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丟十八年的女兒歸來,我靠彈幕撕開丈夫的奪產局_第九章 9裴亦崢最後還是被立案調查

走丟十八年的女兒歸來,我靠彈幕撕開丈夫的奪產局發布時間:2026-09-14作者:藍莓藍莓

第九章

9.

裴亦崢最後還是被立案調查。

偽造簽名。

提交虛假材料。

企圖透過冒名身份侵佔信託權益。

紀南枝參與偽造取樣資料。

紀念恩作為成年人,配合冒名認親並簽署代管協議,也無法完全摘清。

吳秀蘭的問題更復雜。

警方重啟了十八年前姜予寧失蹤案。

當年被忽略的保姆線索、老宅附近的監控存檔、吳秀蘭隱瞞長命鎖的事實,全部重新納入調查。

我沒有再去見裴亦崢。

他給我寫過很多信。

說他只是一時糊塗。

說紀南枝母女逼他,他夾在中間也痛苦。

最後一封,他寫:

【晚宜,如果當晚你先關起門來跟我談,而不是叫律師和鑑定機構,這件事不會變成今天這樣。】

我把信交給韓序歸檔。

然後讓律師回了一句話:

“不是我讓騙局變大,是你們把騙局做完整了。”

離婚開庭那天,裴亦崢瘦了一圈。

他在走廊攔住我。

“二十多年夫妻,你真一點情面都不留?”

我說:

“你把別人的女兒塞到我懷裡時,留了嗎?”

他眼眶發紅。

“念恩也是我的骨肉。”

“我只是想她過得好。”

“那就用你的東西養她。”

“別拿我父親給我女兒留的東西。”

裴亦崢忽然笑了,笑得很難看。

“姜晚宜,你太冷了。”

“難怪寧寧找不回來。”

我抬手給了他一巴掌。

很響。

走廊裡的人都看過來。

我手心發麻。

他捂著臉,難以置信地看我。

我說:

“你可以罵我。”

“別碰我女兒。”

那一刻,我終於不再怕別人說我狠。

如果溫柔要我吞下背叛。

如果體面要我替騙子遮醜。

那我寧願不溫柔,也不體面。

半年後,姜家信託修改了尋親流程。

不是修改遺囑。

而是增加所有認親資料的核驗標準。

任何聲稱姜予寧身份的人,必須同時滿足:

公安尋親庫比對。

司法機構現場取樣。

戶籍與成長軌跡核查。

公證處獨立見證。

無任何私人代管協議。

韓序把新版流程給我看。

“姜老先生當年已經考慮得很周全。”

“這次之後,沒人能再鑽空子。”

我點頭。

“謝謝。”

他停了停。

“你還會繼續找嗎?”

我看向窗外。

春天快到了。

老宅院子裡的玉蘭樹抽了新芽。

十八年前,寧寧就是在那棵樹下丟的。

“會。”

“只要我還活著,就找。”

第二年冬天,我再次走進市公安局尋親中心。

鄭警官給我打電話,說外省有一條疑似線索。

一個二十一歲的女孩,出生資訊缺失,幼年被轉賣過,DNA與我資料庫樣本存在親緣接近。

不是確認。

只是接近。

放在從前,我可能已經一路哭著衝過去。

可現在,我先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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