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弟裝失憶後,全家搶走了我的人生_第11章 11第三天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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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天上午,兩封律師函同時送到。
一封去了周氏,一封送進溫家。
周念安拆開檔案時,婚禮策劃師正在向她確認儀式流程。
律師函裡列著婚禮共同賬戶的每一筆轉賬。
四十六萬元中,有三十二萬八千元來自我的工資和獎金。
其中二十九萬被用於溫知遠的定製禮服、療養院以及蜜月酒店定金。
我要求她在七日內返還被挪用的款項,並賠償因擅自清運造成的財物損失。
婚禮策劃師看見她的臉色,小聲問:
“周小姐,那場安撫溫先生的儀式還繼續嗎?”
周念安沒有回答。
她死死盯著附件最後一頁。
那裡是一份解除婚約通知。
沒有爭吵,沒有挽留。
只有我的簽名和日期。
溫家收到的律師函更長。
除了專案獎金,還包括被清運的私人藏書、損壞的獎盃,以及外公留給我的手錶。
媽媽看到“遺物手錶”四個字,猛地抬頭看向溫知遠。
那塊手錶正戴在他的腕間。
認親那年,外公把手錶交給我。
他說自己沒能陪我長大,只能留一點東西,讓我以後想家的時候看一眼。
外公去世後,那便成了他留給我的唯一遺物。
溫知遠住進我的房間那天,說那塊手錶看起來眼熟。
媽媽便親手從我的抽屜裡取出來,戴在了他的手腕上。
“知遠,把手錶摘下來。”
媽媽伸出手。
溫知遠下意識捂住手腕。
“可這是媽媽送給我的。”
“那是阿硯外公的東西。”
“外公也是我的外公。”
他委屈地看向父親。
“我戴了這麼久,現在突然要回去,別人會怎麼想?”
父親沉默幾秒。
“先還給他,之後再給你買一塊更好的。”
溫知遠的眼淚立刻掉了下來。
“所以現在連你們也覺得,一切都是我的錯?”
媽媽看著他哭,往常早該心軟。
可她低頭看見律師函裡的照片,忽然想起我發現手錶被拿走時,也曾紅著眼說,那是外公的遺物。
當時她回答的是:
“知遠是為了救你才受傷的,一塊手錶而已,你別那麼小氣。”
媽媽的手停在半空。
直到今天,她才明白,對我而言,那從來不是“一塊手錶而已”。
姐姐翻到律師函末尾。
裡面寫明,所有物品必須由律師清點交還,溫家任何人不得私下聯絡我處理。
“他連東西都不願意親自來拿。”
她的聲音有些啞。
父親冷著臉。
“走法律程式,是想和我們徹底劃清關係嗎?”
律師平靜地回答:
“溫先生委託我轉告各位,他只收回依法屬於自己的財產。”
“至於親屬關係,他沒有要求任何賠償。”
媽媽眼圈通紅。
“他真的一句話都沒留?”
律師合上檔案。
“沒有。”
周念安很快趕到溫家。
她手中同樣握著律師函。
“他現在在哪裡?”
律師看了她一眼。
“周小姐,溫先生已經明確拒絕私人接觸。”
“還清欠款,確認解除婚約,就是您目前唯一能為他做的事。”
周念安低頭看著檔案。
直到這一刻,她才真正意識到,我不是在等她來哄。
我是在逐件收回自己的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