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了他弟弟兩次後,他舉報我偽造搜救記錄_第7章 調查重新啟動
第7章
調查重新啟動,我提交的證據不復雜,但每一項都能閉環。
科考隊群聊證明,周策在事故前已收到路線變更資訊。
後臺訊息狀態顯示,他不僅收到,還點開檢視。
車載監控證明,藍色資料夾由他帶走,資料夾最終在他的個人儲物櫃裡找到。
裡面有現場指揮簽字的路線變更備案,對講原始錄音證明,他說的是:我建議B組評估撤離。
並不是舉報材料裡所寫的“明確下達撤退命令”。
照片原圖證明,錦旗當場登記了。
宣傳系統的修改日誌則顯示,“女教官帶傷逆行”的標題是由周策的賬戶提交。
他先製造個人英雄宣傳,再舉報我利用事故營銷。
這套動作首尾相連,連調查組的人都沉默了。
組長問他:“為什麼?”
周策低著頭,我想讓秦教官失去競聘資格。”
“錦旗照片呢?”
“我裁的。”
“路線變更單呢?”
“我拿的。”
“第二次舉報她干擾調查呢?”
他閉上眼,“也是我。”
老梁氣得拍桌,“秦硯可是救過你弟兩次!”
周策眼淚掉了下來,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知道個屁!”
會議室裡沒人攔老梁。
我反而很平靜,“別談救命之恩。”
所有人看向我。
我解釋道:“他有權監督我,不需要因為我救過周野就閉嘴。”
我正色道:“但監督必須建立在完整事實之上,不能拿一半真相,殺掉另一個人的職業!”
調查結果很快公佈下來,撤銷了對我的停職決定,
我的恢復外勤,教學許可權和隊長競聘資格。
關於雲嵐山救援,結論是:路線調整具有緊急必要性。
現場決策依據充分,個人防護雖存在可改進之處,但不構成違規冒險。
更不存在虛報時長,營銷邀功和修改記錄行為。
周策則因隱瞞重大資訊,毀損調查材料,歪曲對講記錄,誤導內部調查,被暫停外勤資格。
他的隊長競聘資格自然也被取消,記過,調離路線稽核崗位。
中心還將根據後續調查,決定是否解除聘用關係。
通報會上,他站在最後。
制服仍然整齊,人卻像一下老了很多。
散會後,代理負責人找到我。
“秦硯,周策已經受到處罰。”
“他弟弟還在恢復,你看後續能不能別再追究?”
我問他:“如果這次失聯的不是周野,我的調查什麼時候能重啟?”
他不說話了。
我又問:“如果車載監控剛好覆蓋,資料夾又沒找到,我是不是永遠是那個拿被困者做秀的冒險家?”
他嘆氣道:“中心也有壓力。”
“我理解。”他臉色稍緩。
我接著說:“所以我也有底線,我救周野,因為他是被困者,我追究周策,因為我是被他栽贓的人,但這兩件事不衝突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