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棄救助原生家庭後我笑瘋了_第10章 十二月的一個周五下午
第10章
十二月的一個週五下午,我正在辦公室整理報表。
手機響了,是一個豫東區號的陌生號碼。
我猶豫了一下,接了。
“許析穎女士您好,我是光華律師事務所的張銘律師,受您父親許建國先生生前委託聯絡您。“
我的手停在鍵盤上。
“我父親?他已經去世十年了。“
“是的。這份委託是他2008年在我們所辦理的,指定在您年滿三十歲之後才啟動告知程式。“
“我之前透過您母親提供的聯絡方式找過您多次,一直沒聯絡上。前不久透過公安系統的協查才到了您的現用手機號。“
我心跳開始加速。
“什麼......委託?“
“您父親生前立了一份公證遺囑。遺囑中對家庭財產做了明確分配。“
張律師停了一下,似乎在翻檔案。
“關於你們鎮上那棟宅基地房產:配偶許田芳佔六分之一,兒子許小濤佔六分之一,女兒許析穎佔三分之二。“
三分之二。
不是平分。
是給了我三分之二。
“他......為什麼這樣分?“
我的聲音有點抖。
張律師沉默了幾秒,然後說:“遺囑附了一段話。他要求我原樣念給您聽。“
“析穎——“
我聽到張律師念出我的名字時,嗓音裡帶了一點不屬於職業化的溫度。
“爸對不起你。“
“你媽偏心你弟,爸知道,爸攔不住。“
“爸這輩子沒本事,沒能給你更好的條件。這棟房子是爸唯一能留下來的東西,你拿大頭。“
“你弟有你媽疼,不會吃虧。但你以後的路,只有你自己走了。“
“爸只想告訴你一句話——在爸心裡,我家析穎從來不比任何人差。“
“你是爸的驕傲。“
我坐在辦公椅上,握著手機,什麼話都說不出來。
眼淚掉在鍵盤上,砸出極輕極輕的聲音。
辦公室裡還有同事在忙。
我把臉轉向窗外,咬住了嘴唇。
窗外深圳的天空灰藍色的,有幾朵雲飄得很慢。
我想起1997年,五歲。
我爸騎著二八大槓帶我去趕集。
他給我買了一根冰棒,我舉著冰棒笑得嘴都合不攏。
他拍著我的腦袋說:
“我家析穎以後是要上大學的。“
他沒能看到我上大學。
他也沒能攔住我媽把我的錄取通知書鎖進抽屜。
但他用唯一能做的方式,悄悄地給我留了一樣東西。
留了十年。
等到我足夠強大、足夠清醒的時候,才讓它到達我手裡。
因為他知道——如果早了,這份遺囑會被我媽攔截。就像他在世時無力抵抗那種偏心一樣。
所以他等了。
等我三十歲,等我能自己保護自己的時候。
“張律師。“我擦了臉,儘量讓聲音穩下來。
“這份遺囑,我要啟動繼承程式。“
“好的,我這邊隨時配合。“
掛了電話以後,我在工位上坐了很久。
同事過來問我要不要一起去吃飯,我說好。
我們去了樓下的湘菜館。
我點了一份三十二塊的剁椒魚頭。
熱氣騰騰的,辣得我眼睛又紅了。
但這次是辣的。
不是別的。
那天晚上回到公寓,我站在陽臺上看夜景。
風吹過來帶著潮溼的草木氣。
陽臺上那盆綠蘿長了新葉子,嫩綠的,衝著有光的方向伸。
我給蘇雲發了一條訊息:“我以後的路,我自己走了。“
她秒回:“一直在。“
我笑了一下,把手機放在窗臺上。
從十八歲到三十歲,我把所有的東西都給了別人。
我的錢、我的時間、我的錄取通知書、我的半塊肝。
從三十歲開始,我把所有的東西都還給自己。
以後的每一天、每一分錢、每一份力氣——
只給值得的人。
首先是我自己。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