆趴在病床邊睡著,我曾經非常確定,這就是會和我過一輩子的人。

我坐在他對面,眼淚安靜地往下掉。

「我也不想失業,不想租客退租,不想我媽在這時候生病。」

「可事情發生以後,我只能一件一件解決。」

「我們的婚姻也是。」

09

我們進入了一個月的分居期。

新工作比我想象中忙。很多內容要從頭學習,試用期工資只有八千,扣掉房貸和生活費,幾乎剩不下什麼。

好處是公司離我的房子只有四站地鐵,我不用再每天六點多起床。

入職第二週,沈嵐約我在樓下吃午飯。

她問:「你真準備離?」

我點頭。

「捨得嗎?」

「捨不得。」

她有些意外。

我低頭攪著碗裡的湯:「捨不得也可以離。不是所有離開,都是因為不愛了。有時候是因為再留下去,會越來越不喜歡自己。」

和周恆結婚以後,我逐漸習慣了扮演懂事的人。

婆婆來家裡,冰箱裡好的水果讓她帶走;周啟失業,我同意他住進書房;過年回婆家,親戚開玩笑說我工資高,以後要多幫襯,我也跟著笑。

每一次讓步都不大,大到不值得翻臉。

可人就是這樣一點點退到牆邊的。

周恆仍然每隔幾天給我發訊息,但不再勸我回家。

一個週末,他約我見面,說有重要的事。

咖啡店裡,他看起來比上次更憔悴。

「小啟和那個姑娘分手了。」

我沒有意外:「為什麼?」

「人家知道車的首付款是借的,覺得他不誠實。小啟喝了酒,去找她理論,事情鬧得很難看。」

「車呢?」

「還在。剛買就賣要虧不少。」

周恆停了一會兒:「媽現在也承認,當時不該逼你。」

我問:「她是知道自己不該逼我,還是覺得車沒換來婚事,不值得?」

他握著咖啡杯,沒有回答。

我又問:「如果那姑娘答應和小啟結婚,你還會覺得自己錯了嗎?」

他的手指慢慢收緊。

過了很久,他說:「可能不會。」

這是他第一次給我一個沒有修飾的答案。

我鼻子一酸,心裡僅存的期待也在那一刻落了下去。

他知道我為什麼要離婚了。

但不是因為他終於看見我的處境,而是因為他的犧牲沒有換來想要的結果。

周恆從包裡拿出一張借條。

「我讓小啟寫的。三萬元是他欠我的,由他每月還我。我不會再用我們的錢替他處理任何事。」

我看了一眼,沒有接。

「這是你們兄弟之間的事。」

「悅悅,我會改。」

「我相信。」

他眼裡重新有了一點光。

我接著說:「但我不能拿自己再試一次。」

他的眼睛慢慢紅了。

我們在咖啡店坐了很久,聊起剛認識時的事。

第一次約會,他為了省錢,帶我去一家很遠的團購餐廳,結果坐反了公交;結婚前看房,我們算完首付和月供,發現哪一套都買不起,只能坐在路邊吃烤紅薯;領證那天,他在民政局門口對我說,房子以後會有,日子也會越來越好。

那些記憶並沒有因為後來發生的事變成假的。

可好的過去,也不能替壞的現在繼續作擔保。

離開咖啡店時,周恆問:「一定要離嗎?」

我說:「一定。」

10

離婚協議很簡單。

我們沒有孩子,沒有共同房產。家庭備用賬戶裡的錢按照雙方轉入記錄分開,周恆已經補回的三萬元仍計入賬戶餘額,再按比例返還。

我的婚前房產和剩餘貸款由我承擔。補償金扣除家庭正常支出後的餘額仍留在我名下。雙方各自的個人債務由各自負責。

周啟的三萬元借款,由周恆自行追償,與我無關。

協議拿到手時,我把關於周啟借款的那一條讀了兩遍。

沒有重複追債,沒有誰替誰承擔。

每一筆錢都回到真正作出決定的人名下。

我們約好下週一去民政局提交離婚登記申請。工作人員提前提醒過,申請受理後還有三十天冷靜期,期滿後的三十天內,雙方需要再共同到場領取離婚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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