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人證_第4章 方翰宇來的時候
方翰宇來的時候,西裝還是筆挺的,但比上次多了一分警覺。
他坐下後,主動開口。
「兩位警官,有什麼事直說就好,我時間比較緊。」
師父坐在他對面,把那段錄音用手機外放了一遍。
方翰宇聽完,表情沒什麼變化,只是笑容收斂了。
師父問他。
「上次你說陳守河的工資是施工隊的事,和嘉合沒關係,但這段錄音裡,你親口承認欠了他的錢。」
方翰宇沉默了幾秒,然後微微前傾,語氣依然平穩。
「警官,這段錄音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錄製的,合法性存疑。」
師父沒理他這茬。
「我問你,陳守河死之前,你跟他有過什麼接觸?」
方翰宇靠回椅背。
「他來找過我幾次,要工資,我每次都告訴他走正規流程。」
「什麼正規流程?」
「找鴻志建設要。」
「鴻志建設的大股東是你父親。」
這句話說出來,方翰宇的表情終於有了細微的裂縫。
他右手食指輕輕敲了一下扶手,然後停住了。
「我父親是我父親,我是我,鴻志建設的經營跟我沒有關係。」
師父盯著他看了五秒鐘。
「陳守河申請了勞動仲裁,被申請人寫的是嘉合。」
「所以呢?」
「所以如果仲裁開庭,你們嘉合就得出面應訴。到時候陳守河手裡的這些錄音、照片,還有工友的證人證言全都會呈堂。你想過這個後果嗎?」
方翰宇沒有說話。
他看著師父,維持著微笑,但那個笑已經沒有溫度了。
過了十幾秒,他站起來。
「兩位警官,如果只是欠薪糾紛,那不歸公安管。如果你們認為陳守河的死和我有關,請拿出證據。沒有證據的話,我就先回去了。
」
他說完,理了理袖口,轉身走了。
師父沒攔他。
我看著方翰宇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盡頭,轉頭問師父。
「他有問題。」
師父搖頭。
「他有沒有問題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們沒有證據。」
又是證據。
當時我只覺得這兩個字像一道鎖,把所有的路都鎖死了。
後來我才知道,這道鎖不僅鎖住了我們,也鎖住了陳守河。
他生前最後幾個月,一直在收集證據。
那些照片、錄音、仲裁申請書,全都是他一個人默默攢下來的。
一個初中文化的水電工,五十一歲了,不會用電腦,打字要用手寫輸入法,一筆一畫地戳螢幕。
他愣是自己上網查了勞動法的條文,自己寫了仲裁申請書,自己學會了用手機偷偷錄音。
他在用自己的方式證明那些錢是他該得的。
可他沒等到開庭那一天。
9
案子卡在這裡,上頭開始催結案了。
所長找師父談了一次話,意思是沒有他刀證據,家屬也拿不出被害的實質性證明,這案子不能一直掛著。
師父從所長辦公室出來,臉色不太好。
他走到我桌前,往我桌上扔了一盒煙。
「幫我拆一下。」
我幫他拆了煙,他抽出一根點上,靠在窗邊。
「你去查一下陳守河最後三天的行動軌跡。」
「師父,所長不是說——」
「他說他的,我查我的,我還沒退休呢。」
我愣了一下,點頭,出門去查。
陳守河最後三天的行動軌跡並不複雜。
11 月 6 日,他白天在錦瀾府工地幹活,傍晚六點離開工地,去超市買了一箱泡麵和一提啤酒,回到租住的地下室。
11 月 7 日,他沒去工地,而是去了一趟區勞動仲裁委員會。
那天下午三點,他又去了一家蛋糕店。
蛋糕店的老闆娘還記得他,說他站在櫃檯前看了很久,最後選了一個最便宜的奶油蛋糕,五十八塊錢。
他掏錢的時候,老闆娘看見他的錢包裡只剩下幾張零錢和一張一百的。
他付了一百,找回來四十二。
老闆娘問他要不要寫祝福語,他想了半天,說寫「祝寶貝生日快樂」。
老闆娘問他寶貝幾歲了,他說十七了。
老闆娘說那是大姑娘了,他笑了一下,說對,大姑娘了。
11 月 7 日晚上八點,他和劉芳菲通了一個電話。
通話時長十二分鐘。
劉芳菲後來跟我複述了通話內容。
陳守河說明天女兒生日,他想請一天假去老家看女兒,但又怕請假了工地那邊扣錢。
劉芳菲說去吧,孩子想你了。
他說好。
他還說仲裁那邊通知他下週二開庭,他把材料都準備好了,這次一定能把錢拿回來。
劉芳菲說你別太累了。
他說沒事。
最後他說了一句:
「等這筆錢拿到了,給小禾換臺好點的手機。」
這是陳守河說的最後一句話。
11 月 8 日凌晨兩點到四點之間,他死在了麵包車裡。
10
我把軌跡整理好交給師父,同時提出了一個疑問。
「11 月 7 日晚上八點通完電話,到 11 月 8 日凌晨兩點,中間有六個小時是空白的。」
師父點頭。
「去查。」
這六個小時是最難查的。
陳守河的麵包車沒有裝行車記錄儀,他的手機在晚上八點之後也沒有任何通話和微信記錄。
唯一的線索是小區地下車庫入口的監控。
我去物業調了監控。
監控顯示,11 月 7 日晚上十點十七分,陳守河的麵包車駛入地下車庫。
從畫面上可以看到他是一個人開車進去的,車裡沒有其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