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棄救助原生家庭後我笑瘋了_第4章 從不動產中心出來以後
第4章
從不動產中心出來以後,我去了公安局。
把那份偽造簽名的申請影印件遞給了視窗的警察。
“我要報案。有人偽造我的簽名,企圖非法轉移我的房產。“
警察翻了翻材料:“你知道是誰做的嗎?“
“我弟弟許小濤。或者他妻子趙瑤。“
“這個......屬於家庭內部糾紛了。“他抬頭看了我一眼。
“偽造公民簽名、企圖非法過戶他人房產,算不算刑事案件,不是我認定的。“
我的聲音平靜。
“我只負責報案。“
他看了我幾秒,點了點頭,拿起了筆。
“行,做個筆錄吧。“
做完筆錄出來,已經是下午了。
我又去了銀行。
坐在櫃檯前面,對工作人員說:“幫我取消一筆自動代扣。“
“哪一筆?“
“每月五號,向戶名許小濤的賬戶自動轉賬五千元的那一筆。“
櫃員操作完畢:“已取消,從下月起不再自動轉出。確認嗎?“
“確認。“
十二年。
每月五千。
連額外的紅包補貼加在一起,光是轉賬流水就有將近七十二萬。
我坐在銀行大廳的塑膠椅子上,看著手機裡的銀行賬單明細。
一頁一頁往下翻。
每一筆都是五千,五千。
日期準確,從不拖欠,從不遲到。
像一個設定好程式的機器。
而這十二年裡,從對面方向轉過來的錢——零。
一次都沒有。
我關掉手機。
下午的陽光透過銀行的玻璃門照進來,落在我的腳面上。
我做了一個決定。
上個月,我的直屬領導問我願不願意調去深圳分公司。
區域經理的崗位,薪資翻倍,缺人缺得很急。
當時我拒絕了。理由是“家裡有事走不開“。
現在沒什麼走不開的了。
我撥通了領導的電話。
“王總,上次您說的深圳那個崗位,還有空缺嗎?“
“有啊!你想通了?“
“嗯,我想去。“
“太好了!我跟那邊的總監說一聲,你什麼時候能到崗?“
“術後恢復期還有一個多月,最快五月中旬。“
“沒問題!你先安心養著,到時候直接過來報到。“
掛了電話,我又做了兩件事。
第一件:聯絡搬家公司,把城西那套房裡的個人物品打包寄深圳。
第二件:找了中介,把房子掛出去做長期出租。月租三千二,直接打進我新辦的銀行卡。
這張卡只有我知道。
不是我媽那張附屬卡。
不是弟弟任何時候能查到的賬戶。
只屬於我。
做完這一切,我回到出租屋,在地板上坐了很久。
傷口還在隱作痛。
但我心裡是安靜的。
是那種卸下了一件扛了三十年的重物之後的、空蕩蕩的安靜。
手機螢幕亮了一下。
是我媽發來的微信。
“析穎,想好了沒?週末讓小濤開車去接你,們一起去辦手續。“
我沒回。
把手機翻了個面扣在地上。
明天開始,我不需要回答任何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