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個明天,我不等了_第3章 3第一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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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晚,我主動說自己睡沙發,被記錄為:
接受臨時調配。
第二天,我詢問能否換房,旁邊的評價是:
存在口頭牴觸,尚未採取行動。
第三天,腰疼到無法直起身,我仍留在酒店。
這一項被寫成:
身體不適時仍能顧全整體。
第四晚,顧淵拒絕換房,我沒有當著所有人的面爭吵。
最終結論只有一行:
在不發生實質性衝突的情況下,可逐步接受林夏進入家庭生活。
建議繼續觀察其對臨時犧牲、照護義務及財產共享的耐受度。
那張沙發不是意外,是一道題。
我帶著檔案去了顧淵安置林夏的酒店。
顧淵看到檔案,第一反應不是解釋,而是看向周敘川。
“誰讓你把這個留下的?”
周敘川臉色變了。
“不是我。”
我把紙按在桌面上。
“所以它是真的。”
顧淵沉默數秒,示意其他人出去。
他終於承認,那是婚前風險評估的附件。
他知道婚後仍要照顧林夏,又怕我一開始無法接受,所以希望我在蜜月期間逐步適應。
“不是測試。”
他強調:
“只是觀察實際情況,提前發現問題。”
“我疼得站不直,也是你要觀察的問題?”
“我當時判斷,不會造成嚴重損傷。”
他說得平靜,像在公司審查一項可以延期處理的風險。
我指著第三頁。
“為什麼要靠我的疼,判斷我夠不夠資格做你妻子?”
顧淵的視線落在紙上。
過了片刻,他說道:
“因為你一直最講道理,我以為你能理解。”
我把那份半年照護表推到桌面上。
“我不要求你公開全部隱私。”
“但如果你要住進我的房子,使用我的賬戶,還要求我承擔陪診和夜間照護,就必須由你授權正規機構,確認你實際需要的照護等級。”
林夏的眼淚瞬間落下來。
“精神疾病不是骨折,不能因為你看不見,就說我裝病。”
“我沒有否認真正患病的人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可你不能只用一句‘我有玉玉症’,就要求所有人交出住所、財產和人生安排。”
林夏抬頭看向顧淵,呼吸開始急促。
顧淵將檔案合上。
“隱私不是你用來審判她的東西。”
我提出另一個方案。
獨立住所、專業陪護,相關親友共同出錢,陪診和夜班公開輪值。
林夏卻搖頭,說陌生房間會讓她想起被母親留下的經歷。
她只願住進婚房。
因為那裡有顧淵。
我把分工表推給其他人。
他們說林夏隨時可能出事。
可真正需要交出錢、時間和住處時,每個人都退得很快。
我開啟銀行App,撤銷了顧淵對婚禮支出專用賬戶的代扣授權。
顧淵承認已經從賬戶轉走十二萬元,準備支付林夏一年的生活費用。
“我們已經結婚,錢沒必要分得這麼細。”
“那裡面大部分是我父母給的陪嫁。”
他的下頜繃緊。
“錢以後可以掙。人要是真出事,你拿什麼賠?”
我開啟律師發來的財產保全通知,將截圖發到他的手機上。
“你可以用自己的錢救人。不能擅自拿我的陪嫁,替別人安排一年生活。”
我取消了顧淵的代扣授權,也撤回他對婚房門鎖的長期住戶管理許可權。
律師隨後向他送達了限期搬離通知。
當晚,周敘川誤發來一張群聊截圖,又迅速撤回。
群名叫蜜月應急組。
林夏在群裡寫:
“今晚我再發作一次。她如果還不走,婚後就更不會走。”
邵嶠回覆:
“別做太過,顧淵心疼起來,誰也勸不住。”
顧淵的頭像出現在最下面。
他的回覆只有三個字。
“按計劃。”