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年走遍四十七國,我只是她鏡頭裡的過客_第 3 章 回到酒店她沒有再提這件事
第 3 章
回到酒店她沒有再提這件事。
洗了個澡出來,坐在床邊看她的拍攝計劃表。
上面密密麻麻寫著挪威接下來四天的行程。
特羅姆瑟、羅弗敦、北角。
我認出來了。
溫硯清那面照片牆上,有一張特羅姆瑟的極光,一張羅弗敦的漁村日落,還有一張北角的午夜太陽。
這不是巧合,這是按他的牆在補全。
“陸沉瀾。”
“嗯?”
“接下來四天的行程,是你什麼時候定的?”
“上個月。”
“有沒有問過我想去哪?”
她抬頭看我,愣了一下。
“你不是說隨便,去哪都行嗎?”
是,我說過隨便。
因為我以為跟她去哪都是為了我們。
“我想去卑爾根。”
“卑爾根?那邊這個季節沒什麼好拍的。”
“我不是去拍照。”
“那去幹嘛?”
“我想去看格里格的故居。”
她的表情有些茫然。
“格里格是誰?”
“挪威最偉大的作曲家,我大學畢業論文寫的就是他。”
六年了。
她不知道我畢業論文寫的是什麼。
“你以前沒跟我說過。”
“我說過三次,第一次是在冰島,你在調相機;第二次是在瑞士,你在給溫硯清寫明信片;第三次是在摩洛哥,你說格里格又不是旅遊景點,沒什麼好看的。”
她又沉默了。
這是她的習慣。
沉默代替道歉。
好像只要不說話,矛盾就能自己化解。
“那我們改行程去卑爾根。”
“不用了。”
“懷舟......”
“我說了不用了。”
她張了張嘴,最後還是閉上了。
手指回到那張行程表上,繼續規劃明天的路線。
我躺到床上,背對著她。
手機在枕邊無聲地亮了一下。
是我自己的搜尋記錄。
布宜諾斯艾利斯的單程機票。
從奧斯陸出發,在馬德里中轉一次,飛行時間十七個小時。
我想去南美洲。
這是六年來她從沒帶我去過的大陸。
因為溫硯清的照片牆上沒有南美洲,他對那裡不感興趣。
第二天她帶我去了特羅姆瑟。
夜裡十點,極光出來了。
綠色的光帶在頭頂無聲地翻湧,像海浪倒扣在天上。
她拍了我,又拍了天空。
兩張。
永遠是兩張。
“好看嗎?”她側過頭看我。
“好看。”
“冷不冷?”
“不冷。”
“那多站一會兒。”
她把大衣解開,從後面裹住我,額頭靠在我肩膀上。
我能感受到她胸腔的溫度,心跳的頻率。
她是真的對我好。
這六年她照顧我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真的。
但她同時也是真的,在每一個照顧我的間隙裡,想著另一個人。
我的手機在大衣口袋裡震了一下。
是航空公司的郵件。
“您改簽的機票已確認,奧斯陸至布宜諾斯艾利斯,12月8日,馬德里中轉。”
12月8日。
後天。
我原定和她回國的日子。
她不知道我已經不跟她走同一班飛機了。
“懷舟。”
“嗯?”
“你是不是不開心?”
我把臉埋進她的圍巾裡。
“沒有。”
“那你笑一個。”
我對她笑了笑。
她踮起腳親了一下我的額頭。
“回去給你煮熱紅酒。”
走回酒店的路上,我的手一直在口袋裡攥著手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