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箱子里的第七碼_第2章 被借走的那一頁 第二天

舊箱子里的第七碼發布時間:2026-07-20

第二天,我沒能進病案室。

保衛科在門上貼了臨時封條,董主任隔著玻璃把我的搪瓷杯遞出來。

“秋雁,你先回家等調查。”

“我只查一份病案。”

“你現在是被調查的人。”

董主任五十出頭,平時最愛誇我目錄卡做得齊。此刻他不看我,只把杯子往前一送。

杯底壓著一張通知。

縣醫藥公司的招工資格複核會,三天後在醫院工會小會議室舉行。申請人周明珠,申報身份是已故職工周建設之女。

通知原本貼在門診佈告欄,大概被風颳下來,讓董主任順手撿了。

“周建設”三個字讓我手指發僵。

母親臨終那張出生證明的背面,鉛筆寫著同一個名字。

我問董主任:“周明珠來借過產科病案嗎?”

他臉色一變。

“別瞎打聽。”

“她來過。”

他把視窗關上了。

我沒走。

病案室有三套賬。

一本是借閱登記,誰拿走哪份病案,都要簽名;一本是庫房出入記錄,值班員交接時核對門鎖;還有一套是目錄卡,病案按住院號排,卡片按姓名和年份索引。

人可以不讓我進去,流程卻不認臉。

我去了醫務科。

按照醫院規定,涉及職工親屬資格審查,工會可以向醫務科申請病案摘要,但原始病案不得外帶。若我以被調查人的身份申請查閱,會被駁回;若以救濟款案相關線索提出,則保衛科必須登記。

我把出生證明放在陳科長桌上。

“我母親說錢和這份編號有關。我申請把一九七〇年五月十二日的產科登記列入調查。”

陳科長皺眉。

“你母親臨終說了什麼,只有你聽見。”

“那就別信我。按物證查。”

我指著證明上的兩種墨色。

“這張紙是從她貼身布袋裡取出的,內科護士經手,醫生交給我。它的來源能核對。四一八號有沒有對應病案,也能核對。”

於秀蘭正好進門。

她一夜沒睡,眼下發青。看見我,她先避開目光,又慢慢把一張救濟款明細攤開。

“三千八百塊不是醫院公款,是職工捐款。五隻信封在箱裡,錢不在。素芬昨天中午簽了經手,按工會章程,我有責任查到底。”

她在申請單上籤了字。

陳科長只好蓋章。

我們三個人一起進病案室。

封條拆開時,董主任的臉白了一層。

一九七〇年的產科病案存放在最裡間。那年縣裡發大水,庫房受潮,很多病歷後來重新裝訂。按住院號找,四一七和四一八都不在架上。

目錄卡也少了兩張。

“舊病案丟幾份很正常。”董主任說。

我蹲下檢視架格。

灰塵中有兩道新鮮的空印。相鄰的四一六、四一九病案脊已經發黃,只有中間留下的縫邊乾淨。

不是二十年前丟的。

是最近被人抽走的。

於秀蘭立刻翻借閱登記。

登記本上沒有四一七,也沒有四一八。

董主任額頭冒汗:“也許整理時放錯架了。”

我問:“錯放要填移位卡,卡呢?”

他答不上來。

病案室不大,我們分頭翻了兩個小時。四一七沒找到,四一八卻出現在肝膽外科一九八六年的架格里。

病案封皮是新的,針腳也新。

我戴上棉布手套,一頁頁翻。

住院人姓名是鄭淑琴,丈夫周建設,分娩一女。新生兒腳印頁寫著順序號四一八,床號一。

可腳印頁左上角有三個舊裝訂孔,新封皮上只有兩個。

這說明它至少被拆過一次。

最後一頁的出院小結下面,還粘著半截被撕掉的藍紙。

我認得那種紙。

那是八十年代以前病案室用的“缺頁補領單”。哪份病案缺了化驗、護理或分娩記錄,整理員會填單送回科室,補齊後再隨病案歸檔。

補領單一式兩聯。

病案上的這一聯被撕了,另一聯應該留在產科。

陳科長問:“能證明什麼?”

“能證明有人把四一八拆開,拿走過其中一頁。”

我翻到分娩記錄。

紙張比前後頁白,表格也是一九八二年以後才啟用的格式。

上面寫著接生者:趙素芬。

我母親一九七四年才調進縣醫院洗衣房。

一九七〇年,她只是城南縫紉社的女工。

這份記錄是假的。

董主任突然奪過病案。

“趙秋雁,你停職期間私自判斷病案真偽,誰給你的權力?”

我沒跟他搶。

於秀蘭把工會章程往桌上一拍。

“我給的。現在起,這份病案由工會和保衛科共同封存。誰再動,誰就解釋救濟款去了哪。”

董主任的手停在半空。

門外忽然響起高跟鞋聲。

一個穿紅呢子大衣的女人站在那裡,手裡提著招工資格檔案袋。

她眉眼跟我完全不像,卻有一顆和母親一樣長在左耳後的褐痣。

她看見我手裡的出生證明,臉色一下冷了。

“趙秋雁,你媽剛死,你就來搶我的工作?”

我第一次見周明珠。

也第一次明白,母親要我查的,根本不只是我的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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