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人證_第2章 這個樓盤的開發商是本地一家叫嘉合的房產公
這個樓盤的開發商是本地一家叫嘉合的房產公司。
我去錦瀾府工地問了一圈,工友們對陳守河的評價出奇一致。
老陳人好,幹活仔細。
不跟人吵架,就是悶。
他女兒馬上高考了,他天天唸叨。
沒有人覺得他會自盡。
也沒有人和他有過矛盾。
線索到這裡就斷了。
一個沒有仇人、沒有債務、沒有不良嗜好的中年水電工,死在自己的麵包車裡。
如果不是自盡,那就是意外。
可就在我準備按意外死亡結案的時候,劉芳菲又來了派出所。
她拿著一個塑膠袋,裡面裝著一沓紙。
「這是我在家裡找到的。」
我接過來一看。
是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。
申請人:陳守河。
被申請人:杭州嘉合房產開發有限公司。
申請事項:要求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工資共計人民幣四萬七千三百元。
申請日期是 2016 年 10 月 28 日。
也就是陳守河死前十一天。
劉芳菲站在我面前,眼圈紅著,但聲音很穩。
「他幹了半年,一分錢沒拿到,找了好多次,人家不給。他這個月初去申請了勞動仲裁,但還沒開庭。」
我翻了翻那份申請書,內容寫得很簡單,能看出來是陳守河自己寫的,字跡歪歪扭扭,有幾個錯別字,但意思表達得很清楚。
「他就是為了這個錢才死的嗎?」我問劉芳菲。
劉芳菲搖頭。
「四萬多塊錢,他不至於想不開,他跟我說過,仲裁贏面很大,他一直在等開庭,他不會在這個時候死。」
她頓了頓。
「我懷疑有人害他。」
「誰?」
「嘉合的人。」
這話說出來就很重了。
我當時的第一反應是:一個欠薪的房產公司,會為了四萬多塊錢刀人?
這不合常理。
但我沒有當面否定她,只是把那份仲裁申請書收下來,告訴她我們會繼續調查。
劉芳菲走的時候,在門口站了很久。
她回頭看了我一眼,說了一句話。
「我知道你們覺得我在胡攪蠻纏,但我跟他過了二十年,他是什麼人我最清楚。」
說完,她穿著一隻鞋走了。
我後來才知道,她另一隻鞋是早上跑來地下車庫的時候掉的,一直沒顧上去撿。
4
劉芳菲走後,我把仲裁申請書拿給師父看。
師父看完,表情沒什麼變化,把檔案放在桌上,問我。
「你怎麼看?」
「我覺得不太可能是謀刀,四萬多塊錢,不值得。」
師父點點頭。
「你說的也對。」
他把仲裁申請書還給我,又補了一句。
「但你去嘉合瞭解一下情況,就當走個流程。」
我當時以為這只是例行公事。
第二天上午,我去了嘉合房產的辦公室。
嘉合的辦公地點在錦瀾府售樓中心的二樓,裝修很體面,前臺小姑娘穿著制服,笑容標準。
我說明來意後,等了大約二十分鐘,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走出來。
西裝筆挺,頭髮梳得一絲不苟,??前彆著??牌:專案副總——方翰宇。
他和我握手的時候,力度恰到好處,表情是標準的配合調查式微笑。
「警官辛苦了,有什麼需要配合的,儘管說。」
我問他是否知道陳守河。
方翰宇想了一下。
「知道,我們工地上的水電工,聽說前兩天出了事,很遺憾。」
「他在你們這裡幹了多長時間?」
「大概半年吧,他是施工隊那邊找來的人,不算我們的正式員工。」
「他有沒有跟你們發生過什麼矛盾?」
方翰宇笑了笑。
矛盾談不上,他之前來找過幾次,說工資沒結,但這個事情是施工隊那邊的問題,他的工資是施工隊發,不是我們嘉合發,他找錯人了。
那他為什麼申請勞動仲裁的被申請人寫的是嘉合?
方翰宇攤手。
這我就不清楚了,可能是他搞混了吧,畢竟他文化程度也不高。
我看著方翰宇的表情,挑不出任何破綻。
他的每一個回答都很合理,態度也配合。
我記錄完畢,準備告辭。
方翰宇送我到電梯口,忽然說了一句。
「警官,陳師傅這個事情我們也很難過,如果家屬需要什麼幫助,我們可以出於人道主義考慮,給予適當慰問。」
我點頭,說了聲謝謝。
電梯門關上的時候,我回頭看了一眼。
方翰宇站在走廊裡,微笑著目送我,姿勢標準得像酒店大堂經理。
我當時沒覺得有什麼不對。
可回去之後越想越不舒服。
倒不是方翰宇說了什麼,而是他太得體了。
一個工地上的水電工死了,和他關係最近的專案方代表,在得知訊息後的反應竟然是:
先撇清工資關係,再提出人道主義慰問。
這兩步做得又快又熟練,像是排練過的。
5
我把和方翰宇的對話告訴師父。
師父聽完,問了我一個問題。
「施工隊是誰?」
我翻了翻筆記。
「一個叫鴻志建設的公司。」
「去查查。」
我去工商系統查了鴻志建設。
這家公司註冊資本五百萬,法人叫趙啟明,經營範圍是建築工程施工。
看上去就是一家普通的施工公司。
但我查到它的股東結構時,停住了。
鴻志建設的大股東不是趙啟明。
是一個叫方誌宏的人。
持股比例 78%。
方誌宏。
方翰宇。
我去查了方誌宏的身份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