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他0邊界_第4章 走出咖啡廳的時候
」
走出咖啡廳的時候,陽光有點刺眼。
我站在門口,抬頭看了一會兒天。
四萬五千五。
比我上個月看中的包多了三萬多。
林嶼說那個包不好看,跟我的氣質不符。
我當時還真信了。
現在明白了。
不是不好看,是那筆錢,有別的去處。
那天晚上回家,我依舊沒提這事兒。
林嶼回來的時候,倒是帶了一份我常吃的那家店的炒河粉。
「今天路過,想著你愛吃,買了。」
我看著那份河粉,忽然想笑。
上次我問他知不知道我喜歡吃什麼,他想了半天沒想出來。
過去這麼久了,他也沒再關心過我想吃什麼。
怎麼今天這麼準確無誤的帶了我喜歡的東西呢。
偏偏是今天。
「謝謝。」
我接過來,象徵性的吃了兩口,放下筷子。
林嶼看了我一眼:「不舒服?」
「沒有,下午吃了點東西,不餓。」
他去洗澡的時候,手機照常放在床頭充電,密碼沒改,轉賬記錄也都還在。
每個月固定時間,備註「生活費」。
想了想,我又開啟他的相簿。
翻著翻著,手指停住了。
一張截圖。
是喬歡發給他的微信,時間是今天下午。
【哥,嫂子好像發現你給我轉錢了,她今天來找我了。】
開啟微信介面,林嶼沒回。
但截圖儲存了。
我把手機放回去,躺下,閉上眼睛。
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:他們倆,果然一直在聯絡。
並且,聊天記錄,轉賬記錄,林嶼全都沒有刪除。
他不會覺得這樣就顯得自己很坦蕩了吧。
06
從律所出來的時候,太陽已經偏西。
周岸雙手插兜站在門口,歪著頭看我。
「你那個老公,我看了一眼材料就想罵人。
」
「保不準還嫌你破壞他家庭和諧呢。」
他二十六歲,剛執業沒幾年。
我知道他年輕氣盛,身上有那種年輕人特有的衝勁兒。
選他做代理律師,正是看中了這一點。
剛才在辦公室裡看材料的時候,他就一直皺著眉,我還以為是證據不夠充分。
結果他搖頭晃腦了半天,衝我露出一口白牙。
「這種男的,就是欠治。」
我看著他,來了興趣。
「怎麼治?」
周安岸衝我眨眨眼。
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往死裡治唄。」
那之後,我見識到了什麼叫年輕氣盛。
決定離婚後,我就從那棟房子搬了出來。
林嶼聯絡不到我,試圖透過我的父母來做說客。
說他只不過對妹妹照顧的多了一點,我就小題大做,玩消失不說,還要離婚。
結果被我媽罵的狗血淋頭。
「這麼喜歡照顧乾脆直接娶回家去!」
她氣的跟我爸把我罵了個狗血淋頭。「我就說沈念好好的大爺不做,非去他家當孫子,我呸!」
「打電話讓她趕緊跟林嶼完蛋然後讓林嶼完蛋!」
我爸不說話,只是默默的給我塞銀行卡……
有了爸媽給的底氣,我幹勁十足。
立案之前,周岸讓我做了一件事,把所有轉賬記錄匯出來,精確到分。
「夫妻共同財產,未經你同意贈與他人,可以主張返還。」
我點點頭。
「我知道,你之前說過。」
結果周岸指著材料上的日期。
「我說的不是這個。」
「你看,他每個月都是發工資第二天轉賬,這說明什麼?」
「說明這是固定支出。」
周岸看著我,眼睛亮亮的。
「固定支出意味著什麼?意味著他把你排除在家庭財務決策之外,意味著他主觀上知道這件事不能讓你知道。
」
所以?
「所以我們可以主張,這是隱藏、轉移夫妻共同財產。」
他把材料往桌上一拍,「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條,離婚時一方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夫妻共同財產,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,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」
周岸露出虎牙。
「姐,只拿回那四萬五的一半,你也太委屈了。」
沒開庭的日子,周岸變著法的給林嶼找麻煩。
拼刀刀一塊錢包郵的盲盒,買一百個寫一百個地址。
穿梭在城市各個男廁所,寫上林嶼的手機號。
夜深人靜的時候往林嶼車牌上貼樹葉。
我跟周岸那陣子忙的樂此不疲,整個人都明媚了不少。
果然,人不能太有道德。
……
第一次開庭,林嶼穿了一套我給他買的西裝,坐在被告的位置上,臉色不太好。
喬歡沒來,據說是孕反嚴重,在家躺著。
是的,喬歡懷孕了。
法官宣讀案由的時候,林嶼一直在看我,眼神複雜,像是想從我臉上找到一點舊情。
我連一個眼神都沒給他。
周岸坐在我旁邊,翻著材料,忽然側過頭,壓低聲音:
「他一直在看你。」
「嗯。」
「你心軟嗎?」
我挑眉:
「弟弟,你這跟讓我當眾吃屎有什麼區別?」
周岸欲言又止:
「姐你不知道,多的是現場吃的……」
……略有耳聞。
輪到周岸發言的時候,他站起身把材料遞上去,開始陳述。
語速不快,但每一句都踩在點上。
林嶼的律師開始反駁,說是妹妹,是親情往來,是正當用途。
周岸聽完,站起來反問:
「請問被告,您妻子和這位妹妹關係如何?」
林嶼突然被點名,看了一眼他的代理律師,隨後有些磕巴的開口:「還……還行吧。
」
「那為什麼轉賬這件事,您妻子完全不知情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