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逼我替嫁病王後,膽大包天的真千金不裝了_第10章 10定遠侯被判流放三千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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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遠侯被判流放三千里。
兄長知情不報,杖責後削為庶民。
母親沒有獲罪,卻賣光嫁妝替他們打點。
她從侯府搬出去那日,只帶走了一個小箱子。
裡面裝著我的長命鎖、小時候的畫像,還有這些年替我做卻從未送出的衣裳。
她託人問我,願不願意見她最後一面。
我沒有去。
有些人不是不知道虧欠。
只是他們總覺得,補償可以留到以後。
可我在最需要他們的時候,已經自己活下來了。
後來,也不再需要了。
裴明月被逐出族譜。
她本想投奔謝臨安,卻發現謝臨安早已定下另一門親事。
她在國公府門前鬧了半日,謝臨安始終沒有露面。
最後,她來靖王府求我。
“姐姐,我什麼都沒有了。”
“你還有命。”
“可我一個弱女子,怎麼活?”
我坐在廊下擦刀。
“我七歲時發高熱,自己爬出柴房找藥。”
“十三歲那年遇上山匪,我跳進河裡遊了五里。”
“十六歲時,養父要賣我,我殺了他。”
我抬眼看她。
“你比我多讀書,多學規矩,還被人精心養了十六年。”
“為何不能活?”
她哭道:
“我知道錯了。只要你讓我留下,我願意做丫鬟伺候你。”
“可我不敢用你。”
她臉色一白。
我繼續道:
“你會哭,會裝弱,會在別人心軟時捅刀。”
“這樣的人放在身邊,我睡不安穩。”
裴明月忽然撲過來搶我的刀。
我側身避開,反手將她按在地上。
刀鋒貼著她的臉,削斷一縷頭髮。
她嚇得不敢動。
“這一刀,是你燒族譜。”
刀鋒下移,挑斷她腰間玉帶。
“這一刀,是你偷我的聘禮。”
最後,我收刀入鞘。
“剩下的賬,已經還清了。”
我讓人將她送出京城。
沒有賣她,也沒有殺她。
我只是讓她去過她口中最看不起的日子。
從此是好是壞,都與我無關。
次年春天,蕭凜帶我去了封地。
那裡臨山近水,百姓富足。
我用自己的嫁妝開了幾家商鋪,還辦了一間收留孤女的善堂。
我教那些姑娘識字、算賬,也教她們握刀。
不是為了殺人。
只是這世道對女子並不總講道理。
講不通的時候,至少要有保護自己的本事。
蕭凜的身體漸漸好轉。
他從不問我為何半夜驚醒,也不勸我放下過去。
我醒來時,他會點亮燈,遞給我一杯溫水。
有一日,他問我:
“王妃還覺得本王是將死之人嗎?”
我摸了摸腰間的刀。
“王爺最好活久些。”
“為何?”
“我如今過得很好,暫時不想換夫君。”
他笑了許久。
春風吹過庭院,滿樹海棠落了下來。
我忽然想起回侯府的第一日。
那時我以為,只要藏起刀,裝得溫順,便能得到一個家。
後來才知道,真正的家從不需要我收起鋒芒。
它會允許我帶著刀,也允許我有仇必報。
我從小膽子就肥嘟嘟的。
往後,也不打算改了。
——全文完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