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後第三天,丈夫拿計算器問我一天用幾片衛生巾_第6章 6陳強沒有答應離婚
6
陳強沒有答應離婚。
他甚至在第二天帶來了自己的律師。
那名律師把一份協議放在我面前。
“陳先生願意承擔孩子的部分費用,但蘇女士需要支付婚內給家庭造成的損失。”
我看著上面的金額。
三十萬。
“這是什麼?”
“青春損失費、精神損失費、家庭支出返還,以及陳先生未來再婚的影響補償。”
我笑了一聲。
“我把自己的一條腿摔斷了,還要賠他青春損失費?”
律師推了推眼鏡。
“陳先生認為,蘇女士婚後長期拒絕履行夫妻義務,導致家庭關係破裂。”
我轉頭看向陳強。
“你不是最怕花錢嗎?怎麼請得起律師?”
“那是我的事。”
他冷聲說。
“你別以為有那個男人撐腰就能拿走孩子。兩個孩子都是陳家的。”
“你照顧過他們幾天?”
“我給錢了。”
“你給過什麼錢?”
“每個月一千五。”
“一千五包括兩個孩子的奶粉、紙尿褲、看病,還有我的生活費。”
陳強皺眉。
“你自己不會安排?”
我忽然不想再跟他爭辯。
我對沈淵說:
“我要看證據。”
沈淵點頭。
他的律師團隊很快開始整理材料。
便利店的監控、鄰居拍攝的影片、醫院的診斷記錄、過期藥盒、陳強發來的開銷表、他在群裡說“發燒不需要去醫院”的聊天記錄,全都被一一儲存。
最關鍵的是那段影片。
陳強站在陽臺門外,一邊拍攝,一邊對我說:
“你要是敢跳,就別怪孩子沒爸爸。”
而我懷裡的孩子,已經因為高熱驚厥失去了意識。
這段影片交給警方後,陳強才真正慌了。
他改口說自己只是夫妻吵架。
“我沒想到她真的會跳。”
律師問他:
“你為什麼不立刻開門?”
“我當時也害怕。”
“你為什麼不撥打急救電話?”
“她自己手裡有手機。”
“她為什麼會抱著孩子站在陽臺邊?”
陳強答不上來。
可他仍舊不承認自己有錯。
“她精神狀態本來就不好,生完孩子愛胡思亂想。”
我聽見這句話,忽然想起那些被他逐筆計算的日子。
我不是突然瘋的。
我是每一次買衛生巾都要解釋,每一次孩子發燒都要爭取,每一次開口要錢都被說成伸手之後,才慢慢失去正常生活的。
後來警方又查到,陳強曾經在我生產當天給他母親發過訊息:
“無痛沒打,省下兩百。她就是矯情,疼一會兒就好了。”
他母親回覆:
“女人生孩子都這樣,別慣。”
那兩百元成為他以為自己精明的證據。
也成了他後來虐待我的一部分證據。
開庭那天,我坐著輪椅進法庭。
沈淵推著我。
他的手一直搭在輪椅扶手上,沒有催促,也沒有替我做決定。
陳強看見我時,先看了看我的腿,然後目光落在沈淵身上。
“你真打算跟一個殘廢在一起?”
沈淵停下腳步。
我握住他的手。
“別理他。”
沈淵垂眸看我,隨後俯身替我把毯子往腿上蓋好。
“冷不冷?”
我搖頭。
陳強的臉色變得很難看。
庭審開始後,他仍舊堅稱是我自己跳樓。
“她情緒不穩定,之前就有過極端行為。”
律師當庭播放監控。
畫面裡,陳強鎖上陽臺門,轉身離開。
我抱著孩子撞門。
安安哭著求他開門。
他站在門後,清楚地聽見了,卻沒有開。
影片播放到最後,他站在陽臺門外拍攝,甚至笑著說:
“你跳啊。”
法庭一片安靜。
陳強的臉迅速變白。
“這不是完整影片!”
律師問:
“哪一部分不完整?”
“她先罵了我。”
“所以你就把兩個孩子和產後不到一個月的妻子鎖在客廳?”
陳強張了張嘴,沒有說話。
接下來是醫院鑑定。
小兒子因為高熱驚厥導致聽力受損,需要長期複查。
安安也被診斷出明顯的焦慮反應,見到上鎖的門就會哭。
陳強聽到這裡,突然指著我。
“她才是孩子的母親!是她把孩子帶到陽臺上的!”
我看著他。
“是你把門鎖上的。”
“我沒讓你跳!”
“可你知道孩子在發燒。”
“我讓你吃藥了!”
“你拿的是過期藥。”
“過期又不會死人!”
法官敲了敲法槌。
陳強終於閉嘴。
他曾經覺得,五十塊錢的奶粉不算什麼,兩百塊錢的無痛不算什麼,幾百塊錢的醫院也不算什麼。
可這些錢一筆筆疊起來,最後換成了孩子的後遺症、我的骨折,還有他自己要承擔的刑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