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丟十八年的女兒歸來,我靠彈幕撕開丈夫的奪產局_第六章 6裴亦崢坐在對面
第六章
6.
裴亦崢坐在對面,臉色灰敗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
“助理可能弄錯了。”
我看著他。
“助理還能替我做母女鑑定?”
韓序翻到報告頁。
“這份報告出具機構沒有司法資質。”
“取樣記錄裡,母親樣本身份寫的是姜晚宜,但沒有現場照片,也沒有公證取樣。”
“身份證影印件倒是很清楚。”
公證員補充:
“我們核驗時發現異常,所以才打電話給韓律師。”
“如果姜女士昨晚簽了身份確認,我們可能會先進入補充審查程式。”
“後續責任,會落在簽署人身上。”
我笑了一聲。
原來他們連退路都替我鋪好了。
我昨晚簽了,就是我確認孩子身份。
我昨晚不籤,他們就交偽造簽名。
一旦事情爆出來,裴亦崢只要說:
“是姜晚宜太想找回女兒。”
“是她主動認的。”
“是她牽頭讓孩子進信託。”
我就會從受害者,變成騙取遺產的第一責任人。
彈幕飄過。
【看見了嗎。】
【他們給你的不是女兒,是一張套在脖子上的紙。】
【你一簽,就收緊。】
我把目光移到最後一份代管協議。
紀念恩簽得很爽快。
受益權代收。
表決權委託。
信託相關會議代理出席。
期限十年。
代理人:裴亦崢。
我問他:
“剛認回來的女兒,為什麼急著把權利交給你?”
裴亦崢嘴唇發乾。
“她年輕,不懂這些。”
“我替她管,有什麼問題?”
韓序冷聲:
“問題是,她不是姜予寧。”
“她沒有資格接觸姜老先生設立的信託。”
裴亦崢突然抬頭。
“可她是我的親生女兒!”
“姜晚宜,我陪你找了十八年孩子。”
“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。”
“你爸留下那麼多東西,分一點給我的女兒怎麼了?”
這句話出來,接待室裡所有人都安靜了。
我看著這個和我同床共枕二十多年的男人。
忽然覺得陌生得可怕。
“分一點?”
“我女兒失蹤後,你在外面有了另一個女兒。”
“現在你讓她冒名頂替。”
“這叫分一點?”
他咬牙。
“你別說得那麼難聽。”
“念恩也是無辜的。”
“她沒有選擇出生。”
我說:
“她沒法選擇出生。”
“但她可以選擇不拿我女兒的名字。”
“可以選擇不喊我媽媽。”
“可以選擇不籤代管協議。”
裴亦崢說不出話。
韓序當場要求公證處凍結該預約材料,並向警方移交偽造簽名、虛假鑑定和疑似詐騙線索。
公證員同意。
我也報了案。
離開公證處時,裴亦崢追上來。
他聲音低得像求我。
“晚宜,我們回家談。”
“別把事情鬧到外面。”
我停下腳步。
“昨晚你們把一個假女兒帶回我家時,想過給我留臉嗎?”
他眼底閃過一絲惱羞。
“你非要毀了這個家?”
我看著他。
“這個家不是我毀的。”
“是你們把我女兒的位置拿去做交易時,就已經沒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