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丟十八年的女兒歸來,我靠彈幕撕開丈夫的奪產局_第三章 3吳秀蘭立刻說
第三章
3.
吳秀蘭立刻說:
“這還不夠?”
韓序語氣很平。
“不夠。”
“遺囑裡預留的受益人,是姜女士與裴先生婚內所生、十八年前失蹤的女兒姜予寧。”
“父女關係,只滿足一半。”
二嬸不滿。
“律師說話就是繞。”
“她跟亦崢是父女,晚宜又是亦崢老婆,那不就是她女兒?”
韓序看了她一眼。
“婚姻關係不能替代血緣和身份核驗。”
“尤其在遺產公證裡。”
這句話像一盆冷水澆下去。
裴亦崢把煙捏斷。
“韓序,你別故意拖。”
“截止明早九點。”
“如果檔案今晚不籤,寧寧就進不了第一批受益人名單。”
韓序合上報告。
“進不了就凍結。”
“姜老先生遺囑寫明,無法確認身份時,該份額進入待確認狀態,三年內繼續核驗。”
“不是失效。”
我看向裴亦崢。
“所以你剛才說錯過明天,孩子就拿不到遺產。”
“是在騙我?”
他臉色一僵。
“我是不想她再等。”
彈幕慢悠悠飄過。
【他急的不是孩子等不等。】
【是怕你不籤,代管協議廢了。】
【假女兒成年了,直接拿錢不好控制。必須用你簽字先把她放進局裡。】
韓序繼續問:
“有公安尋親登記嗎?”
“有戶籍遷移記錄嗎?”
“有當年失蹤報案回執與本次認親比對編號嗎?”
裴亦崢沒有立刻回答。
女孩小聲說:
“我......我以前沒有戶口。”
“後來養父母給我補了。”
韓序問:
“養父母姓名?”
女孩看了裴亦崢一眼。
“他們已經去世了。”
“死亡證明?”
“我沒帶。”
“福利機構交接記錄?”
女孩又沉默了。
吳秀蘭急了。
“你們這些人有沒有心?”
“一個孩子流浪十八年,資料怎麼可能齊全?”
“非要拿一堆紙,去戳她傷口嗎?”
韓序沒被她帶走。
“沒有完整資料,可以走司法取樣。”
“姜女士多年在尋親庫留有DNA樣本,今晚重新取樣封存也可以。”
“先做母女排除或確認。”
裴亦崢立刻拒絕。
“不行。”
他說得太快。
所有人都看向他。
他緩了緩,才補了一句:
“她剛回來,已經很脆弱。”
“你們現在又抽血又錄影,會讓她覺得自己被當成騙子。”
我說:
“不是抽血。”
“口腔拭子就夠。”
女孩臉更白了。
“媽媽,你真的這麼不信我嗎?”
她那聲媽媽像針。
扎得我胸口發麻。
可我知道。
這時候心軟,就是把刀柄遞出去。
我蹲下來,看著她。
“如果你真是姜予寧,司法鑑定會幫你回家。”
“如果你不是,喊我一百聲媽媽也沒用。”
女孩眼淚停了一瞬。
那一瞬,她看著我眼底竟然是恨。
馮主任帶著司法鑑定所的人到時,已經晚上十一點半。
韓序聯絡的是姜家信託合作的正規機構。
工作人員進門第一件事,就是架攝像機,核對身份證件,記錄現場人員。
吳秀蘭臉色很難看。
“家裡認個孩子,弄得跟審訊一樣。”
馮主任沒理她。
“涉及遺囑受益人身份確認,必須留痕。”
她看向我。
“姜女士,您確認自願取樣?”
“確認。”
我先簽了取樣知情書。
只籤我自己的那一份。
檔案由韓序檢查後遞給我。
我簽完,馮主任當場封袋編號。
接著輪到女孩。
她手指發抖,遲遲不接棉籤。
裴亦崢走過去,握住她肩膀。
“別怕。”
他說這話時,眼神卻落在我身上。
像在警告我別繼續。
我沒有移開視線。
女孩終於張嘴,完成取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