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惡魔的自我救贖_第六章 黃大發確實沒撒謊
黃大發確實沒撒謊,他是在凌晨 2:44 分回來的,只在別墅內停了 5 分 37 秒。
包括他和保安交易的全過程,也與他交代的口供完全一致。
但除此之外,我們發現早在黃大發之前,竟然還有人曾在這裡出現過!
那是在凌晨 1:49 分時,有個身穿黑衣,口罩帽子全副武裝的男人出現在畫面中。
他敲門,白玉嬌開門,然後就進去了。
再出來的時間是 2:27 分,全程淡定從容,就像普通串門的。
可是他停留在別墅裡的時間,卻正好覆蓋了案發時間。
這個發現震驚了整個專案組!
由於採證的疏漏,我們竟被一個小小的行車記錄儀狠狠地上了一課。
不過也不算白忙一場,至少我們知道了兇手很有可能和黃大發穿的是同樣的鞋。
而此刻正是憑藉這點,我當即斷定畫中人就是「玫瑰苑特大殺人案」的兇手!
從犯罪心理學來講,罪犯在行兇後通常會在第一時間丟掉血衣,兇器等相關證物。
這麼做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減輕他們的心理負擔。
這點老譚比我更懂,他立刻分派人手,以玫瑰苑為中心向周邊擴散五百米開始搜尋。
像垃圾桶,臭水溝等,都是重點排查目標。
一旦有收穫,就有機率從上面提取到指紋,皮屑,血液 DNA 等線索。
雖然罪犯如果沒有前科,既使提取到了也有可能在資料庫里根本對比不到。
總之,聊勝於無。
這種搜尋的工作量太大了,是否有意義也取決於最終有沒有收穫。
直到太陽快落山了,才有同事從玫瑰苑的五百米外,一個很偏僻的垃圾桶裡翻到了一把血刀,還有一雙沾著血的鞋。
經檢測,血刀確為兇器,而且還在刀柄處提取到了兩枚非常完整的指紋。
鞋的表面有血,但鞋底卻異常乾淨,既沒血也沒瀝青,磨損程度九成新。
找到了實質性的證據,專案組成員士氣大振,立刻對比指紋。
沒想到此人還真的有前科!
陶永林,31 歲,原郵政局虹江河大道片區轉運部副主任。
2020 年曾因故意傷害服刑過一年,出獄後丟了工作,婚姻狀況顯示離異。
老譚叫住駱駝,「我們一起去。」
這已經是今天抓的第三波了,駱駝顯得很疲憊,「譚隊信不著我?」
我笑著說,「不存在,他一定是嗅到了獵物的氣息。」
原以為陶永林是塊難啃的硬骨頭,我們整整帶了兩車人馬奔赴虹江河大道。
可當我們持槍敲門準備突襲時,他卻第一時間開啟門承認自己殺了人。
還主動抬起了手腕,就像是等了我們很久一樣。
不得不說,這個案子進展到現在,真是處處帶給我驚喜和意外。
專案組的所有人也都彷彿看見了勝利的曙光。
8
「對,他們三個都是我殺的。」
審訊室裡,陶永林對自己的殺人行為供認不諱,認罪態度可謂非常積極。
可當老譚問他為什麼要殺人時,他卻說是因為情感糾葛。
順著他的話,我們又問了幾個細節問題,但陶永林的回答卻越發地驢唇不對馬嘴。
我甚至從他的微表情中發現,他也會反過來觀察我和老譚的表情,然後再用些模稜兩可的回答進行試探。
如果我們表情正常,他則沿著這個方向繼續深說。
倘若我們出現皺眉,眼神凌厲等動作,他就會立馬掉轉話鋒方向。
我心中已有猜測,為了證實我問了他一個無比簡單的問題。
「你口口聲聲說的這個賤女人,她叫什麼名字?」
燈光下,我清楚地看到陶永林的腿在微微顫抖。
他在空張了幾下嘴後,情緒莫名地激動起來。
「不要和我提她的名字!我永遠也不想聽到她的名字!」
「我對她那麼好,她卻背叛我,像這種無情無義的人,她在我心裡就叫賤女人!」
我提議暫停審訊。
老譚召集專案組成員再次開會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