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丟十八年的女兒歸來,我靠彈幕撕開丈夫的奪產局_第七章 7調查推進得比我想象中快
第七章
7.
調查推進得比我想象中快。
紀南枝當天傍晚被警方找到。
這些年,她一直住在裴亦崢名下的一套江景公寓裡。
紀念恩的出生證明也被調出來了。
出生日期只比我女兒晚兩個月。
父親欄空著。
但醫院繳費記錄裡,刷的是裴亦崢的副卡。
更可笑的是,那張副卡開通時間,正是我坐月子的第十九天。
我看著資料,手指一點點發涼。
鄭警官告訴我:
“紀念恩承認,認親細節是裴亦崢和吳秀蘭提前教的。”
“長命鎖由吳秀蘭提供。”
“胎毛冊、舊照片,也是在吳秀蘭老宅拿的。”
“她們還準備了你女兒小時候的病歷影印件。”
我問:
“當年失蹤的事,能不能重新查?”
鄭警官看了我一眼。
“可以。”
“吳秀蘭已經承認,孩子失蹤當天,她不是一直在花園。”
“她中途回房接了電話,又睡了十幾分鍾。”
“醒來後孩子不見,她怕擔責,就說自己一直在現場。”
我握緊杯子。
“那枚鎖呢?”
“她說在花圃邊撿到的。”
“沒有交給警方。”
“她怕你們知道孩子可能不是自己跑出去,而是在她離開看護時被人帶走。”
我閉上眼。
十八年。
就因為她怕。
她把我女兒最後的線索藏了十八年。
吳秀蘭被帶走協助調查那天,還在罵我。
“姜晚宜,你沒有良心!”
“我好歹是亦崢的媽!”
“我只是想讓我們裴家的血脈過好一點!”
我看著她。
“我女兒呢?”
她噎住。
“你女兒丟了,能怪我一輩子嗎?”
我說:
“能。”
她臉色扭曲。
“你爸的錢反正那麼多,給誰不是給?”
我忽然明白。
在他們眼裡,姜家的東西是一塊肉。
我女兒失蹤空出來的位置,是一把椅子。
誰坐上去,都可以。
只要姓裴。
親戚群裡也熱鬧了。
昨天還罵我冷血的人,一個接一個私聊。
二嬸發:
【晚宜,昨天我不知道內幕,說話重了,你別放心上。】
三叔發:
【大家都是為你好,誰能想到亦崢這麼糊塗。】
表妹更直接:
【姐,能不能別把錄音交出去?我媽單位有人看見了,她現在很難做人。】
我看了很久,回她:
【她說話的時候,我也很難做人。】
然後退出家族群。
裴亦崢也來找我。
他沒再裝深情。
一進門就把一份協議放在茶几上。
“離婚可以。”
“我淨身出戶。”
“但你出具諒解書,證明念恩不知道完整計劃。”
我沒看協議。
“她知道自己不是姜予寧。”
“她知道就夠了。”
裴亦崢壓著火。
“她才十八歲。”
“她只是聽大人的話。”
我說:
“十八歲,可以籤十年代管協議。”
“怎麼輪到承擔責任,就變成孩子?”
他盯著我。
“姜晚宜,你別逼我。”
我抬手,把手機螢幕轉向他。
錄音中。
他的表情僵住。
彈幕輕輕飄過。
【別收協議。】
【紙也是陷阱。】
【他們遞來的每一張,都想讓你替他們翻篇。】
我把協議推回去。
“檔案我不籤。”
“錢我不收。”
“人,我也不諒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