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棄救助原生家庭後我笑瘋了_第6章 去深圳之前

放棄救助原生家庭後我笑瘋了發布時間:2026-06-16作者:七七八八不要九吖

第6章

去深圳之前,我做了最後一件事。

我回了一趟老家。

不是為了告別,是為了拿一樣東西。

我家在豫東一個小鎮上。

那棟我爸活著的時候蓋的二層小樓,現在我媽一個人住。

一樓住人,二樓常年鎖著。

小時候我住的那間屋子在二樓東側,門上掛著一把老式鐵皮鎖。

我媽說上面漏雨,不讓人上去。

鎖了十幾年了。

我到的時候下午兩點多,我媽不在。

她出院後身體恢復得不錯,每天午飯後固定去鎮東頭的棋牌室打麻將。

大門虛掩著。

我上了二樓。

那把鐵鎖鏽得發黑,我用從五金店買的鉗子擰了幾下就斷了。

推開門,灰塵漫天飛。

我爸的舊物都堆在這裡。

幾件褪了色的夾克衫疊在床頭,一臺老式半導體收音機放在窗臺上,一摞泛黃的筆記本壓在書桌角。

我翻了二十多分鐘。

在衣櫃最底層一個鐵皮餅乾盒子裡,我找到了我想要的東西。

宅基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。

上面的名字是我爸:許建國。

2009年病故,沒有留遺囑——至少我媽一直是這麼說的。

按照繼承法,這棟房子我媽、我、弟弟,都有份。

我把證件拍了照,繼續翻。

然後我看見了另一樣東西。

一份租賃合同。

承租方是鎮上一家小型倉儲公司。

出租的是二樓朝南的那間大屋。

月租一千五百塊。

合同期限三年,起始日期是兩年前的六月。

也就是說——我媽用我爸留下的這棟房子,瞞著我收了兩年多的租金。

至少有五萬多塊。

一分錢都沒告訴過我。

而這兩年裡,她每個月照樣打電話跟我要錢,說自己養老金不夠花、吃藥貴、弟弟貼補不了她。

我把合同也拍了照。

從櫃子底下又翻出了幾本我小時候的舊相簿。

第一張照片是1997年,我五歲。

我爸騎腳踏車帶著我去趕集,我坐在後座上笑得露出了豁牙。

那年弟弟還沒出生。

我還是這個家唯一的小孩。

我把相簿塞進揹包,下了樓。

在門口站了一會兒。

院子裡那棵棗樹是我小時候爬過的。

樹幹上有我爸刻的一道橫線——“析穎七歲,一米二“。

刻痕被樹皮包裹了大半,模糊得幾乎看不見了。

但我知道它在那裡。

就像我知道,在這個處不屬於我的家裡,至少有一個人曾經認真地記錄過我長大的痕跡。

我轉身走了。

沒有鎖門——反正不是我的門。

鎮上的客車站很小,去市裡的車半小時一班。

我買了票,坐在候車室的鐵椅子上等著。

以後不會再回來了。

這個鎮、這條路、這棟樓,都跟我沒有關係了。

我的關係,從此只和我自己有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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