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弟裝失憶後,全家搶走了我的人生_第16章 16修復師提出保留原來的錶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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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復師提出保留原來的錶盤,更換表鏡,再重新修復受損的機芯。
他告訴我,修復後的手錶依然可以正常佩戴,只是錶盤上的裂紋和外殼的凹痕都會留下。
我同意了方案。
有些東西能修復。
但修復不等於回到從前。
與此同時,晟遠啟動了第二輪合作評審。
溫氏曾經最大的競爭對手啟明科技,成為新的候選公司。
對方規模不如溫氏,卻為專案準備了整整兩年。
所有資料都經得起復核,負責人也全程參與談判。
我將評估報告提交董事會,沒有因為溫氏與我的關係增加一條負面意見,也沒有刪除它曾經的優勢。
最終評分中,溫氏仍然落後啟明十二分。
訊息傳回國內後,父親第一次主動聯絡我。
“你寧可把專案交給溫家的競爭對手?”
我開啟通話錄音。
“評審結果由七個部門共同確認。”
“如果溫氏認為不公,可以申請外部審計。”
“你知道這個專案對溫氏有多重要。”
“所以我曾經飛了十一次,替溫氏做到簽約前最後一步。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。
許久,父親才低聲道:
“當初撤掉你,是我判斷失誤。”
這是他第一次承認自己錯了。
可下一句話依舊是:
“只要你重新選擇溫氏,董事會的位置還是你的。”
我忽然笑了。
“那個位置不是獎勵。”
“如果能力不足,我不該坐。如果能力足夠,也不需要拿服從家人來交換。”
我結束通話電話,將錄音交給法務存檔。
溫氏的董事會很快再次召開。
連續失去合作與授信後,幾名董事要求重新劃分專案權力。
父親仍想保住姐姐,卻被人當場拿出會議記錄。
“溫承寧明知溫知遠缺乏能力,仍然讓他擔任負責人。”
“專案失敗,她必須承擔責任。”
姐姐沒有爭辯。
她主動交出專案部管理權。
離開會議室前,她把那本工作筆記鎖進保險櫃。
秘書問她是否要銷燬。
她搖頭。
“這是溫硯留下的。”
“等他願意回來取的時候,再還給他。”
秘書沒有告訴她,我早已透過律師表示,那本筆記屬於溫氏工作檔案,不需要歸還。
姐姐守著的,不過是她不願承認已經失去我的證明。
最終評審結果公佈。
啟明科技正式取代溫氏,成為晟遠的獨家合作方。
簽字的那一刻,會議室響起掌聲。
而溫氏的股價應聲下跌。
父親坐在辦公室裡,看著新聞裡我的名字第一次與晟遠並列。
桌上還放著當年承諾讓我進入董事會的檔案草案。
那份檔案,從來沒有真正生效。
如今即使他願意籤,我也不再需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