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曾遇見你_第10章 10一年後
10
一年後,夏天。
陳嶼的新論文發表了。影響因子比三年前那篇高出一倍。
我掛了二作。
這一次,是光明正大的、名正言順的、沒有任何人能置喙的二作。
論文末尾的致謝欄裡,他寫了一行字:
“感謝沈知予在資料分析階段的卓越貢獻,以及她教會我的一件事——活著本身,就是證據。”
我看到那句話的時候正在實驗室吃三明治,差點沒嗆死。
他靠在對面的椅子上,翹著二郎腿看我咳嗽,表情得意得不行。
“至於嗎?”
“你把這種話寫論文裡?”我咳完了瞪他,“審稿人不得覺得你有病?”
“審稿人又不知道我在說什麼。”
“那全世界搞生物的都看得到!”
“那正好。”他站起來走過來,彎腰湊近,聲音低下去,“讓全世界都知道。”
我沒躲開。
也不想躲了。
至於我媽。
最終判了一年八個月,緩刑兩年。
不重,但夠了。
因為我要的從來不是她坐牢。
我要的是她再也沒法用一瓶維生素讓我跪下。
出獄後她試圖聯絡我,電話打了幾十個,我一個沒接。
有一天她堵在我學校門口,我遠遠看著她,站了幾秒鐘。
她比以前老了很多。
沒有旗袍,沒有珍珠項鍊,穿著一件灰撲撲的外套,頭髮白了一半。
她看到我,張了張嘴。
我轉身走了。
陳嶼在旁邊,沉默地跟著我,沒問為什麼。
走了很遠之後,我說:“我不恨她。”
他嗯了一聲。
“但我不會再讓她靠近我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以前覺得她是這世上唯一愛我的人。”
我停下腳步,抬頭看著面前這個被她親手毀過、又自己爬起來的人。
陽光落在他肩上,碎金一樣。
“現在我知道了,”我說,“不是的。”
陳嶼看著我,眼睛很亮。
他沒說什麼煽情的話。
只是伸出手,把我一縷被風吹亂的頭髮撥到耳後。
指尖蹭過耳廓,和三年前草坪上夕陽底下那張照片裡的逆光剪影重疊在一起。
“走吧,”他說,“吃火鍋去。”
我笑了。
很久沒這樣笑過了。
發自心底的,沒有恐懼的,活著的感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