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老公有個秘密。
結婚三個月,他沒碰過我。
每天晚上,他都會躲進書房,鎖上門,待到凌晨才出來。
我問他在幹什麼,他說加班。
加班?
一個三十歲的男人,血氣方剛,對枕邊人毫無興趣。
卻每晚把自己關在書房裡好幾個小時。
他在幹什麼,我用腳趾頭都能想到。
直到那天晚上——
我路過書房,發現門沒鎖。
推開一條縫,想叫他出來吃宵夜。
卻聽見他粗重的喘息聲。
我愣住了。
果然。
我就知道。
正準備默默關上門,他忽然開口。
「站住。」
我僵住了。
「進來。」
他的聲音低啞,透著隱忍。
我猶豫了一下,還是推門進去。
房間裡燈光昏暗。
他坐在椅子上,衣領微敞,額角沁著薄汗。
喉結輕輕滾動了一下。
「過來。」
「我就是想問你要不要吃——」
「過來。」
我頭皮發麻,腿卻不聽使喚地朝他走去。
走到他跟前,他忽然握住我的手腕,把我拉得踉蹌了一步。
我整個人跌進他懷裡。
他的呼吸就在我耳邊,灼熱的。
「三個月了。」
他的聲音悶悶的,像是從??腔裡擠出來的。
「你究竟要躲到什麼時候?」
……
1
故事要從兩個月前說起。
那時候我剛註冊了一個寫作賬號,筆名「阿寧」。
寫的是青春校園甜文。
標題:《月光曾照少年時》
簡介:暗戀學長的一千種方式(全部失敗)。
說是小說,其實是我的黑歷史合集。
高中三年,我暗戀隔壁班的學生會主席陸見深。
他是全校的風雲人物,成績永遠年級第一,長相更是無可挑剔。
劍眉星目,鼻樑高挺,笑起來嘴角會微微上揚,不笑的時候又冷得像座冰山。
走到哪兒都自帶聚光燈,身邊永遠圍著一群人。
而我呢?
一個普普通通的小透明。
成績中上,長相中上,存在感約等於零。
每天最大的樂趣。
就是趴在走廊窗戶上,手撐著下巴,偷偷看他從操場走過。
他走路的姿勢特別好看。
背挺得很直,步子邁得很穩,白襯衫被風吹得輕輕鼓起來。
陽光打在他側臉上的時候,整個人都在發光。
我趴在窗戶上。
看得心跳加速,臉頰發燙,恨不得把整張臉都貼在玻璃上。
同桌一臉嫌棄地戳戳我的胳膊。
「喂,謝寧寧,別看了,再看眼珠子都要粘在陸見深後腦勺上了。」
「順便,再擦擦你那氾濫成災的哈喇子。」
「木有!」
說話的同時我依然維持著那個高難度的趴窗姿勢,做賊心虛地抹了一把嘴角。
手背上傳來的一絲涼意讓我整個人僵住了。
我老臉一紅,趁她沒看見,飛快地在校服袖子上蹭掉證物。
然後理直氣壯地回道。
「這明明是對校園頂級美學資源發出的由衷讚歎好不?」
「那你看他看了十分鐘了,眼睛都不眨一下。」
「那叫專注。」
「專注花痴吧。」
「……你懂什麼,古人云『翩翩君子,淑女好逑』。」
「那到我這兒不得就是『絕色男神,寧寧難扣』,多看兩眼又不用交稅。」
她翻了個白眼:「那是『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』,你個文盲花痴。」
頓了一下,像是終於忍受不了我的厚臉皮。
「你有這編歪理的本事,怎麼不去跟他說話啊?」
我像是聽到了什麼天方夜譚,連連擺手。
「你瘋了吧?陸見深那是高嶺之花,我算哪根蔥,頂多算他腳底下那塊草皮。」
「你不去怎麼知道就不行?」
「絕對不去!我現在還能在他面前裝個優雅的路人甲。
」
我縮了縮脖子。
「要是萬一被拒絕了,以後在操場碰見,我是該先邁左腳逃命呢還是先邁右腳裝瞎啊?」
於是我只敢偷偷喜歡。
偷偷看他。
偷偷打聽他的課表。
偷偷跟他打一樣的菜。
偷偷買跟他一樣的礦泉水。
偷偷往他抽屜裡塞情書。
每一件事都做得小心翼翼,生怕被他發現。
他從來沒發現。
至少我以為他沒發現。
2
高中三年,我幹過很多傻事。
印象最深的有兩件。
第一件,是那封情書。
高二那年情人節,我鼓起十二萬分的勇氣,給他寫了一封信。
這場名為「暗戀」的特種作戰,我準備工作做了整整一週。
光是挑信封,我就在校門口文具店耗了半小時。
恨不得把每一款粉紅碎花都放在陽光下進行「純度檢測」。
生怕顏色太深顯得我太狂熱,太淺又怕他看不出我的少女心。
信紙也是精挑細選的,自帶一股若有若無的清香。
我貪婪地吸了兩口,總覺得這香味能給我加一層「仙女濾鏡」。
彷彿陸見深多聞兩口就能產生「此女只應天上有,人間能得幾回見」的錯覺。
「嗯,這個『見』字用得真不錯。」
我美滋滋地想到,我這小腦袋瓜子可真好用。
簡直是起名界和文學界的雙重天才。
至於內容,我更是拿出了寫高考作文的勁頭,改了不下十幾遍。
寫了撕,撕了又寫,被揉成團的草稿紙堆在書桌角落。
遠看像是一座見證我智商滑鐵盧的小山。
最後定稿的版本是這樣的:
「學長你好,我是高一三班的一名普通學生。
我觀察你很久了(劃掉)。
我注意你很久了(劃掉)。
我認識你很久了。
你走路很好看,笑起來更好看,不笑的時候也好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