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人證_第3章 方誌宏

活人證發布時間:2026-05-11作者:今日不宜告白

方誌宏,1958 年生,杭州本地人。

與方翰宇是父子關係。

也就是說,嘉合房產把精裝修工程分包給鴻志建設,而鴻志建設的實際控制人是嘉合專案副總方翰宇的父親。

陳守河給鴻志建設幹活,鴻志建設不給錢,陳守河找嘉合要錢,嘉合說這是鴻志的事。

左手倒右手,兩頭都不認。

這不是搞混了。

這是一條專門設計出來的死路。

我把這個發現告訴師父。

師父聽完,嗯了一聲,然後說了一句讓我印象很深的話。

「欠一個人的錢不叫事,欠一百個人的錢那才叫事。」

我聽懂了。

我順著這個方向查下去,陳守河不是唯一一個被欠薪的人。

錦瀾府專案上,被鴻志建設拖欠工資的工人,一共有六十七個。

拖欠總金額合計:三百一十二萬。

6

三百一十二萬。

這個數字擺出來的時候,整件事的性質就變了。

不是四萬七。

是三百一十二萬。

陳守河只是這六十七個人裡最先站出來的那一個。

而且,他不只是站出來了。

他還留了證據。

劉芳菲第三次來派出所的時候,帶了陳守河的手機。

手機密碼是女兒的生日,劉芳菲一試就開了。

手機裡有一個加密相簿,裡面存著三十多張照片和十幾段錄音。

照片拍的是工地上各種安全隱患——

裸露的電線、沒有防護網的腳手架、用劣質材料替代合格建材的施工現場。

錄音則更關鍵。

其中一段錄音,是陳守河和一個人的對話。

對話裡那個人的聲音我聽了兩遍就認出來了。

方翰宇。

錄音大約三分鐘,內容是這樣的:

陳守河說:「方總,我們的工錢到底什麼時候給?兄弟們都等著。」

方翰宇說:「老陳,你急什麼,年底一起結。」

陳守河說:「你每次都說年底結,去年就是這麼說的,去年的到現在還沒給。」

方翰宇的語氣變了:「老陳,你是不是不想在這幹了?」

陳守河沉默了幾秒。

方翰宇接著說:「你要是不想幹,隨時可以走,杭州這麼大,有的是水電工。但你要是走了,之前的錢就更別想拿了。」

陳守河說:「方總,我幹了半年了,你不能一分錢不給。」

方翰宇笑了一聲:「我說了,年底結,你聽不懂人話?」

錄音到這裡就斷了。

我反覆聽了幾遍,確認錄音裡方翰宇親口承認了欠薪的事實。

這和他在辦公室裡跟我說的「陳守河找錯了人」完全矛盾。

他撒了謊。

我把錄音拿給師父聽。

師父聽完,把耳機摘下來,放在桌上,看著窗外,沉默了很久。

然後他說了三個字。

「繼續查。」

7

我順著欠薪這條線往下查。

六十七個工人,分散在杭州各個角落,有的還在別的工地幹活,有的已經回了老家,有的換了手機號,徹底失聯。

我花了一週時間,聯絡上了其中四十一個人。

他們的遭遇幾乎一模一樣。

鴻志建設招人的時候,承諾月結工資,幹一個月發一個月。

第一個月確實發了。

從第二個月開始,就變成了「下個月一起發」。

下個月又變成「季度結算」。

季度到了又變成「年底統一結」。

到最後連年底都不提了,電話不接,微信不回,工人去辦公室找人,前臺說老闆出差了。

四十一個人,被拖欠的金額從一萬到八萬不等。

其中有幾個人和陳守河一樣,試圖透過法律途徑維權。

一個叫老李的木工,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過兩次。

第一次,勞動監察讓他提供勞動合同。

他沒有。

鴻志建設從來不和工人籤勞動合同。

第二次,勞動監察讓他提供考勤記錄、工資發放記錄或者其他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。

他也沒有。

工地上哪有考勤表?每天早上來幹活,晚上收工走人,誰簽過到?

工資更是現金髮放,沒有流水,沒有簽收單。

老李說他當時站在勞動監察大隊的辦公室裡,對面的工作人員態度很好,很耐心,跟他解釋了整整半個小時,核心意思就一句話:

「沒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,我們沒有辦法立案。」

老李後來又去了法院,想起訴鴻志建設。

法院立案庭的人同樣問他要證據。

他拿不出來。

最後,老李站在法院門口抽了一根菸,把菸頭摁滅在垃圾桶上,騎著電動車回了工地。

繼續幹活。

因為他不幹活,連眼前這點活錢都沒有。

這就是最諷刺的地方。

欠你錢的人還在給你派活,你明知道他可能永遠不會結清這筆賬,但你不得不繼續給他幹。

因為你停下來,就沒有飯吃。

我把這些情況整理成材料交給師父。

師父看完,摘下眼鏡揉了揉鼻樑。

「你現在還覺得陳守河是意外死亡嗎?」

「我不確定了。」

「那你覺得是什麼?」

我想了想,老實說。

「我覺得他不是被人刀的。但他也不是自刀。」

師父看著我。

「那是什麼?」

「他是被逼死的。」

師父沒有點頭,也沒有搖頭。

他只是把材料收進檔案袋,然後站起來拿外套。

「走,去見一個人。」

「誰?」

「方翰宇。」

8

這次我們沒有去嘉合的辦公室。

師父直接把方翰宇叫到了派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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