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箱子里的第七碼_第7章 第七碼
縣衛生局的檔案員不肯讓我們查原表。
“二十年前的東西,涉及個人情況。你們醫院來封介紹信。”
於秀蘭當天就以工會資格爭議的名義開函,醫務科蓋章,保衛科註明正在核查病案偽造。
三道手續走完,檔案櫃才開。
一九七〇年五月出生月報裝在一個灰紙盒裡。
縣醫院當月報出生六十二人,死亡兩人。月報只記母親姓名、床號、分娩日期、嬰兒性別和順序號,不記父親,也不記孩子後來的姓名。
五月十二日有兩行。
趙素芬,七床,女,四一七。
鄭淑琴,八床,女,四一八。
這和交班便箋一致。
月報下面還有一張退改單。
衛生局當年發現醫院報表裡四一七、四一八的出院日期先後顛倒,退回核實。醫院三天後重新報送,改動人籤的是孫茂才。
他在更正原因欄寫:新生兒腕帶誤掛,已按母親床號核正。
二十年後,他說母親換了腕帶。
二十年前,他卻親筆承認腕帶誤掛,並由自己核正。
問題只剩一個:他究竟核正成了什麼?
衛生局檔案員又翻出當年的《出生證明領用核銷冊》。
每本出生證明有固定起止號碼。醫院領走後,開出的證明由家屬簽收,寫錯作廢的要把存根和正頁一併退回核銷。
四一七對應的證明號是零七一七。
四一八對應零七一八。
零七一七的簽收人是周建設。
零七一八的簽收人是趙國樑,也就是我父親。
順序號和父親被交叉了。
這不是單純的腕帶誤掛。
有人在開出生證明時,故意讓周建設籤走了四一七,讓我父親籤走四一八。
孫茂才正是當年的住院處登記員,也是證明經辦人。
核銷冊每頁下方都要蓋經辦人的個人章。
零七一七和零七一八下面,清楚印著“孫茂才”。
證據鏈終於合上。
月報證明兩個產婦和順序號;領用簿證明四一七腕帶補領;核銷冊證明父親簽收交叉;新病案的紙張和裝訂孔證明後來補頁;廢章和空批條證明去年再次偽造。
沒有哪一張紙單獨能說出真相。
可每一道流程都留下了一小塊,拼在一起,誰也挪不走。
返回醫院時,我在衛生局樓下碰見周明珠。
她顯然跟了我們一路。
“查出來了?”
我沒瞞她。
她看完核銷冊影印件,蹲在臺階上,半天沒動。
“所以周建設不是我爸。”
“按出生記錄,不是。”
“趙素芬才是我媽?”
“按記錄,你是四一七。”
她忽然笑了一聲。
“她知道嗎?”
我拿不準。
母親顯然知道調包,也知道周明珠要參加招工。可她有沒有確認周明珠就是自己的親生女兒,我沒有證據。
“她留了四一七的腕帶。”
我說。
周明珠的眼淚掉下來。
“她找過我。”
去年冬天,母親去供銷社看過她三次。第一次買一包鹽,第二次買一卷衛生紙,第三次什麼都沒買,只問她招工材料齊不齊。
周明珠嫌她窮酸,讓同事把她趕走。
“她為什麼不直接告訴我?”
我也想問。
也許母親怕周明珠不信;也許怕孫茂才毀證;也許她病得太重,已經沒有力氣同時面對兩個女兒。
更多的,也許是羞愧。
她明知抱錯,卻沉默了二十年。
無論調包是誰做的,她都從錯誤裡得到過一個女兒。
那個人是我。
我把舊箱子裡的半張腕帶遞給周明珠。
她伸手,又在快碰到時縮回去。
“你不怕我拿走?”
“原件已經編號登記,拿走也改變不了核查結果。”
她被這句話刺到,站起身。
“你說話一直這麼像病案嗎?”
“上班以後才這樣。”
她擦掉眼淚。
“小時候呢?”
“小時候很愛哭。媽把箱子放在床邊,我鑽進去,說要跟她一起去外婆家。”
周明珠看著那隻舊箱子,眼裡第一次沒有敵意。
“她也抱過我嗎?”
我答不出來。
夕陽照在臺階上,像病案紙邊緣陳舊的黃。
她最終沒有拿那半張腕帶。
“明天招工資格會,我會去。”
“你準備怎麼說?”
“還沒想好。”
她轉身走了幾步,又停下。
“趙秋雁,如果名額真是你的,你會要嗎?”
我說:“先讓事實歸位,再談名額。”
母親把我推進這條路,不是為了讓我從一個假名字手裡搶到一把椅子。
是為了讓我終於能站在自己的名字裡,做一次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