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爺拿我的嫁妝養外室,女掌柜先封了他的船_第2章 我盯着那方印很久

我盯著那方印很久。只要按下去,前廳的怒氣會散,潮期能趕上,婚禮也能照常。

我甚至把手伸進了匣子。嫂嫂沈蘭因就在這時進門。

她守寡六年,在沈家從不高聲說話。那天她卻直接扣住匣蓋,險些夾到我的手。

「不能印。」

她從袖袋抽出一本薄冊。母親生前每次交接印信,都由她記時辰、用途和見證人。陸既明拿到代領文書那日,冊上寫得明白:只限北線兩批茶貨,有效三十日。

可原冊中間被割去一頁,侯府拿出的副本卻把「兩批茶貨」改成「婚前諸貨」。嫂嫂指著紙邊細小的針孔。

「沈家的冊用七針裝訂,侯府副本只有六孔。被換過。」

我問她為何現在才拿出來。她摸了摸空袖袋,像確認某件藏了多年的東西終於不在身上。

「因為你哥哥死後,他們也叫我別談細帳。說寡婦要留在沈家,就得懂事。」

她望向前廳那些等我低頭的人。「我懂事了六年,懂到差點忘了自己的名字。」

我把紅木匣推回送信人面前。

「回去告訴世子,今日的船我賠。被改掉的那一頁,他來賠。」

?# 第三章 女掌櫃不是我的幫工

我去請程雁回船號,她開口就要兩成船份。老帳房差點把茶噴在帳簿上。

「程掌櫃,沈家欠你工錢可以補,兩成船份未免——」

「未免不像一個受恩的人?」她替他把話說完。

程雁把竹尺放上桌。

「少東家要我帶人驗三艘船、頂侯府、錯過別家的招工。若贏了,船還是沈家的;若輸了,我們先丟飯碗。這不是同盟,是拿我的命替你守嫁妝。」

我臉上發熱。

一路上,我想的是把被逐的女掌櫃請回來,給她公道、工錢和位置。

我以為自己比陸既明好,因為我願意對女人伸手。

可我伸手的姿勢,仍是站在岸上叫她上我的船。

「兩成太多。」我說。

「那就談到合適。」

她沒有因我的拒絕翻臉,也沒有跪謝我願意談。那一刻我反而鬆了口氣。

真正的契約,本來就該容得下拒絕。我們談了一整夜。

最後不是把沈家船號切兩成給程雁,而是另立一支共有船隊。沈家出兩艘船和碼頭,程雁出航線與帶隊工分,沈蘭因負責契紙,女船工可以把部分工錢換成持份,也可以只領現銀,不能被迫入股。

風險同樣寫進去:停航賠款先由我承擔一半,其餘按持份分攤;若我擅自拿婚約、族規或少東家身份改契,其他持份人可聯合凍結我的調船權。老帳房看完,嘴唇抖了半天。

「哪有東家自己給人鎖手的?」嫂嫂淡淡道:「沒人鎖得住的手,最後都伸進別人的口袋。」

程雁第一次笑了。欠薪補發後,原本沉默的女船工陸續來找我們。

阿鵲說,照月號總在子時後出港,卻不點正常的三盞桅燈,只在船尾掛一盞藍燈。素娥說,她替棲霞號補過麻袋,袋縫裡全是黑礦粉。另一個叫小滿的女孩拿出半塊碎木牌,上面烙著侯府庫房的「定」字。

線索多了,卻還不能直接當成完整證據。

「她們願意去行會說嗎?」我問。

屋裡安靜下來。小滿搓著掌心,「說了,若侯府沒倒,我娘在城南的攤子會被收。」

我差點說「我保你」。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。

我現在連自己的碼頭都不一定保得住,憑什麼用一句話買她的勇敢?

「不用現在說。」我把新契推過去,「先選現銀或工分。你不作證,欠薪也照補;你願意提供哪一段,就只記哪一段。」

程雁看了我一眼,沒說話。

第三日,侯府放了原先扣住的船,卻把澂江船號從秋季北線名冊上劃掉。商戶雖不再堵門,退單仍像雪片落下。

我一天之內賣掉母親留給我的兩匣首飾。傍晚,陸既明在碼頭等我。

「你寧可賣嫁妝,也不肯蓋一個印?」

「首飾是我的,我可以賣。三艘船不是,我不能認。」

他低頭看那份共有契,語氣裡第一次有了真怒。「你把沈家的船分給一群下等船工?」

「我把她們掙來的部分寫回她們名下。」「嫁進侯府後,這契作廢。」

我抬頭看他。

直到此刻,他仍認為婚事一定會成。他相信我所有抵抗都只是出嫁前的脾氣,相信花轎一落,我的印、碼頭和人都會變成侯府的附屬。

我把共有契收進懷裡。「那你最好先想想,迎親時還有沒有船能靠岸。」

當夜,小滿敲開我的門。她沒有帶碎木牌,只帶來一個地址。

「柳月棠住那裡。」她說,「三艘船,明面上都在她名下。」

?# 第四章 外室送來半本航簿

我沒有去找柳月棠,她先來找了我。

子時剛過,一輛沒有徽記的青篷車停在沈家後門。下來的女人穿素色斗篷,懷裡抱著一隻桐木盒。她比我想像中年長,眼尾已有細紋,手指卻染著戲班帳房常用的藍墨。

「沈姑娘。」她沒有裝不認識我,「我就是柳月棠。」

嫂嫂站在我左側,程雁守著門。誰也沒有請她坐。

柳月棠把盒子放在桌上。裡面是半本航簿,從中間被利刃割開,留下四個月的夜航記錄。

照月、棲霞、長春三艘船每隔五日北上,貨類只寫一個「石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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