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箱子里的第七碼_第8章 招工會上的空椅子
資格複核會那天,小會議室擺了十二把椅子。
醫藥公司人事科、醫院工會、縣勞動局各來兩人,保衛科和核查組列席。
孫茂才坐在最後一排。
董主任沒來。
他因偽造病案、私藏廢章被停職調查,案子移交縣衛生局紀檢和公安經偵。那兩條煙夠不夠定罪,不由我說;但他再也不能用病案室的鑰匙替誰開後門。
周明珠坐在申請人位置。
我坐她對面。
醫藥公司人事科長先宣讀材料:周建設一九八八年因公去世,單位曾承諾在條件允許時照顧一名未就業子女。周明珠戶口登記為其女,實際出生記錄存在重大爭議。
隨後,核查組逐項展示證據。
沒有激烈對質。
每一份影印件先核原件,再由保管部門說明來源。交班便箋、用品領用簿、出生月報、證明核銷冊、病案裝訂核驗意見,一份接一份。
孫茂才幾次想插話,都被要求等記錄員記完。
流程慢得讓人心焦。
可我第一次覺得,慢也有慢的力量。
它不給哭聲更大的人佔便宜,也不給說話更快的人搶結論。
輪到孫茂才陳述,他仍咬定母親主使。
勞動局的人問他:“如果趙素芬主使,你為什麼把周建設簽收的證明對應到四一七?”
“我弄錯了。”
“去年為何用廢章補病案?”
“董主任弄的,我不知道。”
“你向周明珠解釋過兩套出生時間,為什麼不向單位報告?”
“我疼外甥女。”
人事科長抬眼:“疼她,就讓她拿一套明知有疑的材料參加招工?”
孫茂才不說話了。
會議中途休會。
於秀蘭告訴我,按現有記錄,我大機率會被認定為周建設的親生女兒。
但招工承諾寫的是“未就業子女”,我已有正式工作,不符合照顧崗的未就業條件。
周明珠雖未就業,卻不是周建設親生女兒。
照章,誰都拿不到。
“你會不會覺得白查了?”她問。
我搖頭。
名額不是出生真相的獎品。
我若為了崗位扭曲規則,和孫茂才有什麼區別?
會議繼續。
人事科提出兩個方案。
一是取消本次照顧招工,把崗位改為面向社會公開考試;二是考慮周明珠由周家實際撫養二十餘年,作為特殊歷史遺留問題,繼續給她照顧資格。
第二個方案聽上去有人情味。
可公司另有七名臨時工等著轉正。若為周明珠單獨改“親生子女”為“實際撫養子女”,其他人會不服。
人事科長問周明珠意見。
她握著桌下的檔案袋,指節發白。
孫茂才在後面低聲說:“明珠,周家養了你,你就是周家人。別犯傻。”
所有人都看向她。
她只要說願意,名額仍有可能落在她頭上。
我沒有勸。
這是她的選擇。
周明珠站起來,把那份申請表從檔案袋裡抽出。
“我撤回。”
孫茂才猛地起身:“你瘋了!”
“舅舅,我已經替你那個錯誤活了二十四年。”
她的聲音發抖,卻沒有停。
“周建設和鄭淑琴養了我,我認他們。趙素芬生了我,我也不能假裝她不存在。但我不能再拿假的出生材料要一個別人也該爭的崗位。”
她把申請表交給人事科。
“改成公開招考吧。我自己考。”
會議室很安靜。
人事科長接過表,問我是否主張繼承照顧資格。
我說:“不主張。我有正式工作,也不符合原條件。”
“你不要求賠償?”
“身份更正、病案責任和招工不是一件事。該分別處理。”
記錄員抬頭看了我一眼。
最後,會議形成三項決議。
周明珠撤回照顧招工申請;崗位轉為公開招考,符合條件者統一報名;醫院和派出所依據核查結論啟動身份檔案更正,但尊重我們成年後的姓名選擇,不強制遷戶。
孫茂才聽完,臉像一下老了十歲。
散會時,他攔住周明珠。
“我都是為你好。”
周明珠看著他。
“你要真為我好,二十年前就該把孩子換回來。去年就該讓我說實話。”
她繞過他,走到我旁邊。
“趙秋雁,公開招考,你敢不敢幫我找複習資料?”
我說:“病案室沒有藥學書。”
她哼了一聲。
“你果然一點也不會說軟話。”
我看見她耳後的褐痣。
這一次,它不像一枚判決。
只是母親留在另一個女兒身上的一點痕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