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所有東西還給哥哥,包括她_第11章 11離婚手續辦完那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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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手續辦完那天,醫生告訴我,我大概只剩下十幾天。
我沒有太難過。
比起一開始的三個月,十幾天也沒什麼區別。
反正我想做的事,只剩下一件:“我要辦畫展。”
護士以為我在開玩笑:
“你的身體撐得住嗎?”
“撐不住也要辦。”
我畫了這麼多年,卻從未舉辦過屬於自己的畫展。
十八歲,我考上國外的美院。
父母把學費給哥哥做手術。
後來我靠自己參加比賽,拿到的獎金又被父親用來填補公司虧空。
結婚後,我把顧蔣寧當成唯一的模特。
我以為只要把她畫得足夠好,她便會看見我。
直到快死了我才明白,我最該畫的人,一直是自己。
訊息傳出去後,顧蔣寧替我聯絡了海城最大的展館。
她沒有問我是否需要幫助,只將場地資料交給護士。
選擇權仍在我手裡。
我接受了。
不是因為原諒,而是因為我已經沒有時間拿自尊與生命較勁。
畫展的名字叫《讓》。
展出的第一幅畫,是一間被陽光照亮的休養房。
房間中央擺著兩張床。
一張鋪著柔軟的白色床單,床頭放滿藥物和鮮花。
另一張縮在陰暗的角落,只有一床薄薄的舊被子。
第二幅畫,是一個只寫著哥哥名字的生日蛋糕。
畫面邊緣,一個男孩站在陰影裡,手中握著從未點燃的蠟燭。
第三幅,是被撕成兩半的美院錄取通知書。
第四幅,是婚禮。
新郎站在臺上,新娘卻越過他的肩膀,看著臺下另一個穿白色禮服的男人。
最後幾幅畫,是被拆毀的畫室、泥水裡的畫像,以及一枚孤零零放在離婚協議上的婚戒。
每一幅,都是我曾經讓出去的一部分人生。
畫展開幕那天,我坐著輪椅來到展館。
來了很多人,有藝術院校的老師,有曾經認識我的畫家,也有在新聞裡看見故事的陌生人。
父母站在第一幅畫前,久久沒有動。
母親望著那間陰暗的小房間,忽然捂住了嘴。
她大概終於想起,我搬走那天也只有三歲。
哥哥生病,他是需要照顧的孩子。
可我同樣也是。
父親站在那張錄取通知書前,背一下子佝僂了許多:“我們那時沒有辦法。”
他喃喃自語。
“清陽不做手術會死。”
我坐在他身後,輕聲問:“所以我的人生就可以不要了嗎?”
父親轉過身,眼淚縱橫:
“爸爸以後補償你。”
“沒有以後了。”
他張了張嘴,再也說不出話。
哥哥也來了。
他已經搬出顧家,顧承妍正在與他辦理離婚。
他停在那幅生日畫前,臉色蒼白。
“明川,我從沒說過蛋糕只能寫我的名字。”
“可你也從來沒問過,為什麼上面沒有我。”
“我那時候只是個孩子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哥哥的眼淚落下來。
他忽然走到我面前,慢慢跪下。
“我把股份還給你,畫室也還給你。你想讓我怎麼補償都可以。”
“你能把二十九年還給我嗎?”
他僵住。
“哥哥,我曾經真的很羨慕你。不是羨慕你有心臟病,也不是羨慕所有人讓著你。”
“我只是羨慕,你不需要爭,就有人愛。”
“可你已經得到了那麼多,為什麼還是不肯讓我擁有一點?”
哥哥低下頭,哭得渾身發抖。
我沒有再看他。
遲來的懺悔,不過是在減輕他們自己的痛苦。
我不想替任何人贖罪。
畫展上的所有作品都進行了拍賣。
顧蔣寧坐在最後一排,沒有舉牌。
有人問她,為什麼不把我的畫全部買下來。
她沉默片刻,說:“他畫的不是我的東西。”
最終,所有畫作一件不剩。
拍賣所得全部捐給了兒童醫院,專門幫助那些因為家中另一個孩子生病,而長期被忽視的孩子。
簽完捐贈協議時,我的手已經抖得幾乎握不住筆。
顧蔣寧站在幾步之外,伸出手,又慢慢放下。
直到我主動看向她:
“幫我一下。”
她快步走來,半跪在輪椅旁,托住我的手腕。
這是離婚後,我第一次允許她碰我。
她的呼吸明顯一顫,可她什麼都沒有說,只安靜地幫我簽完名字。
畫展快結束時,記者問我,為什麼叫《讓》。
我看著牆上那些已經貼上成交標誌的畫。
“因為我這一生,一直有人告訴我,要讓。”
“讓房間,讓生日,讓機會,讓愛人。”
“後來我拼命去搶,以為搶到手的就是我的,可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。”
我從顧蔣寧手中抽回自己的手:
“真正屬於我的東西,不需要任何人施捨,也不需要從誰手裡搶。”
大廳響起掌聲。
燈光落在我身上。
那一刻,所有人都在看我。
不是哥哥的弟弟。
不是顧蔣寧的丈夫。
只是姜明川。
我終於擁有了一場真正屬於自己的生日。
儘管它來得太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