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密值清零以後_第6章 退出也要全家同意
搬走後的第三天,梁嵐來找我。
她沒有穿亮色衣服,也沒帶酒。她坐在小滿工作室最角落,把家庭環摘下來,露出那道舊痕。
“直播不能取消。”她說,“我簽過承諾。退出示範家庭,我以前補回來的住房年限會被重新核驗。”
“誰告訴你的?”
“周敘。”
我讓她把通知調出來。
通知確實寫著“歷史資格可能重新評估”,卻沒有寫一定取消。底部連結指向人工複核辦法,只要能證明舊評分存在不當歧視,就可保留年限。
“你兒子沒把這一頁給你看。”
梁嵐盯著螢幕,很久沒說話。
“他可能也不知道。”
“連結就在他轉發的通知下面。”
她仍想替他解釋。
我沒有逼她承認。
我只把選擇擺回她面前:“你可以繼續直播,也可以申請複核。決定是你的。”
“如果複核失敗呢?”
“那是風險。”
“你怎麼能說得這麼輕鬆?”
“因為風險不能自動變成我的義務。”
她猛地站起來,椅腳刮過地面。
“你們年輕人總說邊界、選擇,好像人活著只要顧自己。你知道我當年從八人間爬回家庭宿舍,花了多少年嗎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
我也站起來。
“所以我願意陪你整理材料,願意證明舊規則傷害過你。但我不會陪你監控我,不會用我的婚姻替你的恐懼續費。”
梁嵐的嘴唇抖了一下。
她問:“沒有周敘,你還會幫我?”
“這兩件事沒有關係。”
她第一次沒有用笑蓋住沉默。
小滿端來一杯水,放下就走。她的賬號恢復了,因為季晴要求平臺在投訴審理期間暫停連帶處罰。
梁嵐看著她:“就是你教喬芮關定位?”
小滿停住。
“我只幫她找到按鈕。按下去的是她。”
這句話像把梁嵐釘在原地。
她大概第一次看見一種關係:幫助不是替對方決定,關心也不要求對方償還服從。
當天晚上,梁嵐把二十年前的互評表掃描件發給我。
父親給她打四十分,評語是“不聽話,愛往外跑”。
所謂往外跑,是去夜校。
母親給她打六十分,評語是“總想讓我離開這個家”。
所謂離開,是帶母親躲酒後的拳頭。
系統把她的每一次自救,都翻譯成親密缺陷。
二十年後,她又把同一套翻譯交給我。
我把材料編號,寫進聽證陳述。
最後一頁,我列出自己的責任。
第一,我參與第一版流程測試,只驗證按鈕是否執行,沒有驗證退出代價。
第二,我在真實繫結的前三天,用“系統便利”壓下自己的不適。
第三,我曾認為只要自己是專業人士,就不會被介面誘導。
季晴看完,問:“第三條也要留?”
“留。”
“它會讓你顯得不夠客觀。”
“恰恰相反。產品如果只能傷害不懂技術的人,那叫陷阱;連設計它的人也會被推著走,說明陷阱已經進了規則。”
聽證前一天,周敘發來最後通牒。
如果我不參加直播,他將以家庭主申請人身份提交“成員情緒異常”,申請暫緩我的退出。
我回復:請依法提交。
他很快發來一長段話,回憶我們第一次見面、第一次旅行,說他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家。
最後一句是:我媽年紀大了,你讓一步會怎樣?
我看了很久。
然後只回了六個字:
我已經讓完了。
凌晨零點,梁嵐在家庭系統裡點下“同意成員喬芮退出”。
三名成員,還差一票。
周敘拒絕。
系統通知我:退出失敗。
我沒有失望。
因為第二天,我要證明的正是這件事。
一個成年人離開一段關係,不該等全家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