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人證_第5章 此後

活人證發布時間:2026-05-11作者:今日不宜告白

此後,直到第二天早上六點二十分物業保安發現異常,期間沒有任何人進入或離開那個區域。

也就是說,從陳守河進入地下車庫到死亡,沒有第二個人出現過。

他確實是獨自死在車裡的。

可我始終想不通一件事。

通話結束到進入車庫,中間有兩個多小時。

他去了哪裡?做了什麼?

手機定位沒有開,監控也查不到他的麵包車出現在其他路段。

直到我翻看他手機裡最後一條搜尋記錄,才拼上了這塊缺失的拼圖。

那條搜尋記錄的時間是當晚九點四十一分。

搜尋內容是:

「勞動仲裁申請被駁回怎麼辦」

我渾身一涼。

他白天去了仲裁委員會。

晚上搜尋了「申請被駁回怎麼辦」。

那他白天在仲裁委員會得到了什麼答覆?

第二天一早,我直接去了區勞動仲裁委員會。

接待我的是一個年輕的女辦事員,我說明來意後,她查了一下系統,找到了陳守河的案件編號。

她告訴我。

11 月 7 日下午,陳守河確實來過。

他來是因為收到了仲裁委的通知。

通知內容是:因申請人無法提供有效勞動合同、考勤記錄等證明勞動關係的核心證據,本委決定不予受理。

不予受理。

不是駁回,是不予受理。

連開庭的機會都沒有給他。

我追問女辦事員:

「他當時什麼反應?」

女辦事員回憶了一下,說:

「他站在櫃檯前愣了很久,然後問我能不能再想想辦法,我跟他解釋了,沒有勞動合同確實沒辦法立案,他聽完以後就走了。」

「走的時候什麼狀態?」

「沒什麼特別的,就是......很安靜。

很安靜。

一個五十一歲的男人,花了兩個月收集證據,親手寫了仲裁申請書,滿懷希望地等待開庭。

最後被五個字打發了。

不予受理。

他沒有發火,沒有吵鬧,沒有摔東西。

他只是很安靜地走了。

然後去蛋糕店給女兒買了一個五十八塊錢的生日蛋糕。

然後和妻子打了一個電話,跟妻子說明天去看女兒。

然後在手機上搜尋了「勞動仲裁申請被駁回怎麼辦」。

然後把車開進地下車庫。

然後死了。

11

師父聽完我的彙報,很久沒有說話。

辦公室裡只有牆上時鐘的聲音。

最後他站起來,從抽屜裡拿出一份表格。

是非正常死亡結案報告。

他把表格放在我面前。

「結案吧。」

我看著那張表格,手裡的筆懸在半空。

「師父,我覺得方翰宇有問題。」

“我知道。”

「那為什麼要結案?」

師父看著我,眼神很複雜。

「因為他確實是自己死的。」

「可他是被逼到那一步的!」

「被誰逼的?」

這個問題讓我啞口無言。

被方翰宇逼的?方翰宇沒有動過他一根手指。

被鴻志建設逼的?鴻志建設只是不給錢,拖欠工資又不是刀人。

被勞動仲裁逼的?仲裁委按規定辦事,要求提供證據,這有什麼錯?

師父看著我的表情,聲音放低了一些。

「你剛入行,有些事情,你以後會慢慢理解。這個案子,從法律上來講,沒有兇手。每個環節上的人都沒有犯法,可人就是死了。」

他指了指那張表格。

「死亡原因,你寫一氧化碳中毒。死亡性質,你寫意外。」

「不寫自刀?」

「你有證據證明他是自刀嗎?」

我搖頭。

「那就寫意外。」

師父說完就回了自己的工位。

我盯著表格,遲遲沒有下筆。

最後還是填了。

死亡原因:一氧化碳中毒。

死亡性質:意外。

填完表格的那天晚上,我失眠了。

翻來覆去睡不著,腦子裡全是陳守河的麵包車、蛋糕盒,還有那條搜尋記錄。

凌晨三點,我翻出手機,想給劉芳菲發一條訊息。

編輯了三遍,又全部刪掉。

最終什麼也沒發。

因為我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
說對不起?

我對不起什麼呢?

是對不起查不出兇手,還是對不起這個案子里根本就沒有兇手?

12

案子結了。

但劉芳菲沒停。

結案的第三天,她來了派出所,我以為她是來鬧的。

但她沒有鬧。

她坐在接待室裡,手裡攥著一沓檔案。

「我來是想告訴你,仲裁我接著申請了。」

我一驚。

「你?」

陳守河死了,但他的工資還在,我作為家屬,有權利繼續追討。我去法律援助中心問了,他們說可以幫我。」

我仔細看了看劉芳菲。

她的眼睛下面有明顯的黑眼圈,嘴唇乾裂,但目光很穩。

「法律援助中心給你派了律師?」

「派了,姓宋,很年輕的一個女孩,說可以先幫我整理材料。」

“那就好。”

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。

劉芳菲站起來,走到門口的時候,忽然停下。

她沒有回頭,聲音很輕。

「蛋糕我給小禾帶回去了,她不知道她爸爸出了事,我跟她說爸爸去外地幹活了,過年才回來。」

「......」

「蛋糕上的奶油有點化了,但小禾還是吃了,她說很甜。」

說完,她走了。

13

案子結了,但我心裡的結沒有解開。

接下來兩個月,我用業餘時間斷斷續續地關注著劉芳菲那邊的進展。

法律援助中心派給她的律師叫宋寧,二十六歲,政法大學畢業不到兩年,瘦瘦小小的一個姑娘,說話的時候喜歡推眼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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