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歉十年求爸媽別離,現在我先走一步了_第7章 7我的靈魂站在他們旁邊

道歉十年求爸媽別離,現在我先走一步了發布時間:2026-09-11作者:藍色檸檬

7

我的靈魂站在他們旁邊。

那些寫在紙上的字,一直沒有人看見。

現在有人念出來了,我卻沒有想象中那麼難過。

警員把三本日記重新裝回鐵盒,手伸到最底部,取出一份公證書影印件。

“這裡還有一張銀行儲蓄卡。”

卡片被放在日記旁邊。

民警看著媽媽。

“戶名是趙美蘭。請你解釋,卡里的兩萬四千元是誰存進去的。”

“兩萬四千元?”

趙美蘭盯著那張卡,手指僵在半空,“我不知道。”

民警翻開公證書。

“這張卡雖然是你的名字,但存取記錄顯示,三年內只有林晚星從快餐店和物流園匯入的記錄。”

“她未滿十八歲,無法獨立辦理部分業務,所以用你的名義開了賬戶。”

爸爸抬起頭,“她哪兒來的這麼多錢?”

“高中三年,她利用寒暑假和夜班工作存下來的。”

民警把賬目攤開,“每筆收入都有時間和金額。”

媽媽搶過賬目,聲音發緊,“她什麼時候去打工的?”

張姨站在旁邊,抬手指著她。

“你不知道?她晚上十點以後才從快餐店回來,你還讓她第二天早起做飯。”

媽媽的手開始抖,“她說是去同學家。”

“她說去上班。”

張姨盯著她,“你說她不幹活就沒飯吃。”

民警抽出一張折線圖,“這是林晚星從八歲開始記錄的撫養支出。”

紙上列著日期和金額。

一包感冒藥,二十三元。

一雙白球鞋,一百二十元。

一次補習班繳費,八百元。

一碗麵,八元。

每一筆後面都寫著:趙美蘭認為應由林晚星償還。

爸爸看著那張紙,嘴唇動了幾下,“這些是她自己算的?”

“這是公證材料。”

民警指了指蓋章處,“她在十八歲生日之前辦理了公證。”

媽媽把紙翻到最後。

最下面只有一段話。

“爸爸,媽媽,這裡是我能賺到的兩萬四千元現金。”

“剩下欠你們的二十一萬六千元撫養費,林晚星在十八歲生日這天,用命還清。”

“從此兩相抵消,互不相欠。”

媽媽的手鬆開。

銀行卡和紙張一起掉在地上。

她彎腰去撿,動作停在半途,胸口急促起伏。

民警伸手扶住她,她卻猛地推開。

“她不能這麼算。”

媽媽抓住爸爸的衣袖,“她是我們的孩子,孩子怎麼能算這些?”

爸爸用力扯回袖子,“不是你天天說的嗎?說養她花了很多錢,讓她還。”

“我只是隨口說。”

“你在她面前說了十年。”

“你也說過!”

“我說她拖累我,是因為你天天拿她來罵我!”

兩人的聲音撞在走廊裡。

法醫拿著屍檢報告走來。

“死者生前患有重度憂鬱症,伴重度軀體化障礙。”

“胃內沒有正常食物殘留,長期營養不良並伴有重度貧血。”

“身上有多處陳舊挫傷和燙傷。”

媽媽扶住牆,手指蹭過牆面,留下幾道痕跡。

外婆撲到法醫面前,

“她是不是自己弄的?她從小就愛折騰。”

法醫抬眼,

“傷痕形成時間不同,具體原因需要警方繼續調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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