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了他弟弟兩次後,他舉報我偽造搜救記錄_第7章 調查重新啟動

救了他弟弟兩次後,他舉報我偽造搜救記錄發布時間:2026-09-30作者:內部

第7章

調查重新啟動,我提交的證據不復雜,但每一項都能閉環。

科考隊群聊證明,周策在事故前已收到路線變更資訊。

後臺訊息狀態顯示,他不僅收到,還點開檢視。

車載監控證明,藍色資料夾由他帶走,資料夾最終在他的個人儲物櫃裡找到。

裡面有現場指揮簽字的路線變更備案,對講原始錄音證明,他說的是:我建議B組評估撤離。

並不是舉報材料裡所寫的“明確下達撤退命令”。

照片原圖證明,錦旗當場登記了。

宣傳系統的修改日誌則顯示,“女教官帶傷逆行”的標題是由周策的賬戶提交。

他先製造個人英雄宣傳,再舉報我利用事故營銷。

這套動作首尾相連,連調查組的人都沉默了。

組長問他:“為什麼?”

周策低著頭,我想讓秦教官失去競聘資格。”

“錦旗照片呢?”

“我裁的。”

“路線變更單呢?”

“我拿的。”

“第二次舉報她干擾調查呢?”

他閉上眼,“也是我。”

老梁氣得拍桌,“秦硯可是救過你弟兩次!”

周策眼淚掉了下來,“我知道。”

“你知道個屁!”

會議室裡沒人攔老梁。

我反而很平靜,“別談救命之恩。”

所有人看向我。

我解釋道:“他有權監督我,不需要因為我救過周野就閉嘴。”

我正色道:“但監督必須建立在完整事實之上,不能拿一半真相,殺掉另一個人的職業!”

調查結果很快公佈下來,撤銷了對我的停職決定,

我的恢復外勤,教學許可權和隊長競聘資格。

關於雲嵐山救援,結論是:路線調整具有緊急必要性。

現場決策依據充分,個人防護雖存在可改進之處,但不構成違規冒險。

更不存在虛報時長,營銷邀功和修改記錄行為。

周策則因隱瞞重大資訊,毀損調查材料,歪曲對講記錄,誤導內部調查,被暫停外勤資格。

他的隊長競聘資格自然也被取消,記過,調離路線稽核崗位。

中心還將根據後續調查,決定是否解除聘用關係。

通報會上,他站在最後。

制服仍然整齊,人卻像一下老了很多。

散會後,代理負責人找到我。

“秦硯,周策已經受到處罰。”

“他弟弟還在恢復,你看後續能不能別再追究?”

我問他:“如果這次失聯的不是周野,我的調查什麼時候能重啟?”

他不說話了。

我又問:“如果車載監控剛好覆蓋,資料夾又沒找到,我是不是永遠是那個拿被困者做秀的冒險家?”

他嘆氣道:“中心也有壓力。”

“我理解。”他臉色稍緩。

我接著說:“所以我也有底線,我救周野,因為他是被困者,我追究周策,因為我是被他栽贓的人,但這兩件事不衝突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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